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2034301000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面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煤炭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地方煤炭产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深化煤炭行业体制改革的建议或意见并监督实施,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水平,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协调解决煤炭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全面组织实施煤炭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制定地方煤炭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等并组织落实。指导煤炭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3、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权。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区域内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规划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行业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矿村共建工作。
5、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地方煤矿技术发展规划、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为煤炭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和技术服务,全面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
6、负责区域内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煤炭供需调节和应急保障。
7、参与各级制定煤矿重特大事故救援方案,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参与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对煤炭生产和流通秩序实施监管。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日常监管;负责煤焦流通秩序的整顿。
9、负责全县煤矿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煤矿安全、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
10、负责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各种渠道的煤矿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的监督管理。
11、承办师宗人民政府和师宗县工业经贸局和科技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复产复建情况。符合复产条件的8个煤矿全部通过复产验收(即:雄壁、大冲沟、朝阳、丹凤、金鑫、大舍、五一、瓦鲁煤矿),2019年10月29日,五一煤矿因采区要素不全被责令停产整改;符合复建条件的7个煤矿全部通过复建验收(即:长青、烂泥沟、大普安、削安、白马田、龙拢);盈利煤矿、振雄煤矿仍处于停产整顿状态。
2.煤炭产值产量及投资情况。1至11月,生产原煤119.97万吨,占全年目标任务126万吨的95.2%;生产焦炭135万吨,占全年目标任务120万吨的112%;生产洗精煤200.15万吨,占全年目标任务180万吨的111%。实现煤炭工业总产值72亿元,占目全年标任务的60亿元的12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占全年6亿元的75%。
3.矿井升级改造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县保留矿井17矿17井,到2021年还确定退出矿井1矿1井,最终保留煤矿16矿16井。
保留下来的16个煤矿均需继续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规模495万吨/年。截至今日,已取得资源整合30万吨/年技改项目核准的煤矿12个;完成产能置换的煤矿项目1个;正在办理产能置换的煤矿项目3个。
取得项目核准的12个煤矿项目中:正在开展两设计工作的煤矿项目2个;正在办理开工备案的煤矿项目1个;取得开工备案的煤矿项目9个。
取得开工备案的9个煤矿项目,已开工建设煤矿项目6个;尚未开工的煤矿项目3个。
已开工建设的6个煤矿项目中有1个煤矿项目已完成6扩30万吨/年项目完成三期工程进入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预计12月底竣工验收;2个煤矿完成4扩30万吨/年资源整合技改项目二期工程进入三期工程建设;3个煤矿项目完成一期工程项目工程量的9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为师宗县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6人,主要是安全督导员3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319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3.45万元,占总收入的92.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0万元,占总收入的7.83%。与上年对比增加88.87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和独龙煤矿矿产资源压覆补偿金,同时本年度其他收入增加了罗平县财政局付给矿山救护队的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258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62万元,占总支出的92.26%;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7.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08.86万元,下降13.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和独龙煤矿矿产资源压覆补偿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5.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14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入救护专用设备,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8万元,下降69.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独龙煤矿矿产资源压覆补偿金,同时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①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化解过剩产能,支付石嘴子煤矿、煤炭冲煤矿各50万元;
②能源大楼物业管理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煤业公司用于煤业大楼办公环境的维护及周边设施的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9%。与上年对比减少631.37万元,下降21.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和独龙煤矿矿产资源压覆补偿金,同时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保险相关费用未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淘汰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95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4%。主要用于职工人员工资、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5.住房保障(类)支出13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4万元,支出决算为9.53万元,完成预算的48.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预算的48.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年进一步加大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当年财政资金紧张,车辆运行经费未拨付到位,部分车辆运行经费及公务接待费结转至下一年度结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68万元,下降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6万元,下降3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8万元,增长27.9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车辆运行经费未拨付到位,部分车辆运行经费未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占38.55%;公务接待费支出5.86万元,占61.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能源局及相关单位进行煤矿生产安全督导、督察及其他地州县到我县安全交叉检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涉及的固定资产调研等相关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单位的性质变为纯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837.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73.86万元,固定资产131.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1.8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5.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20.8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85.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06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项目支出】紧紧围绕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和本年度结转结余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结转至本年年末。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34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