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801000
师宗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下载查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师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组织实施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调整方案,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财税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县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7、按规定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县属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9、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管理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政府性外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0、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11、负责金融涉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改善地方金融发展和安全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促进地方金融稳定、处置金融风险的意见办法。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师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金融服务;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承担师宗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12、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县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职责;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对国有资本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决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置等重大事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和资金收缴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本权属的界定登记、划转、转让、纠纷调处。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做好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
13、完成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组织拟订地方税收政策和调整方案。负责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对全县115个预算单位、10乡(镇、街道)财政所及所有站所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全县预算单位现保留银行账户451个(含乡镇站所)、财政所账户共计30个(包括代管资金专户10个、零余额账户10个、扶贫支农等资金专户10个 )、县财政局财政专户12个。
监控财政资金运行。依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预算单位使用的每一笔资金的活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全面跟踪财政资金支付的申请、审核、支付、清算等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资金运行监管。
推行财务集中核算。以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作为主体,首批将县妇联等18家县直部门的财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核算,2019年1月—10月,账务核算4397笔,财政拨款收入4616.29万元,支出4611.75万元,结余资金4.54万元。在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下设会计核算中心,乡、村两级财务100%纳入集中核算。雄壁、大同、漾月将集中核算延伸到自然村。从2019年9月开始今,财政拨款收入25672万元,支出20416万元,结余5256万元(下额度)。
加大专项检查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没有发现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侵占扣押挪用等情况。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推进减税降费。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全面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1-11月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0018.5万元,其中,税收减免9039.6万元,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免978.9万元,企业负担逐步降低,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盘活国有资产。今年以来,公开拍卖或公开出租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经营性资产,以及罚没资产5起 ,拍卖或出租金额达1300余万元;正常报废处置资产11起,涉及金额300万元。
加强政府采购。严格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审批管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示、进口产品采购审核制度,2019年1—11月,全县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6155万元,与采购预算6573万元相比节约资金418万元,节约率6.3%。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金额2879万元;工程类实际采购金额2378万元;服务类实际采购金额899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师宗县财政局
2.师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3.师宗县会计核算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8人,主要是财政助征人员。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42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3.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1.79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2019年8月新招考录用2名事业人员,工资及人员相关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财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8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54万元,占总支出的98.55%;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1.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2.15万元,增长8.8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2019年8月新招考录用2名事业人员,工资及人员相关经费增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0.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15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2019年8月新招考录用2名事业人员,工资及人员相关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万元,增长53.8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2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证财政专项资金能够合理利用,严格按项目建设程序,通过设计,预算、招投标、竣工验收、竣工审计等程序进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9%。与上年对比增加181.06万元,增长15.36%,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2019年8月新招考录用2名事业人员,工资及人员相关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全县报表资料印刷费等相关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科教文化股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4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
5.农林水(类)支出3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股相关工作经费。
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资源环境股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7.金融(类)支出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金融涉外股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4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了确保我县如期实现脱贫,保障扶贫工作的公务用车油耗及维修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53万元,下降23.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3万元,下降4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万元,增长4.34%。2019“三公”经费支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严格执行到位车辆管理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1万元,占34.99%;公务接待费支出9.5万元,占65.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机密文件传输、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公务检查、调研、业务衔接等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县专项债务项目和PPP项目的法律服务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师宗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131.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2.19万元,固定资产446.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2.6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8.9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9.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6.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25.0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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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31.81 | 632.19 | 446.95 | 289.03 | 36.56 |
| 1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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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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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