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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师办通〔2019〕58 号),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师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省级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及保护区建设规划,遵照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执行省、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定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办法;负责各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并组织实施;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管理办法, 执行上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 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执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各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
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4.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管理暨产业发展股、生态保护管理股和森林草原灾害预防股。
所属单位8个(8个直属股所级事业单位财务没有独立核算,一并由县林草局统一预算、核算),分别是:
1.师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2.师宗县林木种苗管理站
3.师宗县营林站
4.师宗县农村能源管理站
5.师宗县天保退耕管理办公室
6.师宗县国际合作项目办公室
7.师宗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8.师宗县木材检查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扩绿提质,确保生态屏障建设上新台阶。以建设森林师宗为抓手,以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天保工程人工造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为依托,全面推进以城市建成区、乡(镇、街道)规划区、城镇面山、交通干线、公路沿线、水源保护区为重点的城乡绿化造林。“十四五”期间,完成新造林面积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8%,林木绿化率达60%。
2.抓依法治林,确保和谐林业建设有新成效。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切实管好全县森林资源。认真落实林业“三防”责任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依法做好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管理服务工作。严格采伐限额管理,让林木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全面加强林业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林业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毁林开荒、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3.抓机制创新,确保深化林业改革有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及会议精神,着力构建“评估、担保、收储、流转、贷款”五位一体的林业服务体系,引导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林地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聚集,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围绕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抓好经济领域和生态领域改革林草部门负责的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在深化林业改革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4.抓转型升级,确保推动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科学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和森林旅游业,“十四五”期间每年建设林下种植和养殖县级示范基地1个、乡镇示范点3个,带动发展林下经济0.3万亩,完成投资150万元。立足区位优势,明确主攻方向,五龙、高良、龙庆以发展杉木、油茶、热区水果产业为主,丹凤、雄壁、竹基、葵山、彩云以发展生态林、经济林果为主。
5.抓作风转变,确保履职担当展现新面貌。抓班子、带队伍,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案释纪,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超编原因:县林草局行政超编7人,主要是历任到龄改非领导。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4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7.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8.85万元,同比下降19.27%。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1.202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务员每月2000元、事业人员每月1500元没有纳入预算;2.2022年行政减少2人,相应的工资福利和其他经费也随之减少;3.项目经费2022年没有纳入预算;4.2022年没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7.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7.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7.58万元(本级财力1377.5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8.85万元,同比下降19.27%。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1.202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务员每月2000元、事业人员每月1500元没有纳入预算;2.2022年行政减少2人,相应的工资福利和其他经费也随之减少;3.项目经费2022年没有纳入预算;4.2022年没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7.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7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3.85万元,同比下降11.77%。减少主要原因是:1.202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务员每月2000元、事业人员每月1500元没有纳入预算;2.2022年行政减少2人,相应的工资福利和其他经费也随之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主要原因是:1.项目经费2022年没有纳入预算;2.2022年没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3.22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除人社部门发放的养老金之外的统筹外生活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62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25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3.24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和生育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959.54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机关日常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5.13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42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5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9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0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7.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3.85万元,同比下降11.77%,下降主要原因是2022公务员每月2000元、事业人员每月1500元绩效工资没有纳入预算,另外项目经费没有纳入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县配套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与县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财政专户资金预算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860人次。
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指人社部门保障发放后的统筹外发放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县林业和草 原局参加当地社保的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指县林业和草原局用于所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含生育保险)。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9.行政运行:指纳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8万元,同比下降0.58%。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比2021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也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852.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0.9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87.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4.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
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47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