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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决算公开

  •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
  • 师财资环[2022]11号
  • 53032312047401000
  • 2022-09-06 10:46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47401000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师办通〔2019〕58 号),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师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省级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及保护区建设规划,遵照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执行省、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定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办法;负责各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并组织实施;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管理办法, 执行上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 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执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各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4.完成市林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保护优先,森林资源管理全面加强。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一是加强公益林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公益林优化的相关要求,主动调出公益林总面积50709亩(国家公益林49760亩、省级公益林949亩),涉及群众3283户,做到了应调尽调,群众20多年诉求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编制《师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将全县6个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91.2万亩,整合优化为1个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公园,总面积约76.5万亩,比原来减少约14.7万亩。目前,已通过市级、省级预审,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启动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确保师丘高速公路顺利开工建设。目前,功能区调整已通过市级、省级评审和省林草局批准,待市政府批复实施。三是加强林业防灾减灾。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森林火灾巡查等制度,着力抓好重点时段和城市面山、重点防火区的火灾防控工作,2021年森林防火任务圆满完成。组织开展了松叶蜂、扁叶蜂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森防四率”全面达标。四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2021年完成国家森林督查620个460.78公顷、打击毁林专项行动864个641.76公顷疑似图斑核实处置工作,办理行政案件127件,移交刑事案件7件。

2.坚持造林绿化,林业生态基础不断夯实。

始终在复绿、建绿、护绿、提绿上下功夫,持续加强生态脆弱区、污染防治区、贫困人口集中区的生态修复。一是认真抓好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实施。2021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0.5万亩、低效林改造0.5万亩,预计新增工程造林2.8万亩。二是加强义务植树宣传发动。以开展机关义务植树活动为契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植树造林,年均义务植树100余万株,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植树造林的良好氛围,实现了大地植绿与人心播绿双丰收。三是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加大资源整合投入,成功创建五龙乡狗街村委会、大厂村委会及龙庆乡豆温村委会“国家级森林乡村”、竹基镇淑基村“全国生态文化村”1个、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申报省级生态文明乡镇8个、省级森林乡村10个,“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生态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3.坚持示范引导,林产业发展不断加快。

紧紧围绕促进“产业增效、林农增收”思路,不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林产业集群化和规模化发展。一是推进速生商品林基地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依法依规采取多种形式承包经营国有、集体林地和林木,探索出了多元化筹资、多渠道发展林业的路子。目前,全县已建成以杉木为主的速生商品林100万亩,林木蓄积量达461万立方米,看得见的绿色银行已经形成。二是加强木材加工经营管理。认真做好木材市场服务管理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全县共有木材加工企业52户,增加就业岗位1000余个,年加工交易木材15万m3,生产细木工板、大芯板13.6万m3,总产值达3.4亿元以上,杉原木价格终保持在900元/立方米左右,林农从木材销售中获得更多收益,杉木种植成为五龙、高良、龙庆等三个乡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三是探索国有林地经营新模式。发挥国有林地资源优势,引进云南瀚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佳洲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热区水果,增加国有林地经营效益。目前,建成热区水果示范基地1.6万亩,其中:沃柑0.6万亩、柠檬0.8万亩、软籽石榴0.2万亩,完成项目总投资2亿元。四是大力发展林木种苗产业。引进专业苗木培育龙头企业在师宗县丹凤街道古城村进行林木良种培育,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产业发展提供优质苗木。目前,全县形成了以“古城育苗基地”为中心的林木苗圃0.45万余亩,年产造林苗木2500余万株、绿化苗木100余万株,产值可达2400余万元。

4.坚持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激发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林业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一是探索林业碳汇资产开发。紧扣国家政策机遇,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引进广州市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全县林业碳汇资源进行开发,促进绿色经济环循发展。目前,已签订《师宗县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同》,正在开展项目立项和林业碳汇资产核报等前期工作,预计项目挂牌交易成功每年收益可达4000万元~8000万元,年缴税2000万元~4000万元。二是深化生态文明改革。编制《云南省师宗县国家级公益林生态补偿县级实施方案》、《云南省师宗县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县级实施方案》,将生态效益补偿兑现给权属所有者,将92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通过管护森林资源脱贫。三是完善森林资源监测机制。建立“天上看、地下查”常态化监督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公益林监测、湿地资源监测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县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全面完成与国土空间规划数字对接。

