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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

  • 师宗县人民政府
  • 师财预(2021)1号
  • 53032311032700000
  • 2021-02-22 17:40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32700000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部门无)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本部门无)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本部门无)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部门无)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部门无)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部门无)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本部门无)

第三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师办通〔2019〕58 号),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师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省级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及保护区建设规划,遵照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执行省、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定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办法;负责各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并组织实施;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管理办法, 执行上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 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执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各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

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4.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设 5 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管理暨产业发展股、生态保护管理股和森林草原灾害预防股。县林草局直属8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分别是: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7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林木种苗管理站、营林站、农村能源管理站、天保退耕管理办公室、国际合作项目办公室、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木材检查站。县林草局和8个直属事业单位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8个直属股所级事业单位财务没有独立核算,一并由县林草局统一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扩绿提质,确保生态屏障建设上新台阶。以建设森林师宗为抓手,以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天保工程人工造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为依托,全面推进以城市建成区、乡(镇、街道)规划区、城镇面山、交通干线、公路沿线、水源保护区为重点的城乡绿化造林。“十四五”期间,完成新造林面积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8%,林木绿化率达60%。

2.依法治林,确保和谐林业建设有新成效。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切实管好全县森林资源。认真落实林业“三防”责任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依法做好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管理服务工作。严格采伐限额管理,让林木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全面加强林业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林业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毁林开荒、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3.机制创新,确保深化林业改革有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及会议精神,着力构建“评估、担保、收储、流转、贷款”五位一体的林业服务体系,引导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林地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聚集,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围绕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抓好经济领域和生态领域改革林草部门负责的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在深化林业改革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4.转型升级,确保推动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科学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和森林旅游业,“十四五”期间每年建设林下种植和养殖县级示范基地1个、乡镇示范点3个,带动发展林下经济0.3万亩,完成投资150万元。立足区位优势,明确主攻方向,五龙、高良、龙庆以发展杉木、油茶、热区水果产业为主,丹凤、雄壁、竹基、葵山、彩云以发展生态林、经济林果为主。

5.行业扶贫,确保民生林业建设有新作为。切实加大林业项目资金整合和倾斜力度,大力开展生态治理扶贫和特色林产业开发扶贫,把退耕还林项目、中央财政造林补贴等项目倾斜到贫困乡镇,着力发展适宜种植的生态林和特色经济林。继续落实好森林管护扶贫,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通过选聘纳入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及公益林护林员队伍。进一步抓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帮扶责任,完成挂钩帮扶村脱贫任务。

6.作风转变,确保履职担当展现新面貌。抓班子、带队伍,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案释纪,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的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76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超编原因:县林草局行政超编8人,主要是历任到龄改非领导。

离退休人员 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8辆(含下属局规划设计公司撤销上交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06.43万元,其中:本年部门财务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1,606.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72.92万元,同比下降31.17%。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1.上级从2020年开始生态护林员经费通过部门专款安排,没有纳入县级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数为零;2.2020年因行政审批改革等原因调出5人,调出人员经费不再纳入预算,经费相应减少;3.县财政困难,县级专项经费预算口径要求总体比上年下降2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6.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6.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6.43万元(本级财力1,606.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72.92万元,同比下降31.17%。减少主要原因是:1.上级从2020年开始生态护林员经费通过部门专款安排,没有纳入县级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数为零;2.2020年因行政审批改革等原因调出5人,调出人员经费不在纳入预算,经费相应减少;3.县财政困难,县级专项经费预算口径要求总体比上年下降2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6.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0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11万元,同比下降2.38%。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经费也随之减少;项目支出14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4.80万元,同比下降83.52%。减少主要原因是:1.财政部门从2020年开始生态护林员经费通过上级专款安排,没有纳入县级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数为零;2.县财政困难,县级专项经费预算口径要求总体比上年下降2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8.57万元,主要用于县局退休职工除社保部门统筹发放外的生活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29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4.31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和生育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5.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上年结转资金预算100.0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433.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89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机关日常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人员遗属生活补助;

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年初预算数714.64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维修费等;

8.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业业务管理15.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程和项目评审、检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支出,以及2021年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调查;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6.35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39.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森林草原预防与扑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6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43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3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含生育保险)8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9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万元、项目支出0.71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3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29万元);

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8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资本性支出-物资储备3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27.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6.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2.92万元,同比下降31.17%,减少主要原因是:1.今年生态护林员管护费没有纳入县级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数为零,相应支出也为零;2.2020年因行政审批改革等原因调出5人,调出人员经费不在纳入预算,收入相应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3.县财政困难,县级专项经费预算口径要求总体比上年下降2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万元,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5次,共计接待8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万元,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县林草局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2个,财政预算安排45.00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个,为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有林地受害面积-小于等于64公顷,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森林火灾次数-小于等于8次,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火案查处率大于等于9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森林受害率小于等于0.1%;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当日火灾扑灭率大于等于98%。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指人社部门保障发放后的统筹外发放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县林业和草 原局参加当地社保的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指县林业和草原局用于所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含生育保险)。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9.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反映林业部门在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方面的支出。

10.行政运行:指纳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1.事业机构:指纳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2.行业业务管理:反映行业标准、政策法规、规划规程制定,生态保护及项目的可研、评审评估、绩效评估、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分布,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3.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方面发生的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5元,同比下降3.3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行政审批改革等原因调出5人,调出人员的机构运行经费不在纳入预算,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1预算表(附件: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表)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版20210826102304829.xlsx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2021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师宗县十五届人民政府38次常务会议纪要,从2011年起,每年预算森林防火经费65万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县林草局,10个乡(镇、街道)林业办,南林局和五洛河林场。

四、项目基本概况

截至 2020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278300 hm2,全县森林面积139121.60hm2,森林覆盖率49.99%,森林总蓄积量8727053 m³;其中乔木林地面积126903.11hm2,蓄积8727053 m³;竹林地面积445.65hm2,无蓄积;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11772.84 hm2,无蓄积;单位面积蓄积量69.7 m³/hm。

五、项目实施内容

1.乡镇街道林业办,南林局和五洛河林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扑救森林防火;2.县林草局负责制作全县森林防火戒严令,森林防火期负责县级森林防火应急值班值守。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其中:高良、五龙和龙庆3个林业大乡各4万元;雄壁、葵山、彩云和竹基4个镇各2万元;漾月、丹凤和大同3个街道各2万元;南林局和五洛河林场各2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1年5月31日结束。该项目资金计划2021年1月下旬下达30万元到各乡镇街道,南林局和五洛河林场。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该项目实施确保全县有林地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85公顷,全县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9次,圆满完成2021年的森林防火任务,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森林资源和生命财产安全。具体指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有林地受害面积-小于等于85公顷,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森林火灾次数-小于等于9次,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火案查处率大于等于9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森林受害率小于等于0.09%;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当日火灾扑灭率大于等于98%。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