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处理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或变更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正副职领导干部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负责对受到政纪处分人员的按期解除处分工作;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6.会同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直各单位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的管理;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8.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9.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同时创新小微权力监督体系,在推进“缩面提标”改革中构建“4+4”一体化监督体系,有效防范“小微权力”滥用。
2.坚持抓细抓常,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针对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同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铲除“四风”滋生土壤。
3.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做好单位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工作,同时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
4.聚焦关键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攻坚战、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及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保障推动全县煤炭行业整治工作。
5.持续高压惩腐,全方位巡察覆盖。采取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将村(社区)巡察纳入全县巡察范围,同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全员培训工作,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84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1.66万元,占总收入的98.4%;其他收入29.41万元,占总收入的1.6%。与上年对比增加176.61万元,增长10.61%,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按照规定,留置案件统一到留置点办理,相关留置点使用费增加,同时专案数量增加,发放专案陪护辅警补助增加,整体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84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7.29万元,占总支出的95.32%;项目支出86.23万元,占总支出的4.68%;与上年对比增加512.83万元,增长38.54%,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按照规定,留置案件统一到留置点办理,相关留置点使用费增加,同时专案数量增加,发放专案陪护辅警补助增加,整体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7.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3.03万元,增长62.07%,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按照规定,留置案件统一到留置点办理,相关使用费增加,同时专案数量增加,发放专案陪护辅警补助增加,办案成本增加,整体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2.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2万元,下降65.01%,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县纪委监委厉行节约,减少相关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警示教育及宣传工作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警示工作差旅费及广告宣传工作费;县委巡察办工作经费21.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巡察办机关运行费及巡察差旅费;案件查办及留置工作经费40.23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办理差旅费开支及留置点相关费用支出;2019年补助基本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设备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对比增加508.84万元,增长38.24%,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按照规定,留置案件统一到留置点办理,相关使用费增加,同时专案数量增加,发放专案陪护辅警补助增加,整体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9%。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纪律审查、案件查办及巡察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8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42万元,完成预算的87.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0.88万元,增长11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82万元,增长14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2.3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市纪委交办案件增加,案件查办使用公车频繁,公车使用费增加;同时省、市纪委相关部门领导到师宗纪委办案次数增加,接待费用略有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2万元,占89.45%;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占10.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4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问题线索核实、案件办理及开展巡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5.62万元,增加587.03%,主要原因是专案看护人员勤务津贴纳入劳务费核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看护人员勤务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299.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43.08万元,固定资产455.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