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13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加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全县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4.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5.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开展联络交友、经贸合作工作以及各项交流活动;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并组织落实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
6.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7.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委员,开展统战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8.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工作。
9.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10.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文件的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11.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12.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13.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助管理辖区内民族中学;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
14.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15.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参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6.完成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基层统战规范化建设
2.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思想引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共师宗县委统战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11012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7.18万元,降低5.2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8万元,占总支出的90.83%;项目支出12.53万元,占总支出的9.17%。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31.06万元,增长29.43%。主要原因是2020年收曲靖市委统战部宗教工作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0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5.86万元,增长26.33%。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工资有所提升及人员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万元,增长70.94%。主要原因为增加统战工作网络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师宗县统战工作联络点办公设备购置12.53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联络点办公设备的购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06万元,增长29.4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及单位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1%。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发放,办公费、印刷费、遗属补助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发放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9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98.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1.0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民主党派到师宗调研;上级统战部门到师宗检查、考核;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4万元,增长45.85%。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费用用2020年的经费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资产总额34.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7万元,固定资产18.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度无部门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