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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点击下载)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师办通〔2019〕58 号),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师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省级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及保护区建设规划,遵照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执行省、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定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办法;负责各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并组织实施;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管理办法,执行上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 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执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各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4.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资源管理全面加强。始终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一是抓好林地资源管理。组织开展了省级公益修编,对原区划不合理的32293.5亩省级公益林进行调出,划定省级公益林总面积146000亩,公益林管理基本实现“一张图”。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三是规范林地使用管理。依法上报审批永久性征占用林地12件319.32亩、临时性征占用林地3件507.22亩,保障了国家、省、市、县重点在建工程和重要民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四是加强林木采伐、运输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木材凭证运输制度,下达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6.61万立方米,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603份,完成采伐2.69万立方米。五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了森林督查、“绿卫2019”等林业专项行动,办理林业刑事案件33件、行政案件167件,收回林地65亩。六是狠抓林业防灾减灾。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森林火灾巡查等制度,着力抓好重点时段和城市面山、重点防火区的火灾防控工作,2019年森林防火任务圆满完成。组织开展了松叶蜂、扁叶蜂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森防四率”全面达标。
2、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坚持项目造林与社会造林并举,加大造林步伐,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认真抓好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天保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0.2万亩、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造林0.039万亩。二是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以城市建成区、乡(镇、街道)规划区、城镇面山、交通干线、公路沿线、水源保护区为重点的城乡绿化造林。目前,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道路绿地面积达12.69公顷,城区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建成区公园绿地总面积145.76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 %;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95.6%。
3、林产业发展不断加快。紧紧围绕促进“产业增效、林农增收”思路,不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林产业集群化和规模化发展。一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依法依规采取多种形式承包经营国有、集体林地和林木,探索出了多元化筹资、多渠道发展林业的新路子。目前,全县已建成以杉木为主的速生商品林100万亩,林木蓄积量达461万立方米,杉木种植成为五龙、高良、龙庆等三个乡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
4、林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充分发挥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作用,为林农提供林权流转、供求信息等服务,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行为,全年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户280万元、抵押清偿3户327万,林木权证101户205宗,调处林权纠纷13起;办理林业贴息贷款5户4395万元,贴息130.575万元。
5、林业产业扶贫收到实效。制定了《师宗县林业局贯彻落实林业行业扶贫惠农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师宗县林业局脱贫后续安排部署和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加大对贫困地区政策、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全年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建档立卡贫困户8521户84.14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兑付建档立卡贫困户476户638.32万元;商品林木采伐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62户1.51万立方米;将92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按8000元的标准发放管护报酬,帮助贫困人口通过管护森林资源脱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管理暨产业发展股、生态保护管理股和森林草原灾害预防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参公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参公工勤编制2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含代南林局发放退休费5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95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5.2万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22万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对比,2019年决算数较2018年决算数5046.69万元减少1095.27万元,同比下降21.7%。下降主要原因分析:
1.由于县财政困难上级下达的退耕还林经费没有拨付,退耕还林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拨735.67万元;
2.上级下达的森林抚育资金整合用于扶贫,2019年比2018年少拨354.6万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19年比2018年拨款减少66.04万元(2018年收入含2017年少拨数69.4万元);
4.其他项目经费没有拨付,天然林保护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拨90万元,其他小项目减少70多万元;
5.从2019年5月份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0%降为16%,县林草局少缴养老保险18万元;
6.由于2019年增加生态护林员人数150人,相应生态护林员经费也增加150万元(含2018年未下达资金30万元);
