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 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 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 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 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 街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 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抓小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检查,确保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见效。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精准处置“低级红”“高级黑”问题线索。聚焦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等节日“易发病”。全面开展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3.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强化日常监督,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化政治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开展十三轮常规巡察,圆满完成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组建3个巡察组,启动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
4.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以案示警,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和身边人“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对全县村干部和政法干部开展廉洁从政专题知识培训,持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5.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深入开展养老金问题整治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三是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四是扎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6.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大讲堂”活动,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行业领域的专家开展业务辅导,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和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7.建设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大数据平台,对29项基层“小微权力”进行监督,对11家部门200万余条数据公示公开,推动全县基层治理成效显著提高。
8.建立“1+2+3”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以“1个纪检监察室+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基本模式,划分5个联动协作组,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2,42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2.87万元,占总收入的99.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04万元,占总收入的0.41%。与上年对比增加581.86万元,增加31.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01.21万元,增加33.18%,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9.36万元,减少65.85%。主要原因分析:1.留置案件由师宗留置点统一到罗平留置点办理,导致留置费用、办案成本大幅增加;2.专案数量剧增,留置人员增加,看护人员勤务津贴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2,43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27万元,占总支出的61.34%;项目支出940万元,占总支出的38.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7.75万元,增加31.88%。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66.02万元,减少15.13%,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53.77万元,增加990.11%。主要原因分析:1.留置案件由师宗留置点统一到罗平留置点办理,导致留置费用、办案成本大幅增加;2.专案数量剧增,留置人员增加,看护人员勤务津贴大幅增加;3.上级专项经费增加,同时开展小微权力监督项目,购置设备及软件,资本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1.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02万元,减少15.1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项目经费大幅增加,部分商品与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通过项目经费进行保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9.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3.77万元,增加990.1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案件数量剧增,上级部门为弥补基层办案经费不足,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收到上级转移支付经费105万元;二是县级财政为支持单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加大了年初项目预算的拨付和上缴款的返还力度,共收到县级财政拨款83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是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与服务支出831.34万元,占88.44%;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资本性支出108.66万元,占11.56%。开展工作情况一是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三是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五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不断运行监督大数据平台,对29项基层“小微权力”进行监督,对11家部门200万余条数据公示公开,推动全县基层治理成效显著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4%。与上年对比增加601.21万元,增加33.18%,主要原因分析1.留置案件由师宗留置点统一到罗平留置点办理,导致留置费用、办案成本大幅增加;2.专案数量剧增,留置人员增加,看护人员勤务津贴大幅增加;3.上级专项经费增加,同时开展小微权力监督项目,购置设备及软件,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7%。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纪律审查、案件查办及巡察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9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9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61万元,增长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8万元,增长1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16.1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留置案件统一到罗平县纪委留置点办理,专案数量增加,外调次数增多,导致公车使用频繁。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万元,占91.83%;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占8.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案件查办、督促检查及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县纪委监委工作检查及协助上级案件办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69万元,与上年对比327.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项目经费大幅增加,部分商品与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通过项目经费进行保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办公费1.64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劳务费7.60万元、委托业务费2.22万元、工会经费7.98万元、福利费18.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6.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650.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6.71万元,固定资产192.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1万元,无形资产0.3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9.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42.7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4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