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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师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组织实施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调整方案,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财税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县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7、按规定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县属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9、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管理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政府性外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0、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11、负责金融涉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改善地方金融发展和安全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促进地方金融稳定、处置金融风险的意见办法。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师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金融服务;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承担师宗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12、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县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职责;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对国有资本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决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置等重大事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和资金收缴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本权属的界定登记、划转、转让、纠纷调处。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做好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
13、完成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组织拟订地方税收政策和调整方案。负责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对全县115个预算单位、10乡(镇、街道)财政所及所有站所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全县预算单位现保留银行账户451个(含乡镇站所)、财政所账户共计30个(包括代管资金专户10个、零余额账户10个、扶贫支农等资金专户10个 )、县财政局财政专户12个。
监控财政资金运行。依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预算单位使用的每一笔资金的活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全面跟踪财政资金支付的申请、审核、支付、清算等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资金运行监管。
推进减税降费。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全面减税降费政策。盘活国有资产。今年以来,公开拍卖或公开出租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经营性资产,以及罚没资产多起 。加强政府采购。严格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审批管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示、进口产品采购审核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师宗县财政局
2、师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3、师宗县会计核算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
单位总人数 | 80 |
公务员人数 | 34 |
工勤人员人数 | 2 |
离休人员人数 | 1 |
退休人员人数 | 22 |
事业人员人数 | 22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32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4.06万元,占总收入的96.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2.47万元,占总收入的3.11%,增收的主要原因是逐步解决以前年度欠账资金。
部门决算收入构成与上年对比情况表:
收入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387.91 | 2254.06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
三、事业收入 | ||
四、经营收入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72.47 | |
合计 | 1387.91 | 2326.53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34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17万元,占总支出的50.61%;项目支出1,157.72万元,占总支出的49.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1436.91万元对比增加906.98万元,增63.12%,增支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工资及人员相关经费增加支出;完成以前年度未完成的相关项目经费的拨付。
部门决算支出构成与上年对比情况表:
按支出性质分类 | 2020年 | 2021年 | 比上年增减(%) |
一、基本支出 | 1021.71 | 1186.17 | 16.09 |
二、项目支出 | 415.2 | 1157.72 | 178.83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
四、经营支出 |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合计 | 1436.91 | 2343.89 | 63.12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6.17万元。,增收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工资及人员相关经费增加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1.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1%。
按支出性质分类:
按支出性质分类 | 2020年 | 2021年 | 比上年增减(%) |
一、基本支出 | 1021.71 | 1186.17 | 13.86 |
人员经费 | 748 | 864.73 | 13.5 |
日常公用经费 | 273.71 | 321.44 | 14.8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7.72万元。与上年415.21万元对比增加742.51万元,增178.83%,增支的主要原因是完成以前年度未完成的相关工作。具体明细是:美丽乡村建设5.23万元,工程补助资金45万元,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533.33万元,五龙乡狗街村委会民俗客栈房屋建设经费100万元,四位一体建设补助资金450.16万元,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24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类:
按支出性质分类 | 2020年 | 202年 | 比上年增减(%) |
项目支出 | 415.21 | 1157.72 | 178.83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5%。与上年1365.41万元,对比增加902.34万元,增66.09%,增支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完成以前年度未完成的相关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全县报表资料印刷费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
4.农林水(类)支出1,10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4%。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补助资金,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五龙乡狗街村委会民俗客栈房屋建设经费,四位一体建设补助资金,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5.住房保障(类)支出1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项目(按功能分类)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04.97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7.14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14.18 |
四、农林水支出 | 1107.49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13.96 |
本年支出合计 | 2267.74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16.14万元,完成预算的20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的2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预算的99.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9.6万元,增长146.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79万元,增长35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5.3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因单位公务车辆少,用车次数增加,车辆加速老化,多次大型修理,导致决算超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7万元,占77.80%;公务接待费支出3.57万元,占22.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财政部门、全县所有乡镇相关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32万元,与上年202.2万元对比,增加113.12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公务车辆少,用车次数增加,车辆加速老化,多次大型修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069.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10万元,固定资产833.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8.7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9.1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师宗县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