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成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情况如下:
一、建设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
审计发现问题:(一)高良乡政府在未招投标、未签订协议、未进行政府采购的情况,将土地流转、栽种、翻地费交由云南盛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未履行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针对建设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问题,经核实,高良乡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20日针对2020年上海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实施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出具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第(四)款明确:按照6月底基地建设完成的时限要求,同意先由盛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土地流转,下一步翻地、苗木栽种采取议标的方式进行发包,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方,农药、化肥等物资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因高良乡提供的送审资料不齐,未将《关于加快推进高良乡2020年上海对口帮扶云南项目的会议纪要》中共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委员会第4期、高良乡2020年沪滇项目核心示范基地栽种及翻地服务项目议标手续提供至审计局。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农药化肥去向不明
审计发现问题:(二)核心示范基地共采购化肥295吨,支付资金157.6万元;南林局示范基地2020年10月共采购化肥98吨、农药77件,支付资金70万元。资料表明,该物资有采购验收入库单,没有出库的任何相关记录。实地调查示范基地化肥约有28吨,南林局示范基地仅剩几包化肥。无相关材料证明77件农药和约364吨化肥的去向。
整改情况:高良乡沃柑种植核心示范基地建成后,组织了对外招租,于2020年12月进行公示,2021年2月再次发出招租公告,2021年2月26日在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招租会,宋在明为高良乡沃柑种植核心示范基地的中租人,租期15年,租金为780万元,已签订租赁合同。关于化肥农药使用的问题,高良乡成立工作小组,对宋再明的施肥工人和宋再明进行了调查,并作了调查记录。调查记录显示:核心示范基地采购化肥295吨、县农业局发放化肥76吨,共计371吨;调查记录显示:2021年5月至今,核心示范基地施水肥1次,每株4-5公斤;施秋肥1次,每株4-5公斤;施冬肥1次,每株4-5公斤;按核心示范一、二、三号基地共有苗木27000株,每株施三次肥共计12公斤计算,核心示范基地使用化肥324吨,仓库存储高良乡政府采购的肥料还有30吨左右(属于冬肥),农业局发放的肥料还有12吨左右(属于冬肥),基地负责人宋在明将政府采购的化肥用于私人果园施肥,涉及果树将近500株(施肥2次)约5吨,高良乡人民政府责令其自行购买同类化肥退还,并纳入政府监管范围使用。按照整改要求,高良乡人民政府责令宋在明自行购买同类化肥30吨用于基地苗木施肥,并安排乡行业部门监督使用。南林局示范基地共有苗木约12000株,2021年5月至今共使用化肥150吨,其中沪滇项目采购化肥98吨、农药77件。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套取柑橘技术辅导费作村三委福利
审计发现问题:资料表明有32人担任过柑橘辅导员,电话抽查了22人,实地调查了5人,共计调查27人,32中有24人是现任或曾经是村三委人员,据调查技术辅导员名单由村委会自行上报。
发放过程中考勤记录不真实,例如,如苏福官、罗国锋、戚云苍、史东福、李成光,2021年5月1日填报了5月份考勤表;汪海峰在6月1日填报了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的考勤表;5月份杨成林的考勤,5月15日及5月16日为周末,考勤填报为事假,5月22日、5月23日为周末,登记为旷工;彭小凤、李凤茶、王进荣,5月1日到5月6日,5月25日至5月31日未填报相关考勤记录。
考勤记录事项与柑橘技术辅导无关,余富林6月28日考勤记录为在岗,工作日志记录为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开班会议。
调查表明,辅导员的叙述与农户的叙述相互矛盾,例如,窝德村委会农户说没有人指导他们种植柑橘也没有人去看,辅导员说他们每户都去指导。
整改情况:套取柑橘技术辅导费作村三委福利问题,高良乡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组成调查工作组,全面调查所有柑橘辅导员的履职情况,对存在未履职和履职不到位、无柑橘栽培技术、群众评价差的,在任和曾经在任村三委套取柑橘辅导员工资的要立即追回已发放资金,目前已追回资金281700元,其余部分正在追缴中,完成资金追缴后,高良乡将严格按照沪滇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认真把关,科学制定管理方案,综合考虑每一个柑橘辅导员的技术水平、适任资格、为果农服务的质量、群众认可度等重新选任柑橘辅导员,并做好监管,督促履职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套取项目资金391290.09元
1.土地流转费用三年套取158364元。
审计发现问题:土地流转合同签订面积与第三测量面积不相符、类型不符(合同约定旱地500元/亩,水田700元/亩),合计套取土地流转费用158364元。其中,1号、2号基地套取37434元,合同面积旱地71.9亩、水田394.28亩,第三方测量面积旱地68.91亩、水田378.59亩;3号基地套取120930元,3号基地合同面积水田146亩,第三方测量旱地123.01亩,水田0.55亩。
整改情况:高良乡通过再次核对,并与师宗县盛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确认,按照实测面积和地块类型进行结算,套取的158364元资金已追回。
