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4076301000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提供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及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议。协助推进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贯彻执行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加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完成市医疗保障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资金和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6438人,其中,普通居民301750人,建档立卡74688人(11月3日,动态为74664人,已于11月15日完成标识),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29589人(其中,五保特困供养对象712人,城乡低保对象25226人,困难残疾3651人),累计筹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30112万元。2020年1-11月,城乡居民发生结算105万人次(含补结算4.5万余人次)(其中,住院结算78935人次),产生医疗费用总额4.07亿元,基本医疗保险支付2.44亿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2187万元,实际报销比率为65%,政策范围内报销比率达71%。
2020年市级预算师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136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市级划拨到位基金21362万元。截至11月,县域内支付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资金14387万元,剩余基金用于2020年打包付费预留服务质量保证金和考核清算及预付2021年基金。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集资金和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全县共有403家单位20211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应缴职工医疗保险费1.52亿元(含生育保险费),实际缴纳保费1.11亿元,欠缴4243.15万元,其中财政供养机关事业单位欠缴3671.11万元,企业欠缴572.04万元。
2020年1-11月城镇职工住院结算7201人次,产生住院总额5266万元,医保支出4454万元(其中,基本险支出4038万元,大病险支出41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84.58%;门诊刷卡33万人次,个人账户支出4497万元,基本医疗基金支出4402万元,大额医疗基金支出443万元;截至2020年11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历年累计滚存结余3.1亿元。
医疗救助资金运行情况
2020年,中央和省级划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273.09万元,其中,用于资助建档立卡人员参保资金538.93万元;划拨资助特殊人群参保资金145.48万元,异地就医预付金99万元,分中心清算资金40.8万元,县内医疗救助支出资金416.05万元;未划拨到账资金1036.47万元。下欠县内医疗机构1020万元,其中,2019年下半年“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资金276万元,2020年1-11月744万元。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情况
全县建档立立卡人员发生结算274070人次,发生医疗费用927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724万元,大病医疗保险379万元,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结算104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含门诊)87.78%。其中,住院19807人次,发生医疗费用822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042万元,大病保险支出359万元,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支出104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90.44%。
4.医疗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
取消外伤垫付等5类证明,精简经办材料和办事程序,缩短医保经办周期,升级医保智能审核和网上对账,县人民医院、丹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医院实现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一心堂、老百姓等5家连锁药店实现跨省异地个人账户刷卡直接结算;87家药店和医保协议医院实现省内个人账户刷卡直接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省内基本险、大病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一站式、一单式、一窗式”直接结算。
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和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声、屏、画、网、微、端全面发声,制作“欺诈骗保、医保扶贫、医保政策解读”等专题新闻6版,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420条,微信公众号发出284条信息,报送信息200余篇,省、市、县媒体转载86篇,提高了群众医保政策和业务办理知晓率;组织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医保经办集中培训6次,零星培训17次,惠及200余人;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专题培训60场次,培训医保经办人员2300余人次。
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深化。对精神病实行床日包干付费,对城乡居民112个、城镇职工10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积极推进医共体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将市级划拨的资金总额(市级预留1%风险金、5%调节金和市统购每人70元大病保险后,预留总额30%作为市级统筹县域外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医共体辖区参保人数打包预算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2个医共体,由2个医共体支付各成员医院应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除保证参保患者按照全市统筹区待遇标准不变,医疗服务内容不减,服务质量有提升,病人不被推诿的同时,患者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本医共体就医的直接结算。不在本医共体就医的,由医共体之间互相结算,积极引导参保患者合理就诊,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康复回基层”的均衡发展目标,有效降低患者和保险基金支负担。医药服务改革稳步推进。按照“总量平衡、动态调整、补偿到位”原则,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认真落实高血压、糖尿病“两病”药品采购工作,着力保障招采后价格较低的药品在全县均衡供应。与19家全市遴选药品供应配送企业签订了配送协议,积极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参与渝黔滇豫四省、市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及国家组织的冠状动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2020年,师宗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已完成心血管介入类、眼科类、骨科类品种的医用耗材网上电子协议签订工作,2021年1月启动网上采购,市级下达的四批国家集药品承诺采购任务量已基本完成,抓实国家谈判药品采购工作,确保医保改革政策落地生根,努力实现医保基金能承受、医药机构得发展、参保群众得实惠目标。
5.加大两定机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建立协议医药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申请前公告准入条件、医药机构自愿提交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评估评分、根据准入条件评分,讨论决定并公示,签定医保服务协议的流程组织实施,做到30个工作日办结。对因严重违反医保政策和协议管理,达到约定解除协议情形或综合考评不达标的,按照相关流程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停止医保卡刷卡。2020年新纳入医保协议医疗机构1家,药店23家;二是创新监管机制,确保基金高效运行。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先后开展覆盖县,乡(镇、街道)的集中宣传活动11场次,营造全民自觉抵制欺诈骗保的良好氛围。实行有奖举报,包保网格管理,智能管家和联合监管执法,对严重违反协议规定的医药机构实行“一票否决”,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监管机制,确保群众“健康钱、救命钱”安全高效运行;三是严格基金监管,从严从重处罚。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行业的核心工作和政治任务抓实抓细,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内控、稽核、投诉、有奖举报制度和联动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协议管理,增加稽核队伍和检查力度。签订《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167家(其中,医疗卫生机构19家、门诊9家、零售药店139家),强化日常监管,按照省市要求核查医保两编码违规上传数据。全年检查医保协议医药机构275家,其中,医院19家,门诊9家,卫生所108家,零售药店139家,覆盖率100%。发出整改意见书35份,处罚决定书40份,约谈协议医药机构20家,暂停医保系统13家,解除协议并关闭系统10家,处罚率达67.27%,累计处罚828.87万元,其中,收回基金782.92万元,审核扣款35.05万元,追缴“骗保”群众3人,追回基金10.90万元,移交公安机关1件,为师宗县医疗保障局第一件移交案件。