7.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8年增加92.7万元,增加的主要经费是2017年综合考核奖和事业人员奖励工资(2018年没有此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88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76万元,占总支出的34.23%;项目支出2,555.28万元,占总支出的65.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决算数较2018年决算数5203.62万元减少1318.58万元,同比下降25.34%。下降主要原因分析:
1.由于森林抚育项目被整合用于扶贫,森林培育资金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490.86万元;
2.由于县财政困难上级下达的退耕还林经费没有拨付,退耕还林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378.28万元;
3.由于2018年森林管护有上年未报账资金,加之2019年没有拨入项目资金,森林管护资金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140.48万元;
4.由于2019年没有执行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奖,行政运行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108.83万元;
5.由于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含2017年项目69.4万元和以前年度未报账资金,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97.22万元;
6.从2019年5月份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0%降为16%,2018年有1个退休人员死亡,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15.4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42.22万元;
7.由于2019年医疗保险费缴费只上交到5月份,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38.33万元;
8.由于2019年没有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项目,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44.94万元;
9.其他项目经费,由于2019年没有拨款,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127.42万元;
10、由于2019年增加生态护林员人数150人,相应生态护林员支出也增加150万元(含2018年未下达资金30万元)。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含8个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9.76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决算数较2018年决算数1490.34万元减少160.58万元,同比下降10.77%。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支出下降主要原因分析:
1.从2019年5月份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0%降为16%,2018年有1个退休人员死亡,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15.4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42.22万元;
2.由于2019年医疗保险费缴费只上交到5月份,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38.33万元;
3.由于2019年没有执行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奖,行政运行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108.83万元;
4.由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上交了9个月,2019年上交了12个月,以及2019年退休人员购房补贴一次性清算和增工资增住房公积金,2019年比2018年多支出28.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含8个直属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5.28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决算数较2018年决算数3713.27万元减少1157.99万元,同比下降31.19%。下降主要原因分析:
1.由于森林抚育项目被整合用于扶贫,森林培育资金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490.86万元;
2.由于县财政困难上级下达的退耕还林经费没有拨付,退耕还林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378.28万元;
3.由于2018年森林管护有上年未报账资金,加之2019年没有拨入项目资金,森林管护资金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140.48万元;
4.由于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含2017年项目69.4万元和以前年度未报账资金,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97.22万元;
5.由于2019年没有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项目,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44.94万元;
6.其他项目经费,由于2019年没有拨款,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156.21万元;
7、由于2019年增加生态护林员人数150人,相应生态护林员支出也增加150万元(含2018年未下达资金3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天然林保护支出596.3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738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森林管护支出500.4万元、木材公司森林管护劳务费60万元、木材公司社会保险补助30.95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5.02万元。
2.退耕还林支出1178.16万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生活补助1102.5万元、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种苗造林支出75.66万元。
3.其他节能环保支出86.35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2018年森林城市建设。
4.森林培育47.9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森林抚育8.68万元、2019年机关义务植树5万元、2018年绿色健康扶贫支出9.72万元、201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24.5万元。
5.森林资源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征占用林地工作经费。
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1.77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人员劳务费150.9万元、自然保护区宣传3.15万元、省级公益林修编7.85万元、管护能力建设9.87万元。
7.林业产业化52.7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核桃提质增效支出10万元、2017年核桃提质增效支出42.7万元。
8.防灾减灾32.73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森林防火,乡镇街道森林防火经费11万元,县林草局机关21.73万元。
9.行业业务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林业工程及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行业业务管理支出。
10.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38.78万元,主要用于五龙林业站办公用房建设支出30万元、太阳能热水器安装35万元、森林城市建设53.77万元。
11.其他扶贫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150名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森林管护劳务费。
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3.24万元,主要用于植被恢复人工造林支出(公益林火灾保险赔付款,主要用于森林植被恢复).