整改结果:已整改
2.套取栽种费42600元。
审计发现问题:高良乡笼嘎村王贵荣是云南盛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每个月有5000元的工资,没有额外支付栽种费,但高良乡沃柑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栽种费用明细表花名册中王贵荣为技术工,300元/天,共74天,工资总额为22200元;王云在云南盛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药店上班,每个月发工资,但高良乡沃柑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栽种费用明细表花名册中王云为运苗运肥,每天600元,共34天,工资总额为20400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进一步了解王贵荣和王云二人在基地所发生的务工情况、与盛楠公司聘用情况,对重复支付工资进行核对,对所套取的资金进行收缴。经过双方核对确认,师宗县盛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用工花名册中的确虚造了笼嘎村委会王贵荣和王云的务工工资,合计金额42600元,已追回资金。
整改结果:已整改
3.套取钢架桥费用70000元。
审计发现问题:钢架桥结算工程量为3座,收方工程量和抽查工程量是2座,多计1座,单价按70000元/座计算,多计工程款70000元;
整改情况:高良乡对多计部分工程量进行删减,核减结算资金,重新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通过整改,核减该项工程量,核减资金70000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4.套取变压器费用59720.75元。
审计发现问题:投标变压器型号为100KVA,投标价85450.38元/台,结算是50KVA,单价按85450.38元/台,收方记录及实地抽查变压器型号50KVA,单价按25729.63元/台(购买变压器单12079.64元,税金1570.35元,安装费按购买单价的100%计算12079.64元),多计59720.75元。
整改情况:高良乡对多计部分工程量进行删减,核减结算资金,重新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核减资金59720.75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5.套取注塑机厂房直接工程费60605.34元。
审计发现问题:竣工结算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有13个子目的综合单价未按投标价,而是按招标控制价来进行结算,合计181952.34元,投标价合计121347元,多计60605.34元。
整改情况:该项目在申报工程招标的时候,师宗县财政局采购科答复:该项目规划资金低于60万,在编制预算和货物采购手续时难以操作,建议进行场外交易,随后,高良乡委托第三方对该项目组织议标。施工方在报结算的时候,未使用投标单价,而是用招标控制价结算,导致套取工程费60605.34元,现已将套取资金进行核减。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五、多计工程款177692.64元
1.滴灌系统多计工程款167892.64元。
审计发现问题:核心示范基地滴灌系统投标单价为1500元/亩,实际完成滴灌系统486.38亩,合计造价为729570元,结算未按招标价1500元/亩报审,工程造价为897462.6元,多计工程造价167892.64元。
整改情况:将多计工程量进行删除,多计工程款进行核减,重新据实结算,现已将多计工程款177692.64元进行核减。
整改结果:已整改
2、修缮改造原有大砖房多计工程款9800元左右。
审计发现问题:修缮改造原有大砖房(做法:墙面粗粉+刮白+更换彩钢瓦屋顶),按350元/m2计算,单价偏高,市场价210元/m2左右(墙面粗粉40元/m2,刮白15元/m2,彩钢瓦屋顶150元/m2左右),工程量为70平方米,多计工程款9800元左右。
整改情况:将多计工程量进行删除,多计工程款进行核减,重新据实结算,现已将多计工程款9800元进行核减。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后高良乡2020年11个热区水果沃柑种植园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1、完成无核沃柑脱毒容器苗木采购490000株,投入资金465.5万元,根据实施方案规划的588万元,节约资金122.5万元,节约资金用于采购洗果选果设备1套,投入资金39.8888万元,采购塑框生产设备1套,投资63万元,新建塑框生产厂房,投资19.6112万元(该厂房审定总投资366013.04元,下差部分用其它资金解决)。方案规划总投资588万元,此项无结余。
2、核心示范基地:完成道路硬化、管理用房、变压器、水池、蓄水罐、滴灌设施、园区轨道及轨道车、打药系统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完成投资2462656.01元;勘查设计费用65000元;基地农药化肥采购投入1576000.00元;土地流转费、栽种费、翻地费完成1363536.00元;基地二期农药化肥采购824200.00元,其采购手续正在办理中。该项规划资金7004000.00元,完成投资6291392.01元,结余712607.99元。
3、南盘江林业局原建示范基地:项目规划资金700000.00元,完成项目投资700000.00元。此项无结余。
4、聘请管理及技术人员:项目规划资金1116000.00元,通过审计整改收回已发放的资金,计划重新聘请柑橘辅导员,并严格科学管理。此项无结余。
综上:高良乡11个村热区水果沃柑种植园建设项目规划援滇项目资金14700000.00元,实际完成13987392.01元,结余712607.99元。
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高良乡将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依法依规,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管理程序,严格审批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科学规划资金使用方案、健全招投标手续、完善资料,确保每一个项目保质保量、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