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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牵头编制实施跨县级区域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编制计划。起草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2.提出师宗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计划,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和建设项目,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师宗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市、县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划推进全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推进“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实施我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桥头堡建设等国家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对内对外工作,审议和研究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和年度工作安排,强化战略谋划、统筹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落实。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并牵头协调实施;牵头编制师宗县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审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规划,并与全县发展规划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办法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权限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14.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和监管责任。
15.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市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并进行监督。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同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协同推动实施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权,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负责督促煤矿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改专项费用;负责制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区域内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指导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矿改扩建项目建设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指导煤矿企业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水平。
17.负责新建煤矿行业准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备案回执、煤矿改扩建项目、煤矿矿井初步设计、生产矿井现状评价、建设矿井条件评价、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煤矿矿长安全资格申请材料审核上报,负责煤矿矿井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或审核上报。负责区域内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煤炭生产和煤焦流通秩序监管,指导煤矿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参与煤炭供需调节。
18.负责电力运行监管协调。
19.承担燃料乙醇行业管理、产业发展工作,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等工作。
20.完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师宗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编制师宗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并与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师宗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由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师宗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需要上报国家及省市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国家及省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师宗县交通运输局、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程序报批。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国家及省级预算内资金安排建议,按程序报批。
(2)与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师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配套政策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师宗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师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师宗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信息、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理、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档案、会务接待、后勤管理等日常事务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日常管理、机构编制、干部监督、干部教育培训、工资绩效等工作;管理本局日常外事工作;指导发展改革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做好部门的“挂包帮”工作。
2.国民经济综合股。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并推进落实;负责限下内资建设项目引进设备免税确认书的办理工作;承担中共师宗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师宗县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美丽县城”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经济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全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县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起草涉及全县性重要文稿;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参与综合性政策调研。
3.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师宗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安排县级机关、城市基础设施、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共事业、投融资服务、政法等投资计划和项目申报审批工作;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参与投资项目融资方案的拟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权限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组织协调重点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拟定全县重点项目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做好重点项目储备,拟定全县重点项目计划,监测分析重点项目运行情况,牵头解决重点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企业(公司)债券的监督管理;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项目管理;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师宗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产业发展股。牵头编制师宗县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审核、统筹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规划,并与全县及市级相关规划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议并牵头协调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及转报综合交通建设项目,并牵头统筹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和下达中央和省市预算内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资金(含国防交通项目的申报和下达)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承担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工业重大项目和相关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监测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分析物流业运行状況,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规划;提出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提出全县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申报和协调实施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基地、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发展计划,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建议,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产学研联合;统筹协调创新创业相关工作,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研究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政策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5.农业股。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经济中心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全县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组织拟订重点流域相关治理规划,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计划;负责县域经济发展协调推进、督促检査、综合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统筹推进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组织拟订我县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组织实施东部城市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组织拟订经济合作、产业转移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承担师宗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师宗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师宗县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师宗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制定农业、林业、水利等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和下达国家、省、市、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并协调实施;审批和安排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监测和分析农业产业的发展建设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的综合协调及年度计划的编制。
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生态移民搬迁总体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日常工作。
6.能源股。牵头编制、审核、统筹能源行业专项规划;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统筹能源工业产业发展规划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及转报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落实能源发展战略,落实综合性能源产业政策、规划及能源行业标准;负责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输油输气管道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7.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协同做好应对老龄化战略和社会软环境建设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8.体改法规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会同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审核意见;硏究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局法治、普法、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审批核准,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协调对接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监管招投标工作,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9.价格股。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价格改革政策和方案,提出修订定价目录、听证目录的建议;研究提出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负责受理县级纪检监察、司法及行政机关提出的涉纪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对县级办理纪检监察、司法及行政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进行复核。
组织实施省以上出台的价格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协调重大价格争议;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权限规定;组织实施省以上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的落实,指导基层的收费管理工作;制定和调整《云南省定价目录》授权县级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益服务、公用事业、经营服务收费标准;做好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和上报工作;协助做好收费政策咨询服务,协调重大收费纠纷。
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根据定价权限组织实施县级定价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按要求组织实施政府定价成本信息公开。
10.粮食和物资规划建设股。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组织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市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工作,推动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11.粮食和物资储备军供股。组织研究粮食、棉花、食糖储备的重大问题,拟定粮食、棉花、食糖等县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拟订县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提出进出口总量计划和县级总布局建议;提出县储备粮棉糖的规模建议,指导县储备粮棉糖管理;承担粮棉糖产销合作、监测预警、统计、应急和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相关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拟订县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县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会同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县级权限内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会同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并落实;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承担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
12.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股
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3.煤炭管理股。负责督促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研究制定适合全县煤矿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措施;依法监管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违法违规煤矿作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煤矿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生产矿井年度安全评价资料审核上报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和煤矿安全事故统计报告;指导协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煤炭行业安全月报和安全事故报表的统计上报;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的申报、延期、变更、补办和煤矿矿长安全资格申请材料的审核上报及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煤炭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煤炭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改造方案规划编制工作,组织落实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等工作;负责组织拟编全县煤炭行业年度生产计划;负责新建煤矿项目行业准入、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矿井初步设计、建设矿井条件评价、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开工备案回执的初审和上报、煤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承办煤矿企业并购资质及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煤炭加工转化项目的审查。指导煤炭行业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矿区地质资料及生产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借阅、查询、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炭行业的产业技术政策、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拟订地方煤矿生产技术规范和技术进步措施并督促实施;负责组织落实煤矿图件交换、管理和日常指导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煤矿年度采掘作业审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煤层气抽采利用规划、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煤矿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的审核上报及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煤炭行业内部财务管理和财务运行过程中的稽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县煤炭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各种收费项目、票据管理并进行结算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煤炭专项资金的提取、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对煤矿安全技改资金的提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参与项目检查验收和项目投资决算;负责煤炭行业煤炭生产及销售、固定资产投资、能源消耗、人员工资等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负责煤炭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煤炭供需调节。
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系统行风建设的有关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企业改革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依法履职、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五个方面下功夫,认真履行发改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加强价格、粮食监督管理,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36(公务员28人、工勤人员8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3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6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1.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5.86万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分析:职工绩效工资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1.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1.6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1.66万元(本级财力861.66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86万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分析:职工绩效工资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1.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6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86万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变动,职工绩效工资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发改局前期工作经费减少20万元、粮食行政执法统计专项经费减少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401行政运行支出49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420.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临聘人员)2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9万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7.7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07.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62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72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5.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52.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22010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事务-行政运行89.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79.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9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支出194.48万元、30102津补贴支出279.13万元、30103奖金指出16.20万元、30107绩效工资支出9.21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5.5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52.05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6万元。
(2)3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201办公经费支出4.72万元、30202印刷费支出0.35万元、30205水费支出0.08万元、30206电费支出0.87万元、30207邮电费支出2.4万元、30211差旅费支出1.5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支出0.55万元、30215会议费支出0.55万元、30216培训费支出0.7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30228工会经费支出3.89万元、30229福利费支出4.86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3.6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301离休费支出40.38万元、30302退休费支出66.76万元、30325生活补助支出1.38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故此项无公开内容。
(二)与省配套事项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县配套事项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无与县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故此项无公开内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故此项无公开内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6.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0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支出4.72万元、印刷费支出0.35万元、水费支出0.08万元、电费支出0.87万元、邮电费支出2.4万元、差旅费支出1.5万元、维修维护费支出0.55万元、会议费支出0.5万元、培训费支出0.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3.89万元、福利费支出4.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3.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0673.26万元(净值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05.15万元,固定资产179.13万元、净值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88.9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20.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
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47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