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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牵头编制实施跨县级区域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编制计划。起草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2、提出师宗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计划,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和建设项目,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师宗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市、县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划推进全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推进“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实施我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桥头堡建设等国家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对内对外工作,审议和研究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和年度工作安排,强化战略谋划、统筹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落实。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并牵头协调实施;牵头编制师宗县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审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规划,并与全县发展规划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办法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权限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14、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和监管责任。
15、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市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并进行监督。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同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协同推动实施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权,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负责督促煤矿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改专项费用;负责制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区域内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指导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矿改扩建项目建设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指导煤矿企业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水平。
17、负责新建煤矿行业准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备案回执、煤矿改扩建项目、煤矿矿井初步设计、生产矿井现状评价、建设矿井条件评价、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煤矿矿长安全资格申请材料审核上报,负责煤矿矿井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或审核上报。负责区域内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煤炭生产和煤焦流通秩序监管,指导煤矿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参与煤炭供需调节。
18、负责电力运行监管协调。
19、承担燃料乙醇行业管理、产业发展工作,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等工作。
20、完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师宗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编制师宗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并与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师宗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
由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师宗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需要上报国家及省市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国家及省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师宗县交通运输局、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程序报批。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国家及省级预算内资金安排建议,按程序报批。
(2)与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师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配套政策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师宗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师宗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师宗县发改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依法履职、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五个方面下功夫,认真履行发改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加强价格、粮食监督管理,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抓落实
(1)经济运行调度措施有力。及时掌握宏观经济政策动向,编制完成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紧盯市级下达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积极做好任务分解、综合协调、责任压实等工作;牵头拟定贯彻落实市政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的实施意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年度工作重点;严格落实经济运行月研判、季分析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和监测预测,当好参谋助手。全县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呈现运行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1—9月实现县内生产总值83.97亿元,同比增10.5%,全年预计实现县内生产总值128亿元,同比增9%。
(2)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牢牢把握“投资是经济最基础的抓手,稳增长最终体现就是稳投资”的工作导向,面对投资支撑不足的严峻形势,研究制定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实施方案,创新落实“当年新开工且纳入投资统计的重点项目给予前期工作经费补助”的考核机制,多管齐下抓项目包装、抓项目开工、抓项目推进、抓资金争取、抓责任压实、抓项目入库、抓项目督查,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克服多重压力保持稳定增长。1—10月,全县新入库项目122个,计划总投资72.97亿元,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40.94亿元。1—10月,全县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4.6亿元,同比增18.7%;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同比增11%。
(3)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 2019年,全县列入省 “四个一百”(竣工项目、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前期项目)重点项目4个,列入市“四个一百”重点项目32个,计划总投资80.8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4亿元,目前完成投资16亿元。全市重点项目师宗县第四轮现场观摩活动观摩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40.3亿元,集中开工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17.47亿元。2019年以来全县新开工项目30个,计划总投资39.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91亿元,目前完成投资5.59亿元。充实完善“补短板、增动力”项目储备库,全县策划储备2019—2030年重点前期项目1399个,计划总投资5093亿元,推动储备项目全程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实时更新项目进展,保持县级中长期项目储备总投资稳定在5000亿元以上。积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3个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审定,计划总投资6.24亿元,债券需求3.2亿元;10个上报国家发改委待审核,计划总投资31.1亿元,债券需求13.25亿元。围绕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物流设施、市政和园区基础设施7大专项领域谋划包装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总投资871.92亿元。
(4)各项牵头工作统筹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方面:牵头拟定加快“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意见,编制完成“美丽县城”实施方案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实施重点项目43个,总投资17.09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4.68亿元;建立“美丽县城”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台账,通源河综合治理、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二期、中医院整体迁建等在建项目较快实施,城市“断头路”、城市公厕改造、荣海新区水果蔬菜批发市场、第四中学等项目开工建设,师宗焦化公司尾气脱硫脱硝、小石山水库环湖栈道及石湖坝堤公园、凤泉湖公园、城市道路修复等4个项目已完工,开工累计完成投资3.46亿元。易地扶贫搬迁方面: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全部竣工并搬迁入住,加快安置点审计等收尾工作以及后续产业、就业跟踪。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方面:牵头起草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初步谋划“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项目973个,总投资2055.98亿元,配合编制单位做好前期调研,目前已基本完成规划初稿编制。能源网建设方面:泸西—师宗—罗平天然气管道支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碧宗30MW畜光互补发电项目于2019年6月建成并网;铺设城区燃气管道6.83公里,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LNG气化站项目项目积极推进。深化改革方面:牵头做好深化改革45个重点事项;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制度,全面推广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结项目351个,其中备案233个、审批118个;启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头拟定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参改的232个事业单位、29个县属国有企业车改方案初审。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好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促进信用信息应用、“双公示”工作、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信用数据归集上报等6项重点工作。石漠化综合治理方面:2018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030万元,实施封山育林600.33公顷、人工造林204.25公顷,建设青贮窖3000立方米,配套建设田间道路9980米、排灌沟渠2540米、蓄水池2个,治理岩溶面积38平方公里、石漠化面积16.2平方公里;2019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400万元。
(5)民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粮食工作方面: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粮食购销和质量管理,共计收购各类粮食1706万公斤,销售1411万公斤;严格执行储备粮油管理规定,县级储备800吨小麦、500吨稻谷轮换任务按期推进,完成粮油储备轮换80万公斤;加强救灾救济、军粮供应管理,供应救灾救济大米14万公斤;加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力度,全县粮食市场流通秩序较好。价格工作方面:完成全县99家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调整规范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清理规范城区转供电主体7家,涉及一般工商业用电1040户;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截至目前,认定涉案案件20件、金额16637.14万元、认定涉烟案件67件、金额1402.37万元。
