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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
  • 师财行[2022]31号
  • 53032318028301000
  • 2022-09-05 18:42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8301000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党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征集、整理、编纂县重要党史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资料、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搜集、整理和研究有关中共党史、中共地方党史的信息资料。对征集到的各种资料认真考证、核实、整理,实行科学管理;

3)研究、编撰地方党史专著,编辑出版重要党史书刊;

4)对党的地方历史和县党史重要人物进行综合研究,总结历史经验,为党的建设和县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

5)发挥 “资政育人”职能,用党史研究成果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为师宗经济社会的更快发展服务;

6)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2.师宗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地情研究,收集、整理、挖掘师宗县各个历史时期的山川地貌,风土人情及社会发展状况。
    3)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时限编修和续修《师宗县志》。
    4)编纂出版《师宗年鉴》。审定、修改、规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编纂的乡镇志、部门志,指导各部门的编纂、出版工作,负责其终审工作。
    5)搜集、整理、校点旧志。
    6)总结交流修志工作经验,开展方志理论研究。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史志工作会议精神,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安排2021年的工作加强修志人员、撰稿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编纂质量。

2.编撰中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和文学史,追求良史佳志,向社会奉献精美的精神食粮。按时完成《师宗年鉴2021》的出版发行工作;完成《中共师宗县委执政纪要2020》编辑出版工作。

3.争创规范性党支部。

4.加强协调,力争启动《中共师宗县地方史》的编撰工作。

5.进一步加强地方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发挥优势,体现特色,深入基层、机关开展师宗县地方史宣讲活动。

6.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13万元,占总收入的3.61%。与上年153.7万元对比增加15.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出版印刷《中国共产党师宗历史》第一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54.27万元对比增加15.9万元,增幅10.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出版印刷《中国共产党师宗历史》第一卷,增加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17万元。与上年154.27万元对比增加15.9万元,增幅10.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出版印刷《中国共产党师宗历史》第一卷。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4%。与上年154.15万元对比增加9.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出版印刷《中国共产党师宗历史》第一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3%。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万元,下降81.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压缩经费,减少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本单位调研党史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5,主要原因是因2021年出版《中国共产党师宗历史》第一卷支付出版经费26.5万元 导致经费比例增加94.2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培训费、印刷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万元,固定资产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中共师宗县委党史研究室

2022年9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8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