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1701000
师宗县第三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第三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第三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校在县委县政府及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建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指导,坚持以学习促发展的教育理念,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严格规范学校管理,确保学校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前行。为充分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我校党总支按照上级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在对本校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找准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重强化责任、严格制度、规范服务等,明确了党建工作的努力方向,充分发挥了党建工作在全面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立足实际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管理
2、强化安全管理,打造平安校园
3、坚定信心战疫情,同舟共济筑防线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思想素质、教学水平
5、强化德育管理,狠抓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及学习习惯
6、抓好校务会、班主任及教师三个团队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战斗力
7、积极抓好教学教研工作,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8、五育并举,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师宗县第三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30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4.47万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7.39万元(含教育收费17.39万元),占总收入的0.53%;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3919.78万元对比减少635.31万元,减少了14.2%。主要原因为:由于财政资金紧缺,随工资的各种保险等资金当年未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35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0.59万元,占总支出的99.95%;项目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0.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35,93.99万元对比减少241.8万元,减少了6.73%,主要原因为:由于财政资金紧缺,随工资的各种保险等资金当年未安排。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第三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0.59万元。与上年35,93.99万元对比减少241.8万元,下降6.7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7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第三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没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6.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3%。与上年35,93.99万元对比减少241.8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为:由于财政资金紧缺,随工资的各种保险等资金当年未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2,9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部分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第三中学部门资产总额8207.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53万元,固定资产8037.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8037.78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6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第三中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