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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条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有关单位(部门)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5.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监狱与社区矫正、监狱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
7.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整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公证;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10.完成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设政治部和7个内设机构以及10个派出机构,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10个派出机构分别是丹凤司法所、漾月司法所、大同司法所、彩云司法所、雄壁司法所、葵山司法所、竹基司法所、龙庆司法所、五龙司法所、高良司法所。
师宗县司法局下属单位1个,是云南省师宗县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师宗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以助推脱贫攻坚和社会弱势群体维权为着力点,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以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控为重心,积极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和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在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依法为民提供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民事代理、纠纷调处、公证办理和法律援助等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基层维稳职能显著发挥,司法行政“第一道防线”进一步筑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21年工作重点是: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2.拓展法律服务,提供法治保障。
3.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民法治素养。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5.强化特殊人群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财政负担70%)1人。超编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增加丹凤和漾月2个街道,调入2人担任司法所长,此外还因为领导职务任职年龄到限改任非领导职务,机构改革增设政治部等原因调入新的领导形成超编。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3.7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76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减少;二是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3.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3.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3.70万元(本级财力793.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76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减少;二是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3.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9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76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2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司法-行政运行622.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维护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司法-普法宣传3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费用;
公共安全-司法-公共法律服务8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公共安全-司法-社区矫正12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司法-法制建设9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开展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司法-事业运行6.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差额拨款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1.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社保统筹项目外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0.5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伤保险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7.3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3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6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57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8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7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万元,项目支出3.5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4.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5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3.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76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减少;二是人员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35万元,较上年减少1.15万元,下降4.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4.2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5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无文件或公务接待函一律不予接待、同城不接待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4.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4.1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城内出行不使用公务用车。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万元,预算项目3个,其中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及依法治县经费12万元,法律援助经费8万元,社区矫正专项经费1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详见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2.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7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表
(附件:师宗县司法局预算表)
师宗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三、项目实施单位
师宗县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和图书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提供法律服务,使供需矛盾进一步缓解,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费支出,拟用于法律援助办公费用、法律援助卷宗的制作、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支付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公共法律服务经费8万元,用于法律援助方面的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符合法律援护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好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