5.坚持管党治党,林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始终把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责主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切实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党建联系点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联系1—2个党总支、支部,督促、指导好各党总支、支部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各项重点工作。2021年,组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10次,解决各类迫切问题24个。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作为林草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领导干部示范学、专题研讨交流学、党课辅导引领学、职工例会常态学、党日活动实践学,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021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7次、职工例会学习22次,开展专题讨论交流24人次,召开领导班子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年内所有党组会议讨论事项均遵守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规定。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管队伍必须管作风,抓业务必须抓廉政,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定期通报全县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组织县林草局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县人民法院对高良乡林业办董华新涉嫌违法犯罪公开审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剖析高良乡涉林信访暴露出来的问题,用身边的案例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紧盯关键,突出重点,清理规范林草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项目建设管理,突出治理“庸懒散慢”和“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配合县纪委监委对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问责。三是加强工作管理。制定《中共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工作管理制度》,对党组议事决策、请销假、公务用车管理等进一步规范。制定《师宗县林草系统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师宗县林草系统自行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涉林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建立了一套完整制度,对2021年度的营造林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错,确保资金安全,发挥最大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行政超编5人,超编原因是:历任领导改非占用编制造成超编。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含代南林局发放退休费5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XLS20220906092901608.xls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度收入合计204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6.60万元,占总收入的99.25%;其他收入15.33万元,占总收入的0.75%。与上年对比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2,589.84万元减少563.24万元,同比下降21.75%。收入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生态护林员、公益林护林员劳务费下放乡镇财政所发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1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52万元,占总支出的66.52%;项目支出931.41万元,占总支出的33.48%。与上年对比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2,809.22万元减少667.29万元,同比下降23.75%。支出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生态护林员、公益林护林员劳务费下放乡镇财政所发放,收入减少,同时支出也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含8个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0.52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1280.50万元减少69.98万元,同比下降5.47%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县财政困难,本级财政预算的医疗保险费交上年减少78.38万元,2021年人员减少3人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4.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1.41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1,528.72万元减少597.31万元,同比下降39.07%。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生态护林员劳务费下放乡镇财政所发放,收入减少740万元,同时支出随之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万元,用于我县自然保护区功能调整和风险评估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488.61万元其中:

1)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60.55万元,用于补发2020年4季度生态护林员劳务费,完成草原固定监测点管护工作。

2)天然林保护支出228.07万元,用于发放木材公司2021年20名天保管护人员和上交职工社会保险缴费,2016年、2017年天保工程项目人工造2500亩2016年封山育林2000亩。

3.森林资源培育支出89.12万元,其中:

1)森林植被恢复支出14.10万元,在矣腊工业园区完成园区周边造林绿化,用于2020年的退耕还林规划设计。

(2)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75.02万元,完成2018年、2019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1500亩。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47.68万元,管护国家级、省级公益林46.93万亩,用于补发248名公益林护林员劳务费

5.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1万元,完成2021年森林防火预防与扑救任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6.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7万元,其中:

1)森林管护支出29万元,用于规划设计公益林14.6万亩。

2)森林植被恢复费18万元,用于2021年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

7.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81万元,主要拨付到乡(镇、街道)林业办,南林局和五洛河林场,用于2021年森林防火预防与扑救工作;保障全县5座森林防火瞭望台正常运转;建设3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6.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8%。与上年对比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2748.02万元减少621.42万元,同比下降22.61%。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生态护林员、公益林护林员劳务费下放乡镇财政所发放,收入减少,同时支出也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我县自然保护区功能调整和风险评估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9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补助县林草局机关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缴纳县林草局88名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杨志灿同志死亡抚恤。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缴纳县林草局88名在职在编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缴纳县林草局88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

7.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1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购置草原监测设备和草原固定监测点监测及管护工作。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支出26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5%。主要用于补发2020年10至12月份92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费。

9.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支出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发放县木材公司20名天保管护人员工资。

10.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2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解决县木材公司2021年20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等五社会保险缴费。

11.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支出14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补助县南林局2016年、2017年天保工程项目人工造2500亩、彩云镇、漾月街道2016年封山育林2000亩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8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8%。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27名行政和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57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6%。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62名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8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南林局2018年、2019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1500亩;矣腊工业园区完成园区周边环境绿化,2020年的退耕还林规划设计。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14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主要用于管护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发2020年4季度公益林护林员劳务费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南丹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2021年森林防火预防与扑救支出和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管护省级公益林14.6万亩,2021年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缴纳县林草局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拨付到乡(镇、街道)林业办,南林局和五洛河林场,用于2020年森林防火预防与扑救工作;保障全县5座森林防火瞭望台正常运转;建设3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万元,完成预算的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2万元,完成预算的8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2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和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降低行政成本,另外由于财政困难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没有完全执行,部分开支预算会计没有形成支出,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19.24万元减少5.48万元,同比下降2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增减变化,两年都为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2016.07万元减少3.45万元,同比下降21.47%;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03.17万元减少2.03万元,同比下降64.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主要是2021年接待次数2020年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主要是维修费减少;由于财政困难,部分三公经费没有资金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2万元,占91.72%;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占8.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没有公出国(境)计划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2021年森林防火、林业执法、森林管护、退耕还林等营林生产管理和局机关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林业部门对我县综合考核检查、林防火、林业执法、森林管护等林业项目检查验收等相关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74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43.69万元增加27.05万元,同比增长61.91%。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1.2020年部分公务支出由于上年没有资金,没有支付,在2021年支出;2.2021年职工(含退休人员)体检身体;3.中国共产党百年建党支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362.50元,其中,流动资产270.94元,固定资产原值897.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93元,无形资产原值0.88万元,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0.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8.5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3.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64.7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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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6.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9.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直属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是预算单位,财务也没有独立核算。经费一并由县林草局统一核算。8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师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公)、师宗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师宗县营林站、师宗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理办公室、师宗县农村能源管理站、师宗县木材检查站、师宗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师宗县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扔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县林草局参加当地社保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指县林草局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含生育保险)。

十、节能环保(类) 天然林保护(款):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反映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

一、林业和草原(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和草原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反映除国家公园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能力提升、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和修复、科研、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产业化管理(项):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行业标准、政策法规、规划规程制定,生态保护及项目的可研、评审评估、绩效评估、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分布,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二、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方面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47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