2、正风肃纪,整顿作风促工作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加快作风转变,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情况。今年以来,结合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突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一重要内容,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推动发改局党组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认真进行整改的同时,深刻汲取秦光荣案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按照县委有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上下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采取领导班子成员每周轮流督查等措施,切实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杜绝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弛、作风漂浮、推诿空转,以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有效促进了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并取得良好成效。
3、严格办事公开,搞好服务树形象
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兑现公开承诺,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策法规、职能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处罚依据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情况。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一是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把全县投资项目审批备案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实行“一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工作机制;同时,开通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审批限时办结,减少了办事环节,简化了程序,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二是认真落实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对外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了软环境建设;三是把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法律法规、执法依据、制度规定、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投诉方式、投诉电话及其它应公开的信息,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及时通报部门工作信息,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四是对重大决策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进行民主、公开、科学、合理决策;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要资源开发项目的行政审批,报政府讨论,形成审批意见后,实行网上公示,根据民意进行审批,从而推动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五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部门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杜绝了不兑现服务承诺、不执行限时办结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反执法程序、执法有失公正等情况的发生;六是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不存在作风粗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故意刁难、人为设障等问题,创造了良好的办事环境,为服务对象和办事人提供了文明、优质、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树立了行政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4、提升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提效能
加快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干部职工专业素养、专业水平,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情况。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快工作运转速度,提高发改工作效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强化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手续资料齐全的投资项目审批3个工作日办结,备案项目当日办结,核准项目3个工作日转报上级发改部门核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予审批、备案的项目,一次性告知,认真讲解国家产业政策,使服务对象对国家产业政策有详细的了解和认识。
5、加强廉政建设,树立机关好形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狠抓班子及队伍廉政建设,健全并落实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杜绝一切腐败现象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进职能转变,围绕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制定完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四个全面”新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努力打造“阳光发改”,全面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切实改进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人,主要是劳务派遣人员。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在编实有车辆大于实有车辆编制原因:2017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纪委备案租用车辆一辆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58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4.16万元,占总收入的85.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9.4万元,占总收入的14.49%。与上年对比增加680.89万元,增长0.5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粮食局并入发改局以及煤炭工业局9位参公管理人员转入发改局,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9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02万元,占总支出的59.69%;项目支出561.18万元,占总支出的40.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支出合计85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54万元,占总支出的58.04%;项目支出:356.7万元,占总支出的41.95%。与上年对比增加541.97万元,增长了0.63%。增加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粮食局并入发改局以及煤炭工业局9位参公管理人员转入发改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1.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7.48万元,增长了0.68%,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粮食局并入发改局以及煤炭工业局9位参公管理人员转入发改局。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4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支出226.29万元、其他出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00万元,用于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建设;
2.其他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50.89万元,用于美丽县城项目前期经费支出;
3.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90万元,用于2019年扶贫项目管理支出;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其他粮油事务支出)94万元,用于储备粮油差价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9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2.81万元,增长了0.3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粮食局并入发改局以及煤炭工业局9位参公管理人员转入发改局,导致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6%。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主要用于风沙荒漠治理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主要用于: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扶贫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4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办公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对企业费用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1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完成预算的23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预算的1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完成预算的1358.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粮食局并入发改局、煤炭工业局行政人员9人转入,车辆增加1辆,在职人员增加了20人,导致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据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07万元,增长4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3万元,增长5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4万元,增长34.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粮食局并入发改局、煤炭工业局行政人员9人转入,车辆增加1辆,人员增加20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4万元,占55.83%;公务接待费支出5.57万元,占44.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履行部门工作职责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履行部门工作职责按规定使用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88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48.6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粮食局并入发改局、煤炭工业局行政人员9人转入,车辆增加1辆,在职人员增加了20人,导致2019年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8984.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01.8万元,固定资产198.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83.9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5.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9.6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83.9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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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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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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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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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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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984.3 | 8401.8 | 198.57 | 111.89 | 25.74 |
| 60.94 |
| 38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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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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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8.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