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4-5756591 0874-5752297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 编:655700
项目名称 | 云南师宗西南水泥有限公司1#水泥磨新增辊压机(利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师宗县工业园区大同片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师宗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 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于2022年09月05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9-530323-04-02-215137。项目总投资13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的7.18%。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将新增一套CLF140-80 辊压机(从云南丽江古城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搬迁)与原有1#φ3.8 米x13米球磨机组成双圈流联合粉磨系统,建成后生产水泥年产100万吨。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 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运行排放的尾气。 3、噪声 施工期噪声包括各种建筑操作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辊压机的设备冷却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是粉尘,粉尘主要来自于原料混合、运料、破碎、粉磨等。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等设备运行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滤布和废机油。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水 (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水泥厂内雨水沟收集后,排入蓄水池储存,后期回用于绿化用水; (2)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作绿化,不外排。 2、废气 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车斗用棚布遮盖严实;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设置围挡和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塑料布等减少扬尘的排放。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于昼间进行材料等运输,减小运输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城管部门的要求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1)冷却水经循环水池(600m3)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初期雨水:贮存于收集池,经处理后用于绿化等; (3)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标准,回用于绿化、洒水降尘。 2、废气 (1)水淬渣仓储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再经18m高排气筒排放; (2)熟料配料仓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辊压机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再经3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将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并在车间内部的墙面安装吸声材料,在破碎机基础加装减震装置,降低破碎振动引起的噪声。 4、固体废物 (1)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回料管进入前段输送带继续输送使用,不外排; (2)废弃的滤布:收集后交由相应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1m2),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禁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曲师环审〔2022〕39号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