6.聚焦重点工作,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一是医保扶贫精准扎实推进。动态调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标识参保,严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倾斜待遇,实现省内基本险、大病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报销到90%,做到“精准标识,应纳尽纳、精准施策,应享尽享、精准管理,应为尽为;二是参保筹资实收到账有序开展。按照“政府组织、部门配合、自愿参与、互助共济、科学管理、民主监督”原则,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宣传发动,建立“包保”挂联机制,加强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沟通协调,及时标识特殊群体。截至12月28日,2021年县城乡居民已经完成参保参保筹资实收到账365559人,(其中,建档立卡3800人无缴费信息(含特困供养、五保、孤儿、优抚和职工参保),完成上年度参保人数的97.21%。同时,积极摸底排查,完善全面参保信息登记和推送,确保辖区人群“医保尽保”;三是医保电子凭证高位推动。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应用场景,加大宣传发动,突出重点人群,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使用推广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205111人,占参保人群的51.77%,率先超额二十一个百分点完成省市下达的30%任务数,信息平台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和药店接入率均达100%,医保协议医药机构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扫码182家占比为70%。四是加强整治行业作风明显好转。优化服务窗口,推行便民利民举措,为广大参保人提供优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切实解决“庸、懒、散”现象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及时疏解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打通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五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助力健康师宗。把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医疗保障民生工作紧密结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优化服务、组织志愿者活动,抓严抓实抓细、落细落小落好各项保障屏障,做到“三融合、三促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采取“降、减、缓、延、拨”五项硬核措施,在保证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待遇不变的同时,积极帮助疫情期间参保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减轻参保群众或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有序恢复。对辖区168家企业实行为期5个月的减半征收,累计减征785万余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师宗县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年末有车辆1辆。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原因是我单位车辆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调配使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773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39.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43.06万元,下降15.86%,一是在职人员相关经费收入减少。因财力困难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预算额度没有足额下达。二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并入决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不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771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3.5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68.12万元,下降15.17%,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人员相关经费收入减少。因财力困难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预算额度没有足额下达。二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并入决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不到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13.53万元。与上年减少3168.13万元,下降15.17%,主要原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厉行节约力度,各项业务工作经费开支都相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1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68.12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15.17%,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人员相关经费收入减少。因财力困难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预算额度没有足额下达。二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并入决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不到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898.4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主要用于财政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
3.农林水(类)支出80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4.住房保障(类)支出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经费未划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4万元,下降96.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经费未划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稽核飞行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6万元,下降9.48%,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部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师宗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96.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98万元,固定资产28.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5.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12021090110373831320211030103755345.xls
)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相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言,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323140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