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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负责组织编制本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4.负责本乡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党建引领。
压实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明确党委书记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督促联村领导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深入村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担当有为。二是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2.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一是严格重点人员管理。常态化开展返乡、进村重点人群的排查、登记和管理工作,二是严格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严格做好乡内学校、餐馆、幼儿园、超市、娱乐场所、集市、车站、施工工地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做好场所消毒、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等防控措施。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实行乡科级干部包保到村,连挂站所职工、村干部、党员干部包保到组到户,明确一人包十户名单。四是严格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3.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管理机制。二是清除存量垃圾,全乡存量垃圾全面清理到位。三是集市专项整治。集中整治规范设里、鲁古、大桥、雨厦集贸市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卫生全改善行动。四是加强厕所管护及污水治理。全面消除集镇及以马线沿线旱厕,改建水冲式卫生厕所8座,新建洗手设施6处。通过动员群众自建化粪池、沉淀池、接入污水管网等方式整治污水直排问题80余户,集中整治农村三堆及牲畜粪污直排问题。五是常态化大扫除活动,坚持每周一、周五集镇网格及村级网格定时开展大扫除活动。六是动员群众齐参与。
4.经济社会建设持续向好
(1)林产业持续巩固
2021年紧紧围绕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护、林政执法、人工商品林采伐、中央造林项目、2020年退耕还林落地工作调查、森林督查及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林业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2)打造全省知名热果之乡
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主动融入全县“十四五”打造全省知名“热果之乡”发展大局,紧紧抓住发展机遇,明确了发展热果产业的工作思路。热区水果已成为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继林产业、务工产业后的第三个过亿产业。
(3)持续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为劳动力外出务工提供采取“一站式”、“点对点”、“出门进车门,下车进厂门”的贴心式服务,组织输送劳动力,并免费提供食品保障工作。
(4)巩固农业推动特色经济作物发展
2021年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提质增效扩量和促农增收的轨道上来。认真组织种植业保险收缴工作,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有效的制定出防范措施,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及全年粮食丰产丰收。
(5)畜牧业稳定发展
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全乡畜牧业稳定发展。常抓不懈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5.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发现短板弱项,强化措施,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通过低保、大病救助、教育补助、产业帮扶等措施,持续对2019年度纳入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进行监测,2020已全部消除风险,监测降至0户。2021年通过问题检视再排查,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户纳入为监测对象。三是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防范、化解逾期贷款风险情况。督促各村委会提前入户开展工作,提醒小额信贷即将到期贫困农户及时还款。
6.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及创文工作。
(1)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有序推进。
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加快推进建设坝林村委会丁累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纳非村委会上细独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笼嘎村委会上笼嘎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纳厦村委会纳平山村小组、新安村小组5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十八烈士红色革命基地、坝林热果产业发展等民族特色点位路线。
(2)启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自师宗县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培训会,及时成立创文指挥部,多措并举统筹推进,以抓落实为讲政治的重点体现,组织全乡力量投入到创文工作中来。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讲好红色故事。
规范市场,抓集镇治理。统一制作民族特色水果摊位,杜绝乱摆摊行为。规划停车位、停车点、停车场,摩托车集中停放,小车进车位,大车进停车场。综合执法队实时对集镇交通秩序、不文明等行为进行巡逻劝导。
7.改善民生,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1)国土空间规划、村建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广泛深入开展土地法制(违法违规无序建房)宣传教育,悬挂无序建房标语,让广大农民群众对耕地保护政策有充分了解,有效促进全民保护耕地意识的增强。二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与土地管理工作。强化措施强力监管,辖区内私挖乱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三是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收集上报基本情况、基础性资料,对全乡各村进行摸底调查,并已完成设里、纳厦、戈勒村的村庄规划,待县规委会通过即可投入使用。四有序开展土地确权工作。
(2)加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放农村低保593.5275万元。乡级临时救助2.56万元,县级临时救助发放13.7万元。为5681人次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30.375万元,发放轮椅4个,发放拐杖13副,救助残疾人17人,送治精神病患者1人,依靠机构托养9人,居家托养30人,有效地缓解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共为2个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0576元。为特困人员34人发放保障金28.9233万元,护理补助2.6685万元。
(3)殡葬改革工作
目前完成4个公墓的建设。现有3个公墓正在审批中,成立殡葬管理服务公司1个,发放殡葬改革宣传手册发放到户1万余份,固定性标语上墙到村。对丧葬移风易俗进行集中整治,辖区内遗体100%火化。
8.社会治理、信访维稳推进情况。
(1)狠抓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重要论述,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突出工作要点,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推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加强污染防治。
近年来由于养殖业的有序发展,肥水养鱼养鸭现象不断增多,对空气和水质有所污染,我们积极配合区建设环保局对有污染的地方进行检查和水质监测。同时教育广大群众对饮用水经常消毒,集中处理污染物,对畜禽进行圈养,尽量减少污染源。
(3)做实做细信访维稳工作
2021年受理信访案件5批67人次,已妥善解决。上级转办案件10宗,其中来访4宗、来信6宗,已全部调处回复,信访维稳工作成效明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2.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3.中国共产党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委员会;
4.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财政所;
5.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6.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办;
9.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办;
10.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办;
11.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草原办;
12.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水务所;
