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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
  • 师财农﹝2022〕44号
  • 53032311062801000
  • 2022-09-06 10:30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62801000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

(3)负责统筹协调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扶贫、中央和省、市定点扶贫、“万企帮万村”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市驻师单位等的挂包帮扶工作。

(5)负责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

(6)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业务指导、贫困退出、成效考核、绩效评价工作。

(7)负责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的督查督办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产业扶贫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

(10)完成市扶贫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县乡村振兴局始终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用好“一平台”、建立“三机制”,推动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1、持续抓防返贫监测和帮扶落实。建立政府救助平台与常态化动态监测的有机衔接机制,按照线上线下发现和处置机制抓实动态监测,“线上”的民政、人社、住建、水务、教育、卫健、医保等7个行业部门专人负责平台管理使用;“线下”的乡、村、组干部第一时间受理、入户核查,对救助的事项进行申报;完善办理情况报告机制,实行周报告和及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环节闭合。目前,我县共收到农户申请162件,办结162件。按月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对象围绕“9个是否”双线开展问题检视排查整改,排查结果实行月报制,分级分类实施帮扶,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截至12月底,全县共有三类对象2027户8611人,已消除风险1938户8220人。按步骤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制定《师宗县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方案》,采取县级统筹协调,乡(镇、街道)负总责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成立具体负责,各定点帮扶单位、行业职责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当前正进行实地入户核查及信息采集阶段。制定《师宗县防止致贫返贫风险帮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户申请、乡村审核、县级行业部门核查、县级审定的流程开展帮扶救助。

2、持续抓政策落实。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政策连续性,加强兜底救助类政策,保持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三类人员”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强化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实行涉农整合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有序衔接。目前,完成编制《师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规划》总投资1642617.63 万元;调整完善《师宗县2021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底调整方案》,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期规模调整为20381.95万元。

3、持续开展定点帮扶。按照驻村工作队不撤、帮扶关系不变、帮扶力量不减要求,持续落实帮扶责任,向全县98个脱贫村安排定点帮扶单位101家,其中省级单位2家,定点帮扶4个脱贫村;市级单位14家,定点帮扶14个脱贫村;县级单位85家,定点帮扶81个脱贫村;向3个非贫困村安排3家县级定点帮扶单位。统筹协调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出谋划策,引进资金、项目,给予技术支持,极大地推动了帮扶村(社)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帮扶单位直接投入资金1893.94万元,实施帮扶项目55个,惠及人口48271人。帮助引进各类资金569.5万元,帮助引进项目20个,惠及人口12107人。助力村(社)推进“五大振兴”。助力产业振兴,引进龙头企业18个,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22482人次,实现劳务收入27204.95万元。助力人才振兴,举办培训班142期,共培训各级各类人员13511人次。助力文化振兴,开展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活动388次,建立(或修订)村规民约357份。助力生态振兴,帮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活动1293次。助力组织振兴,开展支部结对共建251次,帮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2个,帮助农村集体经济增收861.2万元。

4、稳步推进东西部协作。一是上海市和宝山区持续开展对口帮扶,建立完善的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两地党政领导互访会商4次、高层联席会议1次,全面推动了双方的帮扶协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投入3470万元实施项目共11个,实施推动重楼、柑橘、蚕桑、雪桃、万寿菊等产业发展,实施村内道路硬化项目、红色物业项目、文旅商融合发展示范点项目,推动劳务协作工作,组织农村劳动力 1086人在省内就业,其中脱贫人口 1086人。组织农村劳动力 427人到省外就业,其中脱贫人口 427人。到上海就业32人。加强消费帮扶,推动师宗凤凰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师宗宝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师宗云雄实业有限公司、师宗龙布瑞农特产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销往上海的农特产品达2140余万元。促进乡村振兴,师宗县选派了1名年轻干部到宝山区挂职交流,选派2名教师、2名农业技术人员、4名医生到上海市宝山区培训交流。上海市选派1名挂职干部、1名医生、1名到师宗支援。深化社会帮扶,共收到来自上海的社会帮扶资金116.8万元,其中:五龙乡打造文旅商融合发展示范点项目中有80万元,宝山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爱心捐赠24万元,上海虎行公益基金会捐赠奖学金12.8万元。

5、继续完善扶贫项目资产规范高效管理。持续聚焦“两权一责”,理顺管理机制,突出“有收益、无收益”两大类别,对有收益的扶贫资产,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资产所有权人采取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进行管理,经营取得的收益统筹用于低收入人口帮扶、公司扶贫资产运管成本及维护。补充完善 2013-2015 年期间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规范管理。2月24日,云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师宗召开,经验做法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累计70余个县市区600余人次到师宗考察交流学习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6、持续巩固产业发展。制定下发了《师宗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小额信贷贷款对象、贷款用途、贷款条件等政策宣传解读,对有贷款需求和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不提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做到精准投放、能贷尽贷,带动农户发展产业持续增收。目前,全县小额贷款余额为1319.47万元;累计到期应还款671户2654.14万元,累计到期已还款633户2533.24万元;办理小额信贷业务232笔885.73万元。巩固落实企业、农户“双绑政策”,统筹乡镇组织或推荐辖区内具备带贫减贫机制的企业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目前,师宗县扶贫产品认定累计共有14家供应商107款产品通过县级认定推荐产品,其中有28款产品通过国家级认定已经在消费扶贫工作系统发布。14家供应商107款产品商品价值72758.8万元,涉及带贫26401人,产品包括米面粮油、农副加工、禽畜肉蛋、时令鲜蔬、新鲜水果及其他综合类。

7、推进党建、巩固成果双推进。一是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制定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促进工作,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二是坚持学习教育制度。目前,共召开党员大会7次,季度党课3次,支委会10次,党小组会10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员积分1至9月全部完成,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今年支部培养发展对象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三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指定的系列学习材料,围绕“六个方面的要求”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和心得体会交流,组织全体党员到师宗县烈士陵园、石洞会议旧址等地开展学习体验活动,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在缅怀党的丰功伟绩中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夯实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思想根基;五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相结合,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在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纠心事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开展“组团式”服务次数9次,参与活动党员累计112人次,为群众办实事7件。根据《关于建立涉贫信访事项管理台账的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信访台账管理,累计报告受理涉贫信访354件(重复上访71件),已办理348件,正在办理6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师宗县乡村振兴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2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公益性岗位人员。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2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20万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执行了2018年所欠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2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42万元,占总支出的43.4%;项目支出351.36万元,占总支出的56.6%;2021年与2020年对比支出减少了0.58万元,下降0.09%,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资金拨付不到位,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42万元。与2020年对比减少了66.94万元,下降19.90%。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未执行。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7.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36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66.36万元,增长23.28%。主要原因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在本年度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021年项目管理费64.00万元,用于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各类脱贫攻坚材料印制、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等支出;

2.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287.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0.58万元,下降0.09%。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资金拨付不到位,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农林水(类)支出58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乡村振兴蒙蒙亮工作经费、项目管理费、扶贫到户贷款贴息。

4.住房保障(类)支出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的85.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脱贫后上级及下级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导致接待费用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31万元,增长5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4万元,增长4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6万元,增长123.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的一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本年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万元,占92.42%;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占7.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所有项目验收、培省市县领导检查及外出开会、学习培训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扶贫办综合调研组及相关人员用餐工作接待1批次8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32.57万元,下降38.43%。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机关运行经费未拨付,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15.69万元、公务费16.88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费、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36.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3万元,固定资产23.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0.2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0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67万元,主要是计提的累计折旧增加,净资产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6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