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2401000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街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和国土空间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以及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审查乡(镇、街道)开展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
7.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管理。审查城乡建设规划具体工作,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做好相关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规划条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规划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多规合一”改革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城乡发展定位以及“美丽县城”建设要求,全面启动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二级三类四体系”工作。
2.耕地保护全面加强。一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严格实行各级政府领导任期耕地保护责任制,将耕地保护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扎实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2020年建设完成雄壁镇雄壁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工程并通过市级验收。启动实施竹基镇阿白村、竹基镇抵鲁等5个村、竹基镇斗坞等4个村、葵山等2个镇瓦葵等3个村共四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规模11331.29亩。启动实施丹凤街道矣腊社区、龙庆等2个乡(镇)落红甸等15个村两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用地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一是2020年完成土地征收1875.68亩,支付征地补偿费8490余万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7宗,面积共计13.3亩。二是完成上报省道S11曲靖至砚山公路(师宗段)用地重新预审初审行政审批工作,完成500kV天星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工作。完成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相关工作。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9宗,供应面积851.28亩,保障了新闽泰陶瓷二期项目、伟弘电子、工业大麻、光伏发电、天然气储备供应、工业园区路网、第四中学等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67.41亩,全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35亿元。
4.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稳步提升。一是完成师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内业解译、外业调查举证、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初始数据库建设工作。二是完成全县遥感监测图斑外业核实及内业建库共103个,总面积为1493.2亩,其中占耕地面积778.63亩,数据库已报省厅通过验收。
5.规范有序的开展好矿产资源管理。一是完成矿业权省、市级发证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14件,探矿权1件、采矿权13件。二是开展矿业权生态环境评估、联勘联审及各类保护区的核查工作。三是做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及登记统计公示采矿权63个、探矿权2个,完成采矿权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共5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共16件。四是积极推进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依法注销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22个,转型升级挂牌出让非煤矿山采矿权15个,共注销政策性关闭矿山2个。
6.做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地质灾害防控,开展全县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评估,纳入监测范围隐患点31个。二是2020年利用县级资金投入205万元,完成4个小型隐患点治理。
7.2020年度,共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3510件,发放国有不动产登记证书2353本,集体不动产权登记证书439本,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718份,登记土地面积164万平方米,房产面积71.07万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46832.06万元。
8.土地动态巡查共巡查发现制止违法占地136起。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共出动巡查车辆480余车次,出动巡查人员8800余人次,制止私挖滥采行为47起,教育和遣散非法开采人员104人次。卫片执法土地卫片图斑592个,面积9624.3亩,耕地面积4257.54亩,分门别类进行了处理。
9.开展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耕地“非农化”大排查大整治。
10.解决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7个,兑付资金207.30万元。妥善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46个小区涉及5496户。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1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开展《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举行专题培训会,组织干部职工做好执法证件的网上考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其他人员(财政全额保障无编制人员)实有47人,主要是执法监察队合同制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063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1.47万元,占总收入的97%;其他收入32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与上年对比增加3641.89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为:县财政拨入县级土地收储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195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57万元,占总支出的15%;项目支出10188.85万元,占总支出的85%。与上年对比增加7195.36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为:实施的县级土地收储项目投入资金增加以及师宗县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费及师宗县各类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委托业务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自然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8.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1.7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为:师宗县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费及师宗县各类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委托业务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6.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自然资源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88.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53.63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为:实施的县级土地收储项目投入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储项目资金支出8448万元,实现收储土地1875.68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支出1143.47万元,完成雄壁镇长冲等10村、竹基等4个乡镇项目、高良乡戈勒等7个村项目建设和省级验收,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农用地指标1330亩;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项目支出131.06万元,完成师宗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省级备案验收;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支出150万元,完成师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内业解译、外业调查举证、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初始数据库建设工作;师宗县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发证测绘项目支出93.72万元,建成师宗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师宗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支出100万元,完成2020年度不动产数据建设发证3510件;师宗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122.6万元,完成山龙村、小地龙村、永安村、法块村4个小型隐患点治理,31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6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与上年对比增加8675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中安排的县级土地收储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2%。主要用于师宗县土地收储项目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地方统筹工资、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8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7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项目支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支出、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住房补贴发放。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及监测员补助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2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6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预算的12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完成预算的22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师宗县自然资源局承担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清理农村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专项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和公务接待费用年初没有作单独预算,项目实施产生的“三公”经费从公用经费中保障,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0.86万元,比上年减少2.44万元,下降1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1万元,下降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3万元,下降12.0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车量管理,号召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4万元,占46.69%;公务接待费支出11.12万元,占53.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各类公务活动包括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自然资源所工作调研、实施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土地矿产资源保护现场勘查、国土调查测绘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县级有关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工作协调及其他县自然资源系统人员到我局学习交流工作经验;自然资源所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工作;各类专项工作中村组干部商讨工作事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1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师宗县规划展览馆划由师宗县自然资源局管理,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并入机关运行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师宗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4677.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0.1万元,固定资产1222.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90.98万元,无形资产14.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94.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69.5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3.05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61.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行政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