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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

  • 师宗县人民政府
  • 师财预(2021)1号
  • 53032311031200000
  • 2021-02-22 18:56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31200000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县内发生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抓好全县森林公安局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的警员、警籍、警衔管理及各项政治业务培训工作。

3.根据全县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稳定。

4.负责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公安队伍的建设。

6.负责全县队伍的武器、装备、警用物资的计划调拨、管理、保障工作。

7.指导各林区派出所的工作,负责处置林区突发事件。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属于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事侦察中队、丹凤、五龙、高良7个内设机构。师宗县森林公安局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正规化创建示范单位成果,打造一流队伍;

2.巩固脱贫攻坚脱贫成果,全面深化小康社会建设;

3.推进县城周边综合治理,守护绿水青山;

4.加强教育学习信息宣传,树森警雄风;

5.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全面创建基层党建示范单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5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5.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5.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5.96万元(本级财力55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5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5.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5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55.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5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预算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450.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8.53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部分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9.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9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2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5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2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5.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5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预算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40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3.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为0.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3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标准,严格审核公务接待费单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70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0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加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油耗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无项目支出。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1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预算表

(附件: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版(森林公安2)120210826034422984.xls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财政项目文本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无项目支出,故无财政项目文本。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