13.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26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4838.6万元对比减少2187.8万元,下降45.22%,主要原因为扶贫专项资金同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2021年度支出合计26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07万元,占总支出的58.75%;项目支出1103.73万元,占总支出的41.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4988.87万元对比减少2313.07万元,下降46.36%,主要原因为扶贫专项资金同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2.07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1788.84万元对比减少了216.76万元,下降12.12%。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在职人员经费减少及2020年度发放上年政府其他人员工资、遗属补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工资、村小组工资等。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3.73万元。与上年3200.03万元对比减少2096.3万元,下降65.5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扶贫资金大幅减少,同时财政资金困难,本年专款列支大幅下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万元,用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
2010301 行政运行20万元,用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集市治脏治乱工程建设。
2082201 移民补助59.42万元,用于2020年、2021年水库移民补助。
2100409 公共卫生服务2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接种。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3.3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2110401 生态保护110.4万元,用于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
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25.39万元,用于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补助。
2110602 退耕现金61.25万元,用于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2130122 农业生产发展6.7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15万元,用于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2130135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14.28万元,用于2019年第二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14万元,用于公益林护林员补助支出。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7万元,用于坝泥付水利项目工程支出。
2130315 抗旱10万元,用于水利救灾支出。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5.1万元,其中77.1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5万元用于2021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
2130505 生产发展136.05万元,其中48.55万元用于乡村贫困户公岗性岗位补助,30万元用于设里村委会热区水果实验示范园建设,57.5万元用于2021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316.8万元,其中313.8万元用于护林员保洁员工资支出,项目管理费3万元。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36.4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2230105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0.5万元,用于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
2240703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15万元,用于应急救灾。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万元,用于纳非村委会申独村老年活动室建设。
2296099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万元,用于纳非活动室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3%。与上年4927.91万元对比减少2337.03万元,下降47.42%,主要原因为扶贫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其他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4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文化站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社保其他人员工资,全乡退休人员统筹外项工资,全乡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财政部分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3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全乡在职人员财政部分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19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
6.城乡社区支出7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在职、其他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135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6%。主要用于农机、农业、畜牧、林业、水务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人员工资、村委会人员工资、农村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补贴、公益林护林员补助、水利项目工程、水利救灾、危房改造、公厕改造、乡村贫困户公岗性岗位补助、2021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2021年革命老区建设、保洁员护林员工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6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部分缴费支出及危房改造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应急救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9万元,完成预算的1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算2021年乡镇工作经费、扶贫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预算,乡级不再预算导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少。
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2.58万元,下降5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1万元,下降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47万元,下降84.1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6万元,占75.11%;公务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占24.89%。具体情况如下:
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县上公务、贫攻坚工作开展下村入户、疫情防控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领导到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检查各部门工作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9万元,与上年72.23万元对比减少5.44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用于机关运行经费的资金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各单位机关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资产总额161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0.94万元,固定资产857.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1922.62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2.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00平方米,账面原值3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6.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4.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5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1905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