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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师财行[2022]31号
  • 53032318041401000
  • 2022-09-05 15:21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1401000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师宗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交流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推进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制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

17)负责市场监管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规范注册登记,履行服务承诺,注重窗口建设。2021年全县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34户、个体工商户24950户,全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510户、变更登记723户、注销登记2020户;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7户、变更登记  19户、注销登记30户。

2、多举措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组织窗口人员学习、吃透政策精神,认真做好“双告知”工作;同时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步出去方便各单位监管。

3、抓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及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完成年报3582户,年报率97.18%; 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年报423户,年报率98.6%;个体工商户完成年报13897户,年报率60.59%。按照“先照后证”“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履行好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的职责,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证照的清理工作。

4、认真抓好创业人员贷免扶补工作落实。完成创业人员贷免扶补工作15户,共计贷款255万元,吸纳就业人员32人,全面完成贷免扶补工作。

5、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部门抽查计划75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3项,并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

6、质量工作。一是开展 “质量强县”活动,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二是开展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三是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监督抽检64个批次、风险监测4个批次;四是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地条钢”、消防产品质量等进行专项检查;五是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检查,未发现假冒伪劣产品。

7、标计认证认可工作。一是建立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台账;二是推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三是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

8、计量工作。一是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二是对眼镜制配环节计量器具、医疗机构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加油站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称、电能表、燃气表等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开展强检计量器具网上备案工作,已备案强检计量器具2542台件,检定合格率为99.67%。

9、知识产权工作。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学习;二是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工作;三是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活动;四是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个人申报曲靖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度曲靖市单项专利激励金。

10.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县现有生产获证企业33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67家、食品销售经营单位2138家、餐饮服务单位2094户。实施“明厨亮灶”单位1650家,小摊贩备案677家。对以上监管对象,一是对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开展HACCP体系认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集中抽考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100%,从业人员考试合格率100%。二是对流通环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开展冷库、冷链食品监督检查以及食品流通环节风险等级评定工作;三是对餐饮环节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认真细致”的原则,开展学校春季开学专项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食品核查后处置等工作,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四是开展野生菌宣传,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宣传,让防控知识真正走进家家户户;五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形成了人人关心、全员关注、主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11.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581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二是开展许可核查;三是配合市完成各类飞行检查4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立案查处3家;四是完成药械抽样8批次,1兹次不合格,已立案处理。五是做好四项监测,全面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对公用燃气管道、起重机械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做好“两节”、“两会”等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13.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抓好消费宣传工作,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引导科学理性消费;二是抓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共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192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96万元。

14.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对辖区内665户网络经营户,一是做好网络经营户的经营主体核查、认领工作、亮证亮标工作;二是对网络经营户进行大型网购活动进行监测。

15.规范广告市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对户外广告、网络广告及各种新型媒介和微信公众号进行监测监管及专项整治活动。

16.疫情防控。一是开展疫情防控宣传;二是开展疫情防控日常工作;三是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四是加强疫情防控药品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7.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重点开展农村文化市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学校食品安全、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打击传销走私、“净餐馆”“管集市”等专项行动,共排查各类案件60余件,立案调查案件15件,结案12件,处罚没款45万余元,办结食品科转交后处置案件20余件。处理举报投诉15件。

18.“净餐馆”专项行动。一是组织“净餐馆”专项工作培训,“净餐馆”达标率为100%;二是抓“餐饮安心码”使用监管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四是加强部门协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19.“管集市”专项行动。一是参加观摩会和考察学习;二是组织开展“管集市”培训会,并进行现场督促、指导整改工作。

20.认真抓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三是开展专题培训;四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推动各项中心工作落地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296.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3.37万元,占总收入的99.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82万元,占总收入的0.99%。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98.41万元,下降13.28%,下降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预算数比上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核算收入减少;二是社保、公积金等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减少,导致本年人员经费收入数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2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90万元,占总支出的91.25%;项目支出116.35万元,占总支出的8.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16.60万元,下降14.01%,下降原因主要为: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预算数比上年减少,二是因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支出减少及未在本年度完成报销,导致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2.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8.26万元,下降10.23%,下降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预算数比上年减少,二是因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支出减少及未在本年度完成报销,导致支出比上年度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2.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34万元,下降40.24%,下降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一是执法服装经费,开支33.00万元,用于统一制作执法服装;二是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开支6.59万元,用于开展师宗县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三是企业燃煤锅炉淘汰补助,开支2.60万元,用于对企业淘汰燃煤锅炉的经费补助;四是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项目,开支20.00万元,用于开展爱国卫生“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五是大同监管所基建款项目,开支34.00万元,用于支付大同监管所业务用房建设欠款;六是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开支20.16万元,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5%。与上年对比,减少195.40万元,下降13.2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预算数比上年减少,二是因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支出减少及未在本年度完成报销,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和市场监管项目工作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小微企业贷免扶补工作补助等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46万元,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的1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29.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导致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以及未在本年报销。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2.53万元,下降7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66万元,8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7万元,下降54.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导致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以及未在本年报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万元,占87.4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占12.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4万元,下降20.78%,下降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以及未在本年报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水电、网络通讯、维修(护)、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311.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19万元,固定资产2,133.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0.7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7.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3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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