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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
  • 师财建[2022]11号
  • 53032305047501000
  • 2022-09-05 18:09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47501000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面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煤炭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地方煤炭产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深化煤炭行业体制改革的建议或意见并监督实施,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水平,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协调解决煤炭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全面组织实施煤炭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制定地方煤炭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等并组织落实。指导煤炭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3.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权。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区域内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规划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行业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矿村共建工作。

5.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地方煤矿技术发展规划、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为煤炭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和技术服务,全面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负责组织煤炭行业准入、煤炭生产资质、煤炭经营许可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组织煤炭项目设计、可研审查;负责矿井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组织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权限范围内矿井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审核向上报审批。参与区域内煤炭加工转化项目的审查、审核工作。

6.负责区域内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煤炭供需调节和应急保障。

7.参与各级制定煤矿重特大事故救援方案,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参与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对煤炭生产和流通秩序实施监管。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日常监管;负责煤炭流通秩序的整顿。

9.负责全县煤矿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安全人员、煤矿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

10.负责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各种渠道的煤矿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的监督管理。 

11.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和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及上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各项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办法措施推进煤炭行业党的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煤炭行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大普安煤矿30万吨/年技改项目4月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投入生产;龙拢煤矿30万吨/年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已完成企业自主验收,并顺利通过了项目核查验收;白马田煤矿30万吨/年技改建设项目进入二期工程;长青煤矿30万吨/年技改项目现处于三期工程建设阶段;朝阳煤矿已对所有井口实施封闭,正在积极办理井工改露天项目核准手续;五一、烂泥沟2个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正在办理延期手续,井下只进行通风排水。全年实际生产原煤、洗精煤24.02万吨,同比增长359.00%;煤炭行业入库总税收9393万元,同比增收784万元,增长9.10%;其中入库县级税收5346万元,同比增收601万元,增长12.7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23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9.72万元,占总收入的81.98%;其他收入402.17万元,占总收入的18.02%。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收入增加46.77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正常的收入浮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20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55万元,占总支出的87.76%;项目支出270万元,占总支出的12.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度部门支出减少87.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6.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86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增职工2人,减少10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9.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万元,其中:能源大楼教育、住建等部门物业管理费100万元,煤业公司土地出售财政返给经费用于解决煤业公司退休及在职人员工资等遗留问题170万元。与上年对比,专项业务工作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9.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2%。与上年对比减少163.4万元,下降8.2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增职工2人,减少10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41.345万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39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6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0%。主要用于工资、绩效、津补贴等人员支出1330.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19.02万元,能源大楼教育、住建等部门物业管理费100万元,煤业公司土地出售财政返给经费用于解决煤业公司退休及在职人员工资等遗留问题170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3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33.47万元,退休及在职死亡职工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出2.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47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预算的2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预算的3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的9.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三公”经费拨付不到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36万元,下降5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87.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三公”经费拨付不到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占77.20%;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占22.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煤矿生产安全检查、煤矿政治重组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能源局及相关单位进行煤矿生产安全督导、督察及其他地州县到我县煤矿安全交叉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998.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4.62万元,固定资产1177.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45.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7.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26.1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08.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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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9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项目支出】紧紧围绕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和本年度结转结余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结转至本年年末。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