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4031401000
师宗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4、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组织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师宗县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审核申报,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完成云南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保障民生”为主线,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强两项政策衔接,确保兜底对象精准。认真按照《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以及省、市、县有关要求,县民政局把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者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动态管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把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享受扶贫到户政策,让低保对象同扶贫对象一道如期脱贫奔小康。
2、以“落实民权”为根本,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建设
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为确保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有序推进,制定《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基层组织自治职责、具体任务,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短板。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3、深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县级层面多次召开专题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制定出台《师宗县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师宗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了改革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方案、殡仪服务流程、应急处置等23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县级统一打包,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选址、测绘、林堪、设计、报批等工作,并迅速启动建设。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规范管理,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一是加强殡葬服务规范管理。二是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4、地名区划工作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2003〕240号)和曲靖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曲民〔20013〕89号)及相关会议精神,与陆良县较好地完成“师陆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二是抓好地名命名审核工作。根据新颁布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地名命名审核,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准化。2019年审核命名了3个新建小区的命名名称,2条建成区内新建道路、街道的命名名称。
5、社会事务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信息核对工作,使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实际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儿童一一对应,做到应保尽保。二是收养登记工作依法进行。三是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本着“严格执法,热忱服务”的宗旨,依法推进婚姻登记工作。五是扎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六是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采取政府组织,民政牵头,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指导乡镇民政所及村委会为全县6012名留守儿童全部签订了《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完成了县乡村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县级建立了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乡镇建立了儿童福利督导员,村一级建立了儿童福利主任,主要负责儿童福利工作。七是强化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抓好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积极争取护理型床位建设150张,以满足全县失能老人的集中供养需求。县城建有1所示范性照料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大幅增强。
6、福利彩票销售稳步运行
按照“巩固电脑票,主攻即开票,狠抓时时彩、发展中福在线”的福彩工作思路,指导和推进全县福彩发行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福彩销售机构的管理,完成福彩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营造规范有序的销售环境,促进福彩销量稳步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2019年12月经批准报废减少1辆,所以年末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5,47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74.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95.29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1.下半年优抚人员抚恤支出调出到退役军人事务局;2.以前年度基金缓拨,2019年增加了公益性公墓补助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2,51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1.36万元,占总支出的94.88%;项目支出640万元,占总支出的5.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29.64万元,下降12.76%,主要原因是下半年优抚人员抚恤支出调出到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民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71.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0.62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指标调减、抚恤支出调出到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人员经费,部分人员经费未拨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9.5万元,下降60.4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本年只有本级配套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殡葬改革专项补助经费640万元,用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选址、测绘、林堪、设计、报批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11.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55.06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抚恤支出调出到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资金不足,部分人员经费缓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殡葬公益性公墓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5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保障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退休人员、抚恤、退役人员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低保生活补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1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主要用于缴交人员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接待费小于预算数;2、2019年12月因其中一辆公务用车因年代久,车况差、常年维修,经报批准报废处置,所以公务车运行费比预算数小。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51万元,下降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2019年12月因其中一辆公务用车因年代久,车况差、常年维修,经报批准报废处置,所以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政救灾、民政救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政管理事务、儿童福利、城乡困难群众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3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购买服务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含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开展深化殡葬改革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师宗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650.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54.14万元,固定资产226.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0.1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7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01.9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4.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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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650.65 | 4354.14 | 226.34 | 167.42 | 15.18 | 0.00 | 43.74 | 0.00 | 0.00 | 70.17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140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