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10101000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⒈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⒋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⒌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县长提名,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决定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⒎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职务,决定撤销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决定撤销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⒏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⒐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⒑完成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师宗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帮助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和省、市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核心部署,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职担当,提升监督实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召开县级人民代表大会1次、党组会议8次、主任会议7次、常委会会议6次,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人次,接受5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5人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3项、执法检查报告5项;组织对2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审议1位副县长分管工作情况报告、“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余项;组织代表培训及参加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300余人次;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10余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我单位超编11人,超编原因是科级以上领导改非,改非后无编制。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3.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10830043542805.xls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84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67万元,占总收入的98.22%;其他收入15万元,占总收入的1.78%。与上年对比减少308万元,下降26.74%,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财政专项资金比上年压缩了2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8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2万元,占总支出的85.31%;项目支出126.6万元,占总支出的14.69%。与上年对比减少87.58万元,下降9.22%,主要原因为:非财政拨款支出和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64万元,下降10.32%,主要原因为:与工资相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保等,未足额拨付缴纳。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7.6万元,公用经费人均1.7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4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为:年初专项资金压缩。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⒈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督查工作经费;
⒉县人大履职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代表、常委会履职开展的各项经费,如会议费、视察费、培训费等;
⒊人大会刊宣传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会刊的印刷费;
⒋人大常委会履职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工作经费;
⒌市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10个乡镇街道的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
⒍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费26.6万元,主要用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费用;
⒎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评议会议的支出;
⒏人大信访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信访工作人员的信访津贴、信访工作经费;
⒐爱国卫生督查工作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督查的各项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6%。与上年对比减少25.02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为:与工资相关的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未足额拨付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环保世纪行、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县人民代表会议费、人大信访工作经费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6%。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类)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爱国卫生督查的各项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6万元,完成预算的5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完成预算的6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32.7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严控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9万元,下降7.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1万元,下降18.3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严控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严控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6万元,占76.56%;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占23.44%。具体情况如下:
⒈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机关调研、视察、评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62万元,下降38.67%,主要原因为: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费、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231.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26万元,固定资产191.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6.1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5.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