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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街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和国土空间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以及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审查乡(镇、街道)开展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
7.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管理。审查城乡建设规划具体工作,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做好相关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规划条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发【2019】7号文机构改革,撤销师宗县国土资源局和师宗县规划局,组建师宗县自然资源局,组建后独立核算单位1个,为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16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建设规划股、工程管理股、村镇规划股、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勘查储量股、执法监督股、财务股。师宗县自然资源局无下属独立核算预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步推进规划管理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多规合一”改革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城乡发展定位以及“美丽县城”建设要求,全面启动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二级三类四体系”工作。
2.全面加强耕地保护。一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严格实行各级政府领导任期耕地保护责任制,将耕地保护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扎实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加快推进竹基镇阿白村、竹基镇抵鲁等5个村、竹基镇斗坞等4个村、葵山等2个镇瓦葵等3个村共四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完成建设规模11331.29亩。
3.持续增强用地保障能力。一是今年完成土地征收2000亩。二是完成省道S11曲靖至砚山公路(师宗段)用地及500kV天星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预审初审行政审批和农用地转征报批工作。完成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相关工作。保障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800亩以上,实现土地出让收入3亿元。
4.稳步提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一是完成师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内业解译、外业调查举证、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初始数据库建设工作。二是按时完成全县遥感监测图斑外业核实及内业建库数据库,确保省级验收。
5.规范有序开展矿产资源管理。一是按要求做好矿业权省、市级发证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二是开展矿业权生态环境评估、联勘联审及各类保护区的核查工作。三是做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及登记。四是积极推进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依法注销不合格采矿许可证。
6.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全县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严密监测上报备案的31个隐患点,做好31名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防控能力提升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实施完成省市补助项目,完成小型隐患点治理。
7.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窗口部门工作要求,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国有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发放,集体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登记发放,出具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8.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常规开展土地动态巡查,违法用地查处率98%以上。二是私挖滥采违法案件查处98%以上。三是按季开展卫片执法监测监察报备工作。
9.大力开展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耕地“非农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0.推进化解征地拆迁、不动产统一登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11.严格公正司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广泛深入开展《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举行专题培训会,组织干部职工做好执法证件的网上考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1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人员超编原因为财政供养其他人员(聘用无编制人员)48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8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81.5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6.68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为2021年增加在职人员5人及原有人员工资晋升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81.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81.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1.55万元(本级财力1681.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6.68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为2021年增加在职人员5人及原有人员工资晋升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81.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8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68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为2021年增加在职人员5人及原有人员工资晋升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8万元,与上年相同。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3.03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地方统筹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38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6.29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325.2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及公务费用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8万元,用于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7.19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50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为: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0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47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1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12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医疗保险7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8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为: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1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4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为:
(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5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 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68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为2021年增加在职人员5人及原有人员工资晋升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没有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没有预算安排。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50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1200人次。
增加原因是2021年计划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规划等重点工作项目,预算增加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师宗县自然资源局预算项目1个,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资金8万元。未计划实施重点项目,不编制重点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9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增加,按照预算定额标准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表)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项目名称: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师政发【2012】2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地灾防治资金,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预警避让、突发地质灾害有效治理,确保每年不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
(四)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地质灾害勘察测量评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避让演练、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治理。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项目资金8万元,预算监测员补助支出3万元,应急治理支出3万元、地质灾害避让演练支出1万元、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支出1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从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2021年9月30日结束。该项目资金计划2021年6月拨付至各乡镇(街道)。
(七)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主要目标,有效解决地质灾害隐患,预防为主要补救治理并举工作原则,保证因地质灾害致人员伤亡事故0发生,监测员补助发放100%,地灾隐患排查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