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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拟订工业信息化综合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科技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信 息化融合;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进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制定全县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协调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参与实施有关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规划;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项目(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建议;提出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编制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开放。协调推进区域创新发展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
5.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6.负责协调行政区域内的节能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商务和科技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
7.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政策,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申领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8.制定全县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协调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参与实施有关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9.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重点,负责区域内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负责先进装备制造业、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等产业的培育。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综合协调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信息产业行业管理,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协调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统筹推进工业行业信息化工作。
10.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相关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负责两用物项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东盟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对东盟国家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国家和省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师宗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进行备案;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和上报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11.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研发任务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拟订全县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组织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2.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毗邻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项;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无线电应急预案制定及实施,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承担师宗县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责,在全县对外工作战略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方面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提供服务。统筹、规划、协调全县外事工作,贯彻执行中央、云南省和曲靖市外事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根据授权,协调全县的外事活动,督促、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家外事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协调全县重大外事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的外事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区域间联络协调,推动经贸合作,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组织或配合接待来师宗县访问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协调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县级重大外事活动的礼宾安排和翻译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单位外事礼宾接待工作,做好相关涉外人员的报备工作。负责师宗县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师宗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交往活动;负责接待来师宗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接待和管理来师宗县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和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出访的报批工作和具体出访事宜;做好县级领导出席重大外事活动的统筹、协调和安排工作;做好全县对外礼宾事项的协调、指导工作。统一办理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派遣因公出国人员和赴港澳人员的县内有关手续;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访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了解掌握出访活动和出访成果。审批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邀请外国官方人员来师宗县进行公务活动的事项办理;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邀请外国非官方人员来师宗县进行非公务活动的事项办理;办理同意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业务。负责师宗县与国外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工作,管理师宗县与国外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协同有关部门编辑发行师宗县对外宣传品,做好对外参观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师宗县的外国专家及其他外籍人员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师宗县活动和县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做好师宗县处置涉外案(事)件的协调工作。协调、管理师宗县国际合作项目的有关事宜;办理师宗县有关单位或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活动等以及接受国外援助涉外事项的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全县外事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
14.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设 16 个内设机构和中共师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有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草拟综合性材料;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户籍、计生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置、车辆管理等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指导并监管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干部培训;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发布、更新等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系统的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12345”热线工作;负责工业年鉴、工业志、县委执政纪要等编撰工作。
2.政策法规和安全股。研究建设“工业强县”、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等战略性问题;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深化改革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组织工业信息化发展调研,综合分析工业经济形势,牵头起草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政策制度、综合性文件、调研报告;负责搜集整理、编撰研判工业信息化领域有关政策法规文件;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放管服”等工作;指导系统普法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聘请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对委托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监督执法;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商务发展长期规划;负责商务领域前瞻性研究和重大商务课题调研工作;负责推进依法治县、政府法制、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普法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交易等有关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推动“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科技政策法规相关工作,承担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落实科技报告制度。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处置工作,参与做好工业生态环境工作。
3.综合股。负责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机关软环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机关及所属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决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双拥工作;按照局党组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抓好所管理企业的党建工作。建立现代绩效评价方式,对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实施绩效监督,强化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年度重要工作绩效进行评价;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争先创优工作;负责党务、政务信息工作,做好党务、政务公开;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商务年鉴、《云南商务之窗》、《曲靖商务》等编撰工作。
4.发展规划与技术创新股。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重大项目布局,协调推动重大工业信息化项目实施,牵头重点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工业信息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的建议;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领域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项目库建设,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投资运行;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划及新产品开发计划,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产业化示范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和重点产品的研究开发,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管;认定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工业品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负责调度、协调、统计区域内技改项目情况;参与“质量强县”有关工作。
5.经济运行股。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重点骨干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的扶持、培育和监测,综合平衡调配生产和运行要素;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态势,拟订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协调推进银企合作,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和市场开拓工作;提出动用国家及省、市、县储备物资的建议。
6.原材料和装备工业股。负责钢铁、有色、稀土、冶金、化工、建材、农药等行业管理;负责水电硅、水电铝一体化建设;负责有色金属深加工及液态金属、精细化工产业发展;负责原材料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原材料市场动向,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负责编制行业专项发展规划;协调原材料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优化,依据原材料工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产业政策实施办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产业发展目录,依据产业目录和有关行业准入条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汽车、矿山机械、通用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等行业管理;提出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军民融合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负责新能源汽车发展及推广应用;依托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负责装备工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汽车更新政策和行业规划。
7.消费品和食品药品工业股。负责轻工、卷烟、纺织、家电、食品、药品等行业管理;负责生物资源深加工产业发展;负责消费品工业和食品、药品行业的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负责编制行业专项发展规划并依据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和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8.中小企业管理股。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负责提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以及创业培训、技术创新、公共信息、维权保护等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上市培育;负责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落实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参与做好共享经济。
