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4031401000
师宗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执行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4)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组织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师宗县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审核申报,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完成市民政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县民政局始终把讲政治明大德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把关定向,抓好谋划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抓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抓好各项民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以“保障民生”为主线,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县民政局把城乡低保与乡村振兴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者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一是织好“兜底保障防护网”。2021年,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0880户18920人,城市低保对象835户1295人,特困供养人员678户691人。共发放救助金9687.01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7877.26万元,城市低保资金754.54万元,特困供养资金774.81万元,临时救助1210人次35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紧紧围绕“两不愁”目标,坚持保障重点、瞄准基本、兼顾一般的原则,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点低保对象,大幅度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2021年,根据《曲靖市民政局关于提高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曲民〔2021〕55 号)文件精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到660元/人/月,农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到477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 858 元/人/月。三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坚决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县民政局联合乡村振兴局,定期不定期对“三类监测对象”进行筛查,对有风险的群众,及时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政策。
2、以“落实民权”为根本,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建设
一是顺利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县111个村(社区)全部按时完成换届选举,顺利选举产生了村(居)民委员会成员575人,其中书记主任“一肩挑”94人,女性主任11人,35岁及以下187人,大专及以上学历191,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二是村(居)赋码信息全面更新。按时按质将村(社区)信息、队伍管理等相关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录入村(居)民委员会人员信息575条、村(居)务民监督委员会人员信息322条、其他工作者人员信息1032条,录入并换发111个村(居)民委员会的法人代码证书。三是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县民政局深入到竹基镇、雄壁镇、五龙乡等部分村寨了解村(居)民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理解和应用情况,在走访调研、深入思考的前提下,制定印发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方案》。111个村(居)民委员会100%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803个村(居)民小组100%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四是认真审核村干部、小乡干部待遇。2021年,共发放128名小乡干部和原村公所干部生活补助76.6万元。五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县共登记了139个社会组织。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县现已登记在册的133个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年检合格率达100﹪七是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城乡社区治理作为全县重点工作,以省级示范点为突破口,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加强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手段, 健全组织机构,全速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3、深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人口数量及分布等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布局农村公益性公墓。目前,完成7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部分墓穴建设并顺利投入使用,累计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建成墓穴20000余个。二是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师宗县殡葬改革工作实际,县民政局联合县发改局对师宗县殡仪馆的殡仪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进行了5次综合整治,在综合整治中明确了遗体接运、遗体存放、租用遗体告别厅、火化、骨灰寄存等5项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并报县发改局备案执行。从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师宗县共火化遗体2513具,遗体火化率达100%,骨灰进公墓安葬率(寄存)达100%,共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1069.4万元。三是深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的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制作固定性宣传标语上墙到村、宣传单发放到户、悬挂宣传标语到各村各社等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各级干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的带头作用,在操办直系亲属葬礼时坚持节俭简朴的原则,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形成了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同时,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年终考核,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殡葬改革的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4、地名区划工作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二是地名规范化管理。三是推进师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四是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按照“延续历史文脉、彰显文化特色、体现地貌特征”采词方法,建立百年古镇、古村、古街和富有地方特色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条,有力地推动了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弘扬了地名文化,丰富了地名档案资料,提高了地名工作的知名度,增强了社会各界的地名文化传承意识。五是开展“助力乡村振兴,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百度、高德地图修改216条,百度百科词条27条,此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5、社会事务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21年,全县建有老年活动室226个,有门球场30块、地掷球场19块、羽毛球场25块、气排球场2块,建筑面积27500平方米,总投资2680万元。农村敬老院5个,城市公办老年公寓和民办老年公寓各1个,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互助养老服务站29个,建成养老床位数128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24.7张。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已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时期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儿童福利工作扎实开展。2021年5月27日师宗县成立了师宗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管理机构。三是困境儿童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21年向全县220名孤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313.05万元。四是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日常化。全县现在农村留守儿童5769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5769份,每新增加一个留守儿童就当即签订一份《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并制定1份详实的儿童信息表。五是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21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万元。六是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扎实推进婚育新风专项行动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本着“严格执法,热忱服务”的宗旨,依法推进婚姻登记工作。2021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020对,离婚登记391对,补领结婚证2341对,补办离婚证48对。七是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共向7448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34.99万元。
下步工作中,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理念,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促进民政综合能力显著提升、民政事业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32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超编7人,主要原因是2002年度机构合并,增人不增编,导致超编。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2019年12月经批准报废减少1辆,所以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209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97.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77.51万元,下降12.18%,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困难群众增加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本年没有临时价格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0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45.44万元,占总支出的98.72%;项目支出156.37万元,占总支出的1.28%;与上年对比减少2943.37万元,减少19.43%,主要原因:2020年因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增加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021年没有临时价格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45.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7.24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因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增加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021年没有临时价格补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35.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6.13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因疫情影响,增加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2021年没有临时价格补贴,因财政困难,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5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减少2557.24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因疫情影响,增加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2021年没有临时价格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85.1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民政工作正常工作运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民政工作正常工作运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8.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7.9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323.0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03.1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34.9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754.5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7877.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性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8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医疗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74.81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85.0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0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7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401.23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的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接待费小于预算数;2.公务车因年代长、时间久、车况差,经报批准报废处置公务车一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51万元,下降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7万元,下降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4万元,下降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2.公务车因年代长、时间久、车况差,经报批准报废处置公务车一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公务车因年代长、时间久、车况差,经报批准报废处置公务车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因财政困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3万元,占73%;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占2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政救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67万元,减少59%,主要原因为:发放社会救助人员委托业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办公费支出52.24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2.16万元,电费2.61万元,邮电费3.08万元,差旅费2.38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委托业务费15.11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3万元,其他交通费17.2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188.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3.96万元,固定资产564.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9.6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1.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140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