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师财预(2022)2号
  • 53032305033300000
  • 2022-02-11 09:48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300000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 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承担市政 公用事业建设、维护、管理职责。

6)承担园林绿化建设的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师宗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 关工作。

9)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 9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房地产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招标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人防指挥信息和工程建设股。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师宗县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2.师宗县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3.师宗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4.师宗县村镇建设办公室

5.师宗县环境卫生绿化站

6.师宗县公用事业管理股

7.师宗县建筑勘察设计室(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1.稳步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启动或加快城市公厕新建和改造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县城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等40个“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全面完成村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垃圾中转站、热解站、公厕等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3.持续做好脱贫住房保障攻坚战。进一步查找存在问题,力行整改,力争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搬迁入住、维修加固入住、痕迹材料完善等工作,巩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

4.持续抓好建筑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深化施工现场巡查,确保受监项目工程质量100%达标,遏制大的建筑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解决建筑领域遗留问题,做好维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5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7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3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08.06万元,增长68.4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职业年金及2017年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没有纳入预算,基本支出减少63.94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700万元本年纳入部门预算;师宗县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本付息资金225万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比上年度增加4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34.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34.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4.08万元(本级财力2234.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08.06万元,增长68.4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职业年金及2017年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没有纳入预算,基本支出减少63.94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700万元本年纳入部门预算;师宗县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本付息资金225万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比上年度增加4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34.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3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94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职业年金及2017年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没有纳入预算;项目支出14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2万元,增长209.03%,主要原因分析城市污水处理费700万元本年纳入部门预算;师宗县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本付息资金225万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比上年度增加4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7.99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行政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5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事业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36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0.71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行政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污水处理费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60.04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行政人员工资发放137.43万元,行政公用经费22.6万元;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50.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发放435.35万元,事业公用经费14.77万元;

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及维护费、市政维护费、绿化维护费;

2210103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225万,主要用于师宗县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本付息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6.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72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0资本性支出1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34.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8.06万元,增长68.4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职业年金及2017年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没有纳入预算,基本支出减少63.94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700万元本年纳入部门预算;师宗县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本付息资金225万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比上年度增加4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五、县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县配套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与县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512万元:公共照明亮化率不低于98%;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新建绿地保证成活率98%,现有苗木成活率99%,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90%以上;县城建成区覆盖率大于等于38%;道路绿化普及率大于等于95%;林荫路推广率大于等于60%;河道绿化普及率大于等于85%;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

污水处理费700万元:保障2022年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等于9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225万:保障2022年度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居民居住环境改善率大于等于8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7.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1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万,增加5.1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新招考了赵陈莹、马伍正、陈明灿3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7624.18万元(净值57624.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9万元,固定资产83.55万元,净值83.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6107.4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624.1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43.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1.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专项资金;

2.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

3.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1.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

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开支;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曲靖麒麟恒誉园林花木有限公司签订管护协议。

2.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

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3.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

师宗县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二)

三、项目实施单位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

1)城区公共路灯电费开支;(2)城市公共路灯设施维护费;(3)城市市政设施维护;(4)城区公共绿地、行道树维护费。

2.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用

3.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

用于2022年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还本付息开支。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

1)城区公共路灯电费开支;

2)雨污井盖6896套,雨篦子3463套,雨污混流管25453米,雨水管83400米,污水管83400米,明沟管44.16米,隔离栏113米日常维护。

3)普通灯杆1873棵、钠灯3996盏、节能灯868盏、LED258盏、LED护栏管1181米、隔离栏2505米、玉兰灯885棵、景观灯296盏日常管理维修;

4)城市公共绿地113062.04平方米,独立行道树3468棵日常维护。

2.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

保障2022年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等于9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3.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

保障2022年度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居民居住环境改善率大于等于8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六、资金安排情况

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512万元;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700万元;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22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均按月支付,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按国开行还款要求支付。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512万元:公共照明亮化率不低于98%;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新建绿地保证成活率98%,现有苗木成活率99%,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90%以上;县城建成区覆盖率大于等于38%;道路绿化普及率大于等于95%;林荫路推广率大于等于60%;河道绿化普及率大于等于85%;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

2.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700万元: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等于9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3.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225万元:保障2022年度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居民居住环境改善率大于等于8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