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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提出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建议。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 “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中低产田地改造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实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监督。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及重大动物疫情监督检查,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师宗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师宗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经济稳步增长。一是实现农业总产值73.78亿元,同比增8%。二是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19.4亿元,同比增8%。三是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6亿元,完成任务数119%。
2.狠抓粮食生产。2021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1.7355万亩、总产量22.8768万吨,同比分别增1.472%、0.424%。其中完成小春粮食播种面积23.307万亩、产量4.1489万吨,同比分别减0.68%、1.15%;大春粮食播种面积38.4285万亩、产量18.7279万吨,同比分别增2.82%、0.92%。鲜食玉米0.5万亩、产量0.63万吨;青贮饲料玉米3.7915万亩、产量16.6447万吨。冬油菜24.4215万亩、产量3.4165万吨,产量同比减0.97%;推广农业科技措施353.6万亩,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100%,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3.畜牧业生产稳中提质。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产品供应宽松格局加速形成,2021年,全县出栏生猪91.32万头,比上年同期增(下同)增35%;肉牛5.5万头,增11.7%;肉羊27.81万只,增2.6%;肉禽190.84万羽,增5.66%。肉类总产9.75万吨,增23.4%。
4.稳步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一是以打造全省知名、全市最大的热区水果基地为目标,扎实推进热区水果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已累计发展热区水果面积8.2万亩。二是全县已认定柑橘、枇杷等水果绿色基地1.1万亩,认证了5个绿色食品,8个有机农产品。已策划了“凤栖盘江、良品高良”、“师宗柑橘”等区域公用品牌、注册了“佳洲柠檬”、“凤凰谷”、“盘江果业”等企业品牌,拟培育“师宗柠檬、师宗沃柑、师宗脐橙”等区域公用品牌,力争用3至5年把师宗热区水果产业品牌打造成为云南乃至全国名牌产品。
5. 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完成20个“绿色食品牌”省级、市级、县级产业基地公示公布和基地立牌挂牌。申报区域公用品牌“10大名品”1个、“10强企业”1个、“20 佳创新企业”1个。
(二)持续推进农村改革,扎实整治人居环境。
1.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确权承包农户78235户,确认家庭承包面积1092229.92亩,已确权面积占应确权面积111.5%;完成签订承包合同78235份,文档资料归档78235份;完成打印经营权证书78235本,已颁发经营权证书78235本,办证率100%。二是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阶段目标。全县共完成清产核资单位数888个,完成率达100%;全县110个村(社区)和778个组(居)股权证全部打印完成,共打印股权证85118本;全县基本完成赋码变更。三是做好宅基地联审联管和改革工作,定期调度按时报送宅基地双月调度表,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和违法用地查处。四是全县累计流转土地25.54万亩,为提高产业发展规模奠定基础。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一是全县111个村(社)全部启动“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垃圾收运转储设施乡、村、组100%覆盖;乡镇所在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8.35%;创建省级卫生乡(镇)10个,省级卫生村666个,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率分别为100%、88.7%,分别超出任务指标20%、18.7%;创建省级文明乡镇1个、文明村7个。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排,做到问题整改彻底、有效;聚焦“五种类型四种模式”,立足实际,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推广适应县域特点、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厕改建。全县建设完成常驻户数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46座、农村卫生户厕2044座。三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共创建美丽村庄6个(含53个自然村);竹基镇淑基村被作为全国第二批全国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示范推广(是云南省唯一入选的村落)。
(三)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2020年完成3.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拨付资金1300万元;2021年完成3.6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拨付资金1771万元。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水平。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检疫、生猪屠宰、渔业渔政、农业资源保护、畜禽养殖、农业机械及农作物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领域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对辖区内710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办结案件43件,罚没款金额15.6797万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经营户、畜禽养殖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6次。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抓形成整改清单,限时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完毕,隐患清零。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压倒性位置,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成立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实行班子成员包片联乡(镇、街道)工作制度。二是全县19家龙头企业、120家合作社,与19260户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实现双绑;合作社督促指导贫困户加强在田作物管理,确保作物良好长势,为产业收益期各方利益实现奠定基础。三是建成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四是加强产业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共计53项,累计金额12015.82万元。五是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帮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搬迁户522户2213人发展产业。六是实施沪滇协作项目,涉及热果产业及万寿菊产业,项目建设已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师宗县农业农村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454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62.35万元,占总收入的98.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79.25万元,占总收入的1.96%。与上年对比增加16772.23万元,增长率为215.87%,主要2020年度项目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463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7.23万元,占总支出的14.15%;项目支出21148.86万元,占总支出的85.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768.82万元,增长率为213.14%,主要2021年度项目财政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农业农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87.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1.49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人员减少7人,其中退休7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2888.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8.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48.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40.32万元,增长率为427.59%,主要原因2021年度项目财政拨款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水费0.35万元 、电费1.21万元、邮电费1.66万元、差旅费1.47万元、会议费0.09万元,接待费0.66万元、专用材料费3.02万元、劳务费1.5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52.34万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32.74万元、委托业务费19.6万元。
农林水支出3574.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7.14万元、水费0.15万元 、电费0.92万元、邮电费0.83万元、差旅费10.90万元、会议费1.59万元、培训费0.35万元、接待费2.77万元,专用材料费(农用物资)支出243.52万元、劳务费41.91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327.45万元、车辆运行费21.34万元、其他交通费11.13万元(各个项目人员下乡交通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43.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661.0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2.00万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14.87万元,劳务费35.13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462.00万元。
其他支出17000.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70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2.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66%。与上年对比减少55.36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差旅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职工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5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
5.农林水(类)支出637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198.3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专用资料经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基础设施建设。
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6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77万元,完成预算的3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34万元,完成预算的4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5.3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级财政困难,未按预算执行。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6.45万元,增长19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13万元,增长40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8万元,下降16.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下乡次增加,车辆支行费也就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4万元,占86.15%;公务接待费支出3.43万元,占13.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检查及验收,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1万元,下降37.29%,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大部没有执行,部分开支预算会计没有形成支出,导致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手续费)、办公资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4078.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39.12万元,固定资产1243.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275.48万元,无形资产20.8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10.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2辆,账面原值162.2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722平方米,账面原值112.0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6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078.76 |
17539.12 |
1243.33 |
703.97 | 152.15 | 387.21 | 5275.48 | 20.8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7.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的其他政府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6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