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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保护公路路产;负责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意识教育;负责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监管;负责全县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监管工作;负责对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交通行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管控能力提升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28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35万元,占总收入的81.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3.82万元,占总收入的18.7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13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未拨入人员保险费,如住房公积金等;其他收入增加13.82万元,增长34.54%,主要原因是交通局拨入麒师高速保通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08万元,占总支出的99%;项目支出2.92万元,占总支出的1%。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9.93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入人员保险费,如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支出减少22.67万元,下降88.61%,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实施工程项目,本年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爱国卫生专项工作、高速公路相关事宜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3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入人员保险费,如住房公积金等。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67万元,下降88.61%,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实施工程项目,本年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爱国卫生专项工作、高速公路相关事宜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师交财〔2020〕38号高速公路保通工作经费2.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与上年对比减少21.69,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运行困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3.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20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近年来公务接待次数逐年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4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未拨入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85.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88万元,固定资产61.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1.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主要指市人大本级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公积金。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4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