13.森林消防应急救援49.14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森林专业扑火队3至6月份30名人员经费及伙食费46.14万元,下拨乡镇森林防火扑救经费3万元。
14、森林草原防灾减灾48.14万元,主要用于5座森林防火瞭望台经费9万元、野猪塘火源检查站人员经费4.8万元,2019年乡镇森街道林防火经费29.5万元、南林局2万元、五洛河林场2万元、县林草局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0.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2%。与上年对比,2019年决算数较2018年决算数4956.85万元减少1105.98万元,同比下降22.31%。下降主要原因分析:
1.由于森林抚育项目被整合用于扶贫,森林培育资金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317.74万元;
2.由于县财政困难上级下达的退耕还林经费没有拨付,退耕还林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378.28万元;
3.由于2018年森林管护有上年未报账资金,加之2019年没有拨入项目资金,森林管护资金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140.48万元;
4.由于2019年没有执行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奖,行政运行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110.04万元;
5.由于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含2017年项目69.4万元和以前年度未报账资金,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97.22万元;
6.从2019年5月份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0%降为16%,2018年有1个退休人员死亡,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15.4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42.22万元;
7.由于2019年医疗保险费缴费只上交到5月份,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38.33万元;
8.其他项目经费,由于2019年没有拨款,2019年比2018年少支出132.57万元;
9、由于2019年增加生态护林员人数150人,相应生态护林员支出也增加150万元(含2018年未下达资金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费8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63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2.29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1,86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2%。主要用于天保-森林管护560.4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森林管护劳务费500.4万元、木材公司森林管护劳务费60万元),社会保险补助30.95万元(木材公司30.95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5.02万元,退耕还林现金补助1102.5万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75.6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86.35万元(森林城市建设支出86.35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1,62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9%。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运行1056.8万元,森林培育38.1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1.77万元、产业化管理52.7万元,防灾减灾32.73万元(省、市森林防火经费),行业业务管1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38.78万元(其中:太阳能热水器安装35万元、森林城市建设53.7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20万元(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森林管护劳务费120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9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6.7万元,购房补贴1.53万元(2019年退休人员购房补贴一次性清算补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森林消防应急救援49.14万元(专业扑火队支出),森林草原防灾减灾48.14万元(县级森林防火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国内接待费7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万元,完成预算的7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3万元,完成预算的8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46.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6.49万元,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和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降低行政成本,另外由于财政困难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没有完全执行,部分开支预算会计没有形成支出,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23.44万元减少2.93万元,同比下降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增减变化,两年都为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20.46万元减少3.23万元,同比下降15.79%;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2.98万元增加0.3万元,同比增长10.0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主要是维修费减少,2019年没有车辆大修,车辆维修费反映下降;公务接待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家和省林业主管部门抽检2015年和2017年退耕还林成效,检查时间长,导致接待费用比2018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3万元,占84.02%;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占15.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没有出国(境)计划。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9年没有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2019年森林防火、林业执法、森林管护、退耕还林等营林生产管理和局机关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市林业部门对2015年和2017年退耕还林项目成效检查、森林防火、林业执法、森林管护等林业项目检查验收等相关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19年没有接待外宾计划和任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81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决算数较2018年决算数94.31万元减少18.5万元,同比下降19.62%。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公用经费年初预算大部分没有执行,部分开支预算会计没有形成支出,导致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8年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8.57万元(办公费10.47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54、邮电费0.83万元、差旅费3.11万元、维修费0.42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8万元(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3万元(下拨乡镇街道林业办执法成本经费17.05万元、上交退休人员大病医保0.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4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080.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8.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34.23万元(原值874.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7.7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45万元(原值0.8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0.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6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37.26万元(补提2019年以前固定资产折旧和计提2019年固定资产折旧440.63万元、2019年新增固定资产3.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57.7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43万元(补摊销2019年以前无形资产和摊销2019年无形资产0.4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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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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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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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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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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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080.67 | 1388.25 | 434.23 | 339.68 | 6.88 | 0 | 87.67 | 0 | 257.73 | 0.4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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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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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9-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直属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是预算单位,财务也没有独立核算。经费一并统一由县林草局预算和会计核算。8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师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公)、师宗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师宗县营林站、师宗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理办公室、师宗县农村能源管理站、师宗县木材检查站、师宗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师宗县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
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扔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节能环保(类) 天然林保护(款):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反映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
十三、 林业(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森林资源管理(项): 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十四、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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