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4036101000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 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师宗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师宗建设工作。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14、承担师宗县计划生育协会和师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启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继续巩固县人民医院与曲靖市一院医疗联合体建设成果,组建以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以社会办医为补充的服务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全力推进县域综合医改。
二是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加快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
三是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互联互通、远程会诊、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四是严格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对标对表、细化任务,协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帮扶政策,努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让农村贫困人口与全县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五是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师宗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方案》、《师宗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要求,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完善资料。通过创建,将不断提高群众的身体健康素质,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齐、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师宗县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师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宗县妇幼保健院、师宗县人民医院、师宗县中医医院、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师宗县丹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师宗县大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师宗县竹基卫生院、师宗县彩云卫生院、师宗县葵山卫生院、师宗县雄壁卫生院、师宗县龙庆卫生院、师宗县五龙卫生院、师宗县高良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比实有行政编制多8人,主要原因是目前单位改非领导职数过多;事业人员7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466人,主要是师宗县人民医院427人和师宗县中医医院39人长期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21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8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5,51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37.80万元,占总收入的25.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7,249.67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59.88%;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522.56万元,占总收入的14.33%。与上年对比增加3204.55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1、由于财政资金存在整体调度困难,导致我部门本年度存在多项日常公用经费及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到位,财政拨款有所下降;2、由于各医疗卫生机构垫付的医疗保险基金欠款过多,按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核算办法,这部分欠款未形成实际的业务收入,导致了医疗卫生机构总体业务水平都呈现下降趋势;3、师宗县人民医院接受设备捐赠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增长了29.69%,其他单位其他收入则呈现下降趋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6,83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74.03万元,占总支出的94.54%;项目支出2,557.80万元,占总支出的5.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036.46万元,增长12.0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师宗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发〔2019〕7 号)第32条:由原师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原师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并组建县卫生健康局,增加行政人员7人,退休人员5人,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开支;二是新增招考录入工作人员增资;三是在职在编人员年度正常晋升增资;四是各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支出逐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274.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70.15万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师宗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发〔2019〕7 号)第32条:由原师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原师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并组建县卫生健康局,增加行政人员7人,退休人员5人,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开支;二是新增招考录入工作人员增资;三是在职在编人员年度正常晋升增资;四是各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支出逐年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7.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卫生健康、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7.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3.70万元,下降24.58%,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存在整体调度困难,导致我部门本年度存在以前年度缓拨的项目资金及本年度项目资金未下达到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支出金额为2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迎国庆、庆国庆宣传资料印刷费;
2、老年公寓审计项目,支出金额为7.6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公寓项目审计费用及咨询费用支出;
3、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金额为100.24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创建慢性病综合示范区相关工作经费开支,以及师宗县9家老年协会工作经费开支;
4、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项目经费,支出金额为1.5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
5、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金额为238.3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级基本药物补助及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支出;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金额为1955.84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劳务、专用材料、等支出;
7、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金额为119.54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办公、印刷及专用材料支出;
8、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金额为8.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医(民族医)药专工作支出;
9、计划生育项目工作,支出金额为1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计划生育社会事务办专项工作支出;
10、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支出金额为9.8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费支出;
11、其他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支出金额为49.8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支出和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支出;
12、师宗县老年公寓项目工程,支出金额为5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老年公寓项目工程欠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38.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58%。较上年减少2,308.63万元,下降19.3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存在整体调度困难,导致我部门本年度存在以前年度缓拨的项目资金及本年度项目资金未下达到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师宗县老年发展促进协会印制国庆宣传资料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本部门高龄老人补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59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8%。主要用于本部门正常运转、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行政单位医疗及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2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63万元,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预算的48.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完成预算的45.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69.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根据财政下达的实际经费予以剔除;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增长,有关费用近年来持续压缩。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45万元,下降62.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48万元,下降5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7万元,下降79.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8万元,占78.65%;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占21.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医疗应急处置及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部门调研指导、督导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2万元,较上年减少83.47万元,下降61.3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压缩相关经费。部门相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健康局机关及1个参公管理单位基本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师宗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66,47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48.04万元,固定资产40,713.3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4,938.4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4,225.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517.39万元,无形资产1,372.82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716.56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343.74万元),其他资产420.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42.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369.8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12.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866.4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01.3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420.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66471.90 |
20448.04 |
40713.34 |
33145.10 |
590.36 |
3889.00 |
3088.88 |
|
3517.39 |
1372.82 |
420.31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5)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6)综合医院:是指区域内人民医院;
(7)中医医院:是指区域内中医医院;
(8)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是指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乡镇卫生院:是指除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指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卫生监督机构:是指区域内卫生监督局;
(12)妇幼保健机构:是指区域内妇幼保健院;
(1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1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是指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包括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及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卫生专项。
监督索引号530323140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