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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点击下载)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提供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及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议。协助推进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贯彻执行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加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完成市医疗保障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县医疗保障局成立的第一年,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下,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工作”,即“健康中国”和曲靖区域卫生中心战略,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符合全市、全县实际的医疗保障制度政策体系主线。“两个基本定位”,即严守基本医疗保基本的定位,聚焦基本医疗需求,服务人民健康;严守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定位,聚焦贫困群众医疗需求,助力脱贫攻坚。“三个意识形态”,即服务大局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持续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力转作风、强本领、比赶超、见实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19年县医疗保障局围绕县委、县政府责任制综合考核任务,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履职尽责情况。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十二字”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切实做到思想认识、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组织领导“四个到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医疗保障局上下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参保扩面超额完成。全县389364人参加医疗保险,其中,城镇职工19849人,城乡居民369515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占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0.27%;二是医保基金高效运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27343万元,划转购买大病保险2586.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22067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40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支出7247万元;三是医保扶贫精准推进。2019年1月4日,全县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5088人已100%标识参保,2019年12月4日,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716人已于12月13日100%标识参保,实现“精准标识、应纳尽纳”。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两免三提”,大病保险实现“一降二提一扩大”。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基金支付6727万元,实现“精准施策、应享尽享”。积极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四重保障“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实现“精准管理、应为尽为”;四是基金监管严厉有效。2019年先后2次与全县协议医药机构签订了《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157份。检查医保协议医药机构250家,发出整改意见书46份,处罚决定书46份,约谈协议医药机构20家,暂停医保系统7家,解除协议并关闭系统8家,处罚38.82万元。
2.正风肃纪情况。
突出问题导向,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积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落地生根。一是加强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医保服务能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检查考核。加大业务技能培训,精简优化医疗保险报销和零星报销流程,优化服务窗口,置便民利民举措,为广大参保人提供优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新医保呈现新局面。取消外伤垫付证明和生育保险女方未就业证明等5类证明,精简经办材料和办事程序,缩短医保经办周期,在县人民医院、丹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断升级参保信息录入及智能审核和网上对账,实现普通参保对象全省内基本险、大病险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内基本险、大病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一站式、一单式、一窗式”直接结算。积极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平台运用,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办事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等清单制度和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兑现公开承诺,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策法规、职能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处罚依据等事项,推进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促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存在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不落实和公开承诺事项不兑现等问题。同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医保基金运行原则,自2019年5月1日起,与全市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利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轻参保个人和企业缴费负担。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减税降费4514人,每月减税降费21.67万元,每年累计减征260.1万元。
4.工作效率情况。
一是共筑“融合”同心圆,机构改革顺利推进。今年4月,县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先后成立了党组、支部、工会和下属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等机构,完成了筹资、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职能职责整合;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切实解决单位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及时疏解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打通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不断更新观念,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2019年共抽取病历3545余份开展审核,扣回违规费用7.8万余元;复核医保智能审核信息8300条,核实1540条存在问题,扣回不合理收费3万余元;完成零星报销11345人份;开通异地就医信息系统2790余人次,办理住院明细和入院逾期9950余人次;三是不断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全面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对精神病开展床日包干付费,城乡居民112个、城镇职工10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在县人民医院、丹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6.廉政建设情况。
认真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整改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医保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邀请纪委专干开展“四个形态严格管党治党”主题辅导,邀请纪委派驻卫健工作人员6次参加扫黑除恶、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签订、党风廉政暨反腐败工作会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医保协议定点机构申请等重点环节工作。先后开展以扫黑除恶、“打击欺诈骗保”、汲取秦光荣、余麻约、和建、孔彩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师宗“7.26”系列腐败案件、县纪委相关通报等反面典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位、重点领域,建立重点部 位防控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加大对各医保协议单位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制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不断加强落实廉政风险各项防控措施清权确权防控风险。不存在制度疏漏、规章笼统、监管缺位乏力和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或单位的特殊利益等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师宗县医疗保障局。
2.师宗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088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81.6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因为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进行比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81.66万元。因为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进行比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因为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进行比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8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为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进行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
具体明细如下:
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24.6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
2.卫生健康(类)支出2003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
具体明细如下:
2101501行政运行23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
21012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9464.28万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
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344.83万元,主要用于对居民大病自费超过5万元以上的救助;
3.农林水(类)支出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799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其中建档立卡未脱贫3571人,每人补助72元(市级补助资金26万元);建档立卡已脱贫71516人,每人补助108元(市级补助资金773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
具体明细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15.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单位于2019年3月成立,无年初预算数。
我单位于2019年3月成立,无2018年决算数,所以无法进行比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8万元,占34%;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稽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2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8万元,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进行比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相关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师宗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7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79万元,固定资产38.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9.7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8.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 78 9 10 11 合计1278.16 239.7938.37 38.3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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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3231407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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