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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 师宗县人民政府
  • 师财预【2021】1号
  • 53032318041400000
  • 2021-02-23 16:00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1400000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师宗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交流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推进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制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

17.负责市场监管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管股、消费环境建设股、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特殊食品)安全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股、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化妆品监管股、装备财务股、党建人事股;设置1个下设机构(行政执法大队)和9个派出机构(各乡镇监管所)。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师宗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师宗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所有下属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并编制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个事业单位,为师宗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减少原因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与行政单位彻底分离。

)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全面推进登记制度改革。以“宽进严管”为核心,继续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企业信息公示”等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使市场主体更加方便快捷地进入市场,激发全民创业热情。

2.继续推行商标和品牌战略,推进我县质量创建,助力曲靖建设“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3.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监管服务发展模式。强化质量监管和认证监管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推进监督抽查与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强计量工作,营造诚信、公平的计量消费氛围。

4.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提高食品准入管理水平,加强食品抽检工作,督促各食品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继续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5.不断加大药械安全监管力度。加大药品抽检工作力度;做好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大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GSP、GMP跟踪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生产、流通环节药品安全;推进药品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认真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6.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大节假日特种设备监管检查力度,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适时开展专项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壮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

7.持续推进“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认真对照“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目标要求,加大巡查及宣传力度,以督查为抓手,以整改为契机,切实推动“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见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 76(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58万元,下降3.81%,减少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以及食品安全抽测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8.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8.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8.38万元(本级财力1,62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58万元,下降3.81%,减少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以及食品安全抽测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8.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2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58万元,下降3.42%,减少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相关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万元,下降20%,减少主要原因为食品安全抽测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09.1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维护单位运转的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32.0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食品安全抽样检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93.69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90万元,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8.47万元,用于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9万元,用于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9.67万元,用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2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50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0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8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6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9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28.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58万元,下降3.81%,减少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相关经费支出减少,以及食品安全抽测经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2021年及2020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2021年及2020年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县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46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0.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2021年及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6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1.3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400余人次。

公务接待费增主要原因为单位职能增加,对应上级职能科室增多,以及各专项检查工作增多,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较上年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万元,预算项目1个,为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级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经费项目3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县级食品安全抽验检测每年4份/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否决项)的检测量要求,我县年食品安全抽检量达1720份。根据任务量按月进行,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保障全县人民食品安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药品飞行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具有突击性、独立性、高效性等特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2万元,下降2.43%,减少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相应计提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表

(附件: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表)

市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826050657833.xlsx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师宗县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和市、县2021年初工作目标任务  

三、项目实施单位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风险排查、形势分析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抽样、检测、结果分析,及早发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处置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师宗县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市、县年初工作目标任务,县级食品检测量需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否决项),我县食品安全抽检年检测量达1067以上  

五、项目实施内容

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最新标准,辖区内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否决项),每年需完成各类食品安全检测任务1067批次以上。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六、资金安排情况

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项目进度划拨抽样检测经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1月5日起实施,11月30日前结束所有抽样工作,12月20日前结束所有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具体按季度根据抽样计划分批进行抽检。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食品安全抽样检测任务,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全力保障全县人民食品安全。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