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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点此下载)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部门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点此下载)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本县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调处跨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师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污染防治。
7、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机关编制6名,根据上述职责,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设置5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宣教股;污染控制及防治股;自然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股),设领导职数局长1 名,副局长4名,股室领导1名。
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师宗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副科级单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设3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综合科、排污收费监察科、环境案件调处与应急事故调查科。
师宗县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3名,正股级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县域生态环境质量部分指标在2019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2、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国家、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按国家统一要求完成任务普查的全部内容。完善各普查工作后续工作任务,对普查成果的利用。
3、2020年城市建城区城市噪声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4、年度目标(2020年起,向社会公布县城和乡镇街道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县城于2020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到2020年底前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做到水清、岸绿、景美;县工业园区应于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工业污水集中治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2020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20年底前,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自2020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
5、改善县城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到2020年,全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辖区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物(PM10)浓度比2019年有所下降)。
6、到2020年底,全县重要河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3%以上,县城、乡(镇、街道)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95%以上,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66%以上,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达到 92%以上)
7、2020年完成《师宗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8、2020年完成《师宗县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规划方案编制。
9、2020年完成《师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禁养区》调整方案编制。
10、2020年完成全县13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我县13个水源地,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28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39项),监测频次(第季度监测1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28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3.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63万元,下降3.49%,原因是项目预算比上年有所压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53.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3.43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3.43万元(本级财力653.4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63万元,下降3.49%,原因是项目预算比上年有所压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53.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5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7万元,增长3.43%,主要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项目支出1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万元,下降20%,原因是一次性项目预算比上年有所压缩减少40万元。
基本支出分别是:
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1.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7万元,增长68.14%,主要是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2019年3人,2020年5人,增长66.67%)。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40.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6万元,下降12.55%,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下调4个百分点。
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25.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万元,增长14.59%,主要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增加一人缴费;另外,2019年工资标准提高,2020年医疗保险基数相应增大,缴费额也相应增加。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预算支出0.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万元,增长11.36%,主要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增加一人缴费;另外,2019年工资标准提高,2020年工伤保险基数相应增大,缴费额也相应增加。
行政运行:预算支出268.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69万元,增长7.47%,主要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工资相应增加。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支出11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万元,增长10.88%,主要是在职人员在2019年有五人岗位晋升(其中:两人从中级职称晋升到副高级职称,三人从初级职称晋升到中级职称),工资相应调整增加。
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29.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万元,增长9.12%,主要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项目支出分别是: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支出5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经费):预算支出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万元,下降20%,主要是预算统一口径调减。
大气(师宗县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经费):预算支出15万元,上年无此项目预算,当年新增。
农村环境保护(师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经费):预算支出15万元,上年无此项目预算,当年新增。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5万元。其中: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0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28人)。
2、卫生健康支出:25.93万元。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28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费。
3、节能环保支出:547.26万元。其中:
2110101行政运行268.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18人)全年工资和正常预算公用经费(含车行维护费)。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18.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全年工资和正常预算公用经费(10人)。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2019年工作已完成,需付第三方委托业务费。
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以支付第三方技术服务费为主,2020年底前需完成。
2110301大气15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经费,2019年工作已完成,需付第三方委托业务费。
2110401农村环境保护15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编制工作经费,2020年底前需完成。
4、住房保障支出:29.09万元。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29.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28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493.4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444.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01.0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68.41万元,奖金支出8.42万元,绩效工资支出71.0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1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5.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48万元(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29.09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38.39万元(其中:办公费2.01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万1.00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0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2.5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福利费2.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2万元(其中: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0.92万元)。
2、项目支出160.00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160.00万元(其中:印刷费2万元,电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专用燃料费8万元,劳务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11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5个,采购预算资金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5万元,较上年增加4.2万元,增长5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长21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360人次。
增加原因是省市对环保督察、监管力度加大,责任压实,工作下沉频次增加,接待相应随之增加(公务接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相关文件精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33.33%。其中: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加原因是车辆比上年多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一辆,2019年3辆,2020年4辆,比上年增加一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经费。
目绩效目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部分指标在2019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采取县级相关部门参与年度考核。在12月底前,向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报告。完成2020年师宗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确实改善本县范围内生态环境质量,建成成熟、规范化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体系,确保全县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严格按照省、市指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监督性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或者监督排污单位实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师宗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7万元,增长11.38%,主要原因是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车辆比上年多一辆,另外,财政供养人员(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致使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相应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2020年2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47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