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0101000
师宗县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网络、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来访的群众。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及时收集倾向性、动态性、预警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并加以综合研判。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9、完成市信访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的理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抓手,更好地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地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
2、提升治理效能。着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护,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等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切实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社会治理效能。
3、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加强网上信访工作,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做法,压实首办责任,完善联合接访机制。细化信访工作属地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加大信访宣传力度。
4、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信访矛盾化解攻坚长效机制,针对群众关心的疫情防控、金融、房地产、扶贫、环保、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决问题。
5、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健全完善受理办理、登记录入、转送交办、复查复核、督查督办标准及措施。加强信访基础业务培训,定期抽查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业务办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强化对基层信访业务工作的指导,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以业务规范化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6、积极服务全县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师宗县信访局、师宗县阳光信访信息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信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师宗县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信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6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8408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的212.49万元对比,减少了45.38万元,同比下降21.35%,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人均每月0.2万元未发放,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保等人员相关支出2020年未执行完,公务费没有拨付,年初专项资金比上年压缩2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信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7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3万元,占总支出的97.11%;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2.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与上年支出合计208.4万元对比减少35.16万元,同比下降16.8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财政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障师宗县信访局和师宗县阳光信访信息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23万元。与上年支出183.39对比减少15.16万,同比将下降8.3%,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财政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5万元对比减少了20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未申请信访救助金。救助金支出5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全部用于救助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40万元对比增加了2.83万元,同比增加了1.67%,主要原因是:师宗县信访局2021年7月招聘两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岗人员的工资以及单位部分保险等相关费用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相关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7%。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以及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费和工伤生育保险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4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29.4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70.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财政厉行节约压减支出;严控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59万元,下降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5万元,下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15.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严控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万元,占52.82%;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占47.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协调处理各类信访矛盾工作、开展调研活动等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信访局到我县的调研、乡镇信访部门到我局学习信访业务、信访相关部门协调化解信访矛盾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2万元,与上年对比36.01万元相比增加了4.51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公岗人员工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信访局资产总额71.7万元(资产总额净值4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7万元,固定资产58.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信访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师宗县信访局
2022年8月30日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