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401000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相关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规划执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3)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和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
(6)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集中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工作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指挥调度和数据汇总、研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综合管理整治和专项整治。
(7)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5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98号)精神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按省、市、县政府批准的执行。
(8)完成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招商引资。紧紧围绕2020年“1+4”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计划目标任务,引进万车源汽车服务专业市场项目落户师宗,项目概算投资2亿元,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场地平整等工作,预计2021年6月底竣工投入使用。
2.定点扶贫。以“扶贫公司+合作社+深度贫困户”方式发展核桃树种植42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15户,转移就业59人、增加公益性岗位30人,教育帮扶51户80人,基本医疗保障兜底10个贫困村民小组81户323人,享受农村住房保障工程贷款6万元14户,拆除重建21户,加固维修40户84万元、精准到户帮扶资金4户4万元。年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以上。
3.数字城管建设。完成前端监控专线和施工勘验点位350个、公安“结构化摄像头”勘察设计点位60个、公共区域“人脸识别”点位勘验160个、城区网络传输施工点位22个,完成指挥大厅主体结构浇筑和部分设施安装。预计2020年12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4.查处违法建设。查处违法违章建设83起1.23万平方米,依法拆除 40起9705平方米。县城区8个在建工地做到“六个100%和四个一律”、“三有四无”,规范施工工地12家、围挡12处,清理临时占用人行道路施工103起1854平方米,立案查处并结案25起,限期整改4起。
5.市容市貌管理。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悬挂责任牌4000余份。开展综合整治12次、专项整治48次,纠正出店经营1.2万户次,规范学校周边临时摊点1800余户次,取缔占道经营摊点260个,清理小广告2.88万张,清除乱涂乱画1.8万处,曝光不文明商铺85家,实施简易处罚248件、行政处罚681件,取缔“以路为市”3处。拆除户外广告600余块,拆除户外水槽、指路牌、垃圾箱600余处,劝导规范车辆停放9300余次,张贴交通违法举报告知单500余起,拖移乱停乱放非机动车200辆次,施划非机动车车位140余处。
6.环境卫生管理。清除城郊结合部存量建筑垃圾6500余吨,清除村庄“三堆”3000余处。创建垃圾分类亭12座,规划点位100余个,摆放垃圾分类果皮箱120只。科学制定作业标准,全面实行分级管理,采取人工清扫和机械清扫相结合,实现清扫保洁覆盖58条主街、主干道和50余条背街小巷、次干道,城区清扫保洁252.34万平方米、大同清扫保洁15.8万平方米,统一管理公厕15座。
7.规范登记备案制度。公开并落实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经县自然资源局准建备案20起,联合行政审批局批准开挖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11 起,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备案5起。
8.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督促保洁公司对卫生死角排查清理,日清理城区生活垃圾87吨,日处理垃圾129吨、渗滤液35立方米。整治垃圾堆放点1个,教育纠正垃圾扫地出门店铺 200起次。
9.渣土运输管理。开展渣土运输联审联批共管,办理渣土准运证12本,规范渣土运输78起,处罚违规运输、乱倒渣土14起,查处沿街抛洒12起,警告教育130起,规范建筑垃圾堆放点9次、取缔复堆不规范堆放点1个,设置临时渣土堆放点1个。
10.扫黑除恶。完成行政处罚法制审核300余件,协助竹基、大同等开展行业治乱10次。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线索1条。办结12345市长热线20件、信访系统投诉举报13件、来电来访6件、纪监委转办事项4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5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22人,主要是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的协管员121人和单位职工遗属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2019年3月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未给我单位车辆编制。2019年3月机构改革前,我单位就一直在用着2013年与县住建局划分时所用的巡逻、执勤用车共7辆,后因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6月我单位经国资委协调从凤城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借用微型车等6辆作为我单位公务用车,另外从县上的公务用车平台借公务用车1辆,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3.城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10902100849521.xls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65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59.42万元,减幅17.8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全额拨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并且城管工作经费也比上年度有所减少,本年度调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事业人员1人,所以在人员经费上也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75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7万元,占总支出的48.92%;项目支出898.67万元,占总支出的51.08%。与上年对比减少45.91万元,减幅2.5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调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事业人员1人,所以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上的减少和项目支出中城管执法工作经费支出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5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本年度调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事业人员1人,所以在人员经费上有所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4%。人均支出5.82万元(含121名协管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8.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86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为:城管执法工作经费的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生的支出;
2.城管执法经费50.3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发生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及执勤车油料费等支出,保证市民出行和生活环境和谐有序;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费用838.3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支出,保持城市公共场所及市内道路环境干净卫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9.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5.91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调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事业人员1人,所以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上的减少和项目支出中城管执法工作经费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工伤保险等费用的缴纳。
2.卫生健康(类)支出3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和新冠肺炎病情防控工作。
3.城乡社区(类)支出171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0%。主要用于:⑴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用于职工及协管员的工资支出;⑵城管执法用于城管工作中和各项费用支出;⑶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用于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支出费用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本年度我县的美丽县城创建和“七个爱国专项卫生行动”的开展,我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增加了,但较上年63批次438人2.02万元,我单位本年度22批次639人2.12万元的公务接待标准是有所下降的。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4.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县的美丽县城创建和“七个爱国专项卫生行动”的开展,我单位的公务接待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用的增加。但较上年63批次438人2.02万元,我单位本年度22批次639人2.12万元的公务接待标准是有所下降的。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度我县的美丽县城创建和“七个爱国专项卫生行动”的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4万元,下降59.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的公用经费有一部分财政未拨付,而上年度的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比本年度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用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350.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86万元,固定资产150.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7.6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米,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支出838.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