9.信息化推进和无线电管理股。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工业领域网络信息安全,拟定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参与互联网秩序的整治工作;负责协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负责拟订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依据行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核发电台执照,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台址资源,组织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毗邻地区及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参与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负责无线电应急通信和安全保障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负责专项经费预核算及日常管理;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负责无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负责无线电设备销售备案工作。
10.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负责行政区域内的节能改造;参与拟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规划,组织实施区域内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开展节能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区域内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负责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11.市场体系和商务执法股。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商业信用销售;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牵头推动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承担全县药品流通行业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商贸领域质量发展,组织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推进城乡商品市场体系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有关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全面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包括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再生资源、典当、拍卖、特许经营、二手车市场、外派劳务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做好“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的管理工作;做好社会公众对商贸流通领域的举报投诉、咨询受理、解答、处理、上报和反馈工作;强化流通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支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净化市场;做好执法案卷的整理、保管和存档工作。
12.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股。牵头建立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推广现代流通方式;负责拟定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绿色流通发展,负责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推动跨境物流、智慧物流和冷链物流发展;推进重点物流产业园建设,培育重点龙头物流企业;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负责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商品供求状况,对商品市场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协调解决商品市场运行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全县成品油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职责分工管理成品油流通;负责茧丝绸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协调管理有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工作,负责提出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13.电子商务股。牵头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定鼓励和支持师宗县企业加快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跨境电商、农村电商发展促进工作;支持企业电子商务运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
14.对外贸易和外资外经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政策,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外经贸展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加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申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工作;指导、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管理、指导和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东盟国家开展对外贸易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拟订全县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拟订吸引外资的法规及措施;依法对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进行备案;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参与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外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战略、政策法规;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农业与加工业开发、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及市场开拓;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统计工作;推动建立外派劳务合作平台和基地。负责会展业的统筹协调、宏观规划和管理服务,拟订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介全县会展营商环境;负责国内外会展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会展活动。
15.科技创新发展股。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承担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提出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科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调指导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示范区建设。拟定有关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工业及高新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主要任务并组织落实,推动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工业领域科技项目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等相关工作。提出重点实验室、众创空间等相关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主要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农业领域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促进农业农村领域有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等相关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主要任务并组织落实,推动关键技术攻关。负责社会领域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支撑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 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交流合作的规划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交流合作计划,承担“科技入滇”“科技入曲”、沪滇科技对口帮扶与合作等有关工作。拟订外国专家引进和管理措施办法,承担外国专家引进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出“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相关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16.涉外管理和国际交流股。负责规划全县因公出国事宜,做好全县因公出国的审核、报批工作;配合做好师宗县处置涉外案(事)件的协调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出访事宜的具体安排;做好各种专业团 (组)出访的组派工作和赴港澳人员的市内有关手续;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指导督促和收集整理出访成果;配合做好在师宗县的外国专家及其他外籍人员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师宗县活动和县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办理同意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业务。联系协调外事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对外礼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接待外国记者来师宗县采访有关事宜;做好与外国使领馆交往的联络工作;配合做好邀请外国专家来师宗县有关事宜;做好邀请访问师宗县重要外宾和知名人士的事宜;协调推进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工作;负责做好审批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邀请外国官方人员来师宗县进行公务活动的事项办理;办理师宗县和有关单位或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活动以及接受国外援助涉外事项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
2.节能监察大队
3.商贸服务业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4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6.09万元,占总收入的9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占总收入的7%。与上年对比减少1804.48万元,减少61.2%,主要原因为对企业的补助减少以及根据师财库[2021]16号文收回历年结转资金余额,导致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少3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09万元,占总支出的66.99%;项目支出375万元,占总支出的33.01%。与上年对比减少1957.04万元,减少172.26%,主要原因为对企业的补助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1.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01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信局2021年朱蕊、何跃群、朱晓芳、马成崇退休导致基本工资、津补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6.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8.03万元,减少83.36%,主要原因对企业的补助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根据师财教〔2021〕1号文件下达2019年研发经费补贴5万元,用于补助云南普瑞生物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根据师财教〔2021〕1号文件下达研发经费投入补助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补助云南普瑞生物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3.根据师财资环〔2021〕2号文件下达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补助师宗华海木业有限公司。
4.根据师财建〔2021〕1号文件下达48万张/年多层板生产线项目费用补贴50万元,用于补助师宗华海木业有限公司;下达农副产品精加工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补助师宗云雄实业有限公司;下达研发经费投入补助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补助师宗县光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5.根据师财资环〔2021〕1号文件下达苦荞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资金20万元,用于补助云南锦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根据师财资环〔2021〕2号文件下达市级2018年第二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补助云南滇叶大自然食品有限公司。
7.根据师财预〔2021〕6号文件下达年产100万套系列服饰项目厂房租赁补贴10万元,用于补助云南样样好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8.根据师财外〔2021〕1号文件下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存量资金150万元,用于补助师宗兜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57.04万元,减少63.27%,主要原因为对企业的补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7%。主要用于工信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
2.科学技术支出9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企业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4%。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
4.卫生健康支出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8%。主要用于产业发展140万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0万元。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4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4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5.6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客观因素影响导致的。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41万元,下降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万元,下降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16.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客观因素影响导致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88.5%;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占1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单位车辆下企业所需车辆燃料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到师宗县沃莱迪及华海木业等企业调研6次,接待人数共12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4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行政人员退休4人,导致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7万元,印刷费1.03万元,水费2.16万元,电费2.69万元,差旅费4.7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资产总额907.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4.76万元,固定资产23.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6.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4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