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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殡葬管理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师政办发〔2018〕34号
  • 2022-10-31 10:4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殡葬管理队伍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2

 

师宗县殡葬管理队伍组建方案

 

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有效治理乱埋乱葬行为,促进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师宗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师宗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等法规政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人民群众负担的殡葬改革工作宗旨,围绕绿色殡葬、生态殡葬、阳光殡葬、人文殡葬和惠民殡葬的目标要求,推进联合执法,将部门联动执法、综合执法、殡葬行政执法、司法强制执行有机结合。贯彻落实属地原则,加快殡葬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治理乱埋乱葬。

二、目标任务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法制保障的县乡两级殡葬执法体系。以联合执法的形式,整合民政、综执、公安、林业、国土、司法等相关部门力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殡葬管理服务以及执法的各项任务。

三、队伍组建

(一)成立县殡葬应急管理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领导牵头,民政、综执、公安、林业、国土、司法等相关部门根据需要抽调人员联合执法(详见《师宗县殡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整合组建乡(镇、街道)殡葬工作队。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组建殡葬工作队,各乡(镇、街道)统筹整合安排2名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各配备不少于8名工作人员,其余7个乡镇各配备不少于6名工作人员,开展殡葬管理服务及联合执法等工作。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各乡(镇、街道)殡葬工作队工作经费20万元。

(三)组建殡葬信息员队伍。各乡(镇、街道)所辖村(社)明确1名殡葬信息员,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每月补助200元。各村民小组明确1名殡葬信息员,每准确报告并配合妥善处置1具遗体以奖代补200元。各村(社)、村小组明确的殡葬信息员报乡(镇、街道)民政所备案,所明确的殡葬信息员若有变动由相应人员替补并报乡(镇、街道)民政所备案。

四、职责职能

(一)县殡葬应急管理指挥部职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殡葬管理工作,在应急状态下统筹应急管理,安排部署殡葬应急处置工作。

(二)乡(镇、街道)殡葬工作队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殡葬法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殡葬管理业务工作,抓好火葬区人口死亡后遗体火化动员工作,做好人员死亡后至火化整个过程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并报告火葬改革区内违反殡葬政策规定的行为,组织和协调人员对违规殡葬行为进行查处,对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和坝区)乱葬乱埋、乱弃遗物进行摸底排查、集中整治。

(三)殡葬信息员职责:积极主动摸排辖区内家庭人员情况,第一时间掌握人员死亡信息并及时报告;抓好殡葬管理工作,在所辖村小组有人员死亡的,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做好丧属的劝导等工作(要求丧属在24小时内将死者遗体送至殡仪馆)并及时掌握丧属的思想动态;主动做好殡葬服务工作,实行每日一报,做好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