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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 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承担市政 公用事业建设、维护、管理职责。
(6)承担园林绿化建设的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师宗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 关工作。
(9)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组织全局领导干部通过职工例会、党课、党组会、党员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4598亿元,县下达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20亿元,完成率达117.30%。库存固定资产19.4亿元。其中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5.3626亿元,同比增28.52%;完成房地产投资18.0582亿元,同比增64%、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0.039亿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19.907亿元,完成县级下达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目标任务17.5亿元的113.75%,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完成入库3.66亿元、房地产完成入库16.0305亿元、保障性住房完成入库0.2165亿元。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96亿元,同比增67.3%,已圆满按季度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
(一)全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工作部署,继续紧紧围绕“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要素,努力把师宗建设成为交通便捷之城、山水融合之城、历史文化之城、干净宜居之城、服务便利之城、产城一体之城。全县共谋划了45个项目,通过PPP融资、专项债券、财政预算、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20.11亿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5.08亿元,完工项目30个、正在实施15个。
项目分两批PPP实施,第一批PPP主要有城市公厕建设、5个县城入城口提升改造、县城雨污管网新建工程、县城植绿补绿等。目前,城市公厕已全部完工,改造城市公厕69座、新建7座(其中智慧公厕3座);5个县城入城口提升改造,北入城口已全部完工,大同入城口正在推进,师弥入城口、法雨入城口、贯冲陂入城口,正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即将启动项目建设;县城雨污管网新建工程已全部完工,共改造南山路、路新街、小石山片区、电影院路段、河湾子路段等县城雨污管网43.24公里;县城植绿补绿基本完工,实施了老324国道、挽澜路、梧桐路、丹青路、大同路、东华路等路段植绿补绿,新增公共绿地14万平方米、景观小品16个;城市路面修复基本完工,提升修复文笔大道、丹凤路等市政道路16公里。
第二批PPP项目主要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老城三条街改造、城市亮化等项目。目前,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完成调节池和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储泥池,以及污泥干化场、除臭系统建设,正在进行设备调试;老城三条街改造正在推进;打造兴师路民族文化风情街、腾达商业步行街2条特色主题街,兴师路民族文化风情街已完成道路两边房屋的民族特色美化,两侧路灯完成亮化,整个项目工程即将全部完工,腾达商业步行街正在推进;城市亮化已全部完成,亮化重要节点楼宇21万平方米;已完成丹凤路环岛改造建设;已新安装县城交通红绿灯9个道口,更换人行道灯3个道口;安装丹溪大道、通源大街机动车机非隔离栏1890米;漆化标识标线8700平方米,修复人行道1100平方米,共改造盲道口106个、划线盲道8640米。
(二)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发展。持续推进凤城时代二期、荣海一号二期、绿森院子、荣海滨河书院、宏华.青云府二期等房地产项目建设,已启动石湖华园、宏华.湖山漾月等房地产项目建设。共完成房地产投资18.0582亿元,同比去年13.08亿元增40.67%。2021年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完成32489千元,同比2020年24063千元增35%。共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11个,批准预售总面积27.34万平方米。
(三)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目前,正在开展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扫尾工作;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1046户,涉及29个小区150幢房屋,改造面积15.7万平方米,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65%。
(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完成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585户,开工率100%,竣工率100%。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率达100%,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五)狠抓建筑质量安全。今年已出动各种安全检查人员135人次,开展各类安全执法检查63次,发现各类建筑施工隐患17条。目前,2条隐患正在整改,剩余已全部整改合格。全县受监项目工程质量100%达标,未发生一起建筑安全责任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1辆公务用车用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业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50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2.18万元,占总收入的99.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占总收入的0.58%。与上年对比增加2822.66万元,增长105.2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2412万元;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本年度支付西交集团垫付资金3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50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46万元,占总支出的15.87%;项目支出4,630.71万元,占总支出的84.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96.91万元,增长103.31%,主要原因是2021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2412万元;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本年度支付西交集团垫付资金3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3.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2万元,增长0.77%,主要原因分析师财建〔2021〕1号下达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突出贡献奖,比上年增加10万元;师财预〔2021〕53号文件划拨2021年爱国卫生运动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20万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4.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30.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90.17万元,增长151.59%,主要原因是2021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2412万元;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本年度支付西交集团垫付资金3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师宗县人民武装部征兵大厅改造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人民武装部征兵大厅改造;
2、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支出180万元,用于2021年度师宗县城生产生活产生污水处理开支;
3、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支出481.56万元,保障师宗县城区路灯电费、绿化维护费及市政维护开支;
4、化解住建局历史性欠款,支出241万,主要用于化解住建局历史性项目欠款;
5、城市公共厕所项目,支出80.1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及改造;
6、西交集团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526.29万元,主要用于云南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开行贷款还本付息226.29万元,师宗县农贸市场专项贷款西交集团垫付专项资金300万元;
7、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棚户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支出;
8、师宗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277.77万元,用于师宗县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
9、2021年租赁补贴项目,支出205.92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租赁补贴发放;
10、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1970万元,主要用于2019-2020年师宗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1、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442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师宗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2.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2%。与上年对比增加2784.91万元,增长103.63%,主要原因是2021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2412万元;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本年度支付西交集团垫付资金3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日常办公开支;
2.国防(类)支出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师宗县人民武装部征兵大厅改造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5.节能环保(类)支出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2021年度城市污水处理开支;
6.城乡社区(类)支出1,49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7.住房保障(类)支出3,62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5%。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租赁补贴发放、住房公积金、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3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0.3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师宗县财政资金紧张,年初预算未能保障。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2.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5万元,增长7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49.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资金紧张,2020年车辆运行开支在2021年报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占77.52%;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22.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师宗县美丽县城创建、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巡察、建筑安全巡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到师宗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6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师宗财政资金紧张,严格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物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业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7624.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9.01万元,固定资产83.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6107.4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624.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43.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5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500.33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439.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2.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7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