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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 2020-02-24 10:32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31200000

 

 

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自然资源2020年部门预算表 (点击下载)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点击下载)

 

 

 

 

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县内发生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抓好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公安的警员、警籍、警衔管理及各项政治业务培训工作。

3.根据全县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稳定。

4.负责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公安队伍的建设。

6.负责全县队伍的武器、装备、警用物资的计划调拨、管理、保障工作。

7.指导各林区派出所的工作,负责处置林区突发事件。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属于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事侦察中队4个机构,下设丹凤、五龙、高良3个林区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正规化创建示范单位成果,打造一流队伍

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继往开来、戒骄戒躁,紧扣“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县级文明单位工作,继续巩固正规化创建示范单位成果。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现有警力23人,领导和部门职能职责明晰、科学合理;值班备勤、请销假、日常和年度考核考评、党团工作、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辅警人员和管理使用的林政执法人员管理等制度健全,奖惩分明,奖惩激励机制健全,无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巩固脱贫攻坚脱贫成果,全面深化小康社会建设

我单位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整村脱贫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重点,围绕“行路难、增收难、科技难、创业难、带头难”等问题,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和谐的新村。在2018年我县实现脱贫摘帽,在2020年中继续巩固脱贫的成果。

3.推进县城周边综合治理,守护绿水青山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及要求,积极组织民警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让民警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民警素质,提高执法质量,有力打击各类涉林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抓机关带基层、抓队建促业绩”,统筹好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各项任务之间的关系,与执法规范化、警务实战化以及其他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之间的关系,突出上下和横向联动,力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确保全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①抓资源整合,着力构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调整优化全县林业系统现有森林保护力量,强化党员意识,教育引导县、乡林业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参与防控体系建设,构筑县、乡、村三级治安防控网络,护卫森林资源安全。同时,积极与林业系统各支部、公安各警种、农口各执法单位建立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对涉林行业重点企业、场所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对林业行政许可信息、涉林违法犯罪信息、林区防控重点和防控力量等信息实行动态掌控,对涉林重点区域视频监控、重点林区道路卡口抓拍视频监控信号实行互通互联,确保对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及时、查处得力、控制得住。通过协调,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②抓执法改革,着力构建林业执法管理体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执法改革政策,全面推行以自然资源公安机关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模式,林业主管部门以及自然保护区、湿地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政策及专业技术支持、疑难问题解答等,将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分离,破解多年来执法部门较多、运行机制不统一等难题,专业执法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各类涉林违法活动起到了震慑作用。

③抓专项整治,着力构建常态化严打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及党员干部带头常态化开展武装巡护,从严从快查处涉林大案要案,有效地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2019年,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开展了林地疑似斑点的整治。在2020年中继续巩固2019年林地疑似斑点的整治所取得的成果。

4.加强教育学习信息宣传,树森警雄风

牢固树立政治建警方针,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着力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养,促进党员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以铁的纪律不断带动工作向前迈进。

全面落实全方位督察制度,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警纪警规执行、日常工作落实等重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让督察工作成为常态,促进森林警察严守党纪党规、警纪警规,严格履职履责,树立森林警察良好形象,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加速推进公安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紧扣舆论导向,突出队伍建设、案件查处、综合整治中心工作,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合理利用自媒体、新媒体等媒介,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不断展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成效及森林警察风采的同时,不断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公安的认可度,提升群众的生态安全感,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全面创建基层党建示范单位

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支部现有党员干部20名(其中退休民警党员3名,),切实起到了先锋堡垒作用,在县委组织部、林业局党委的关心指导下,积极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战斗力、凝聚力、亲和力,全力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夯实管理,建设符合自然资源公安实际的党建工作机制。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全局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着力完善责任落实、制度约束、制约监督、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结合全省正规化建设示范县级自然资源公安局创建,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①落实责任,提高工作实效。自然资源公安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始终,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局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队、所、室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抓,其他成员分别负起职责范围的直接责任;各队、所、室必须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责任制执行报告,加大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同时,与全体党员和民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措施、硬任务,始终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②健全制度,狠抓持久养成。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纪党规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为基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科学决策、“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学习、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结对帮扶以及请示报告、请假销假、接待群众、值班备勤、装备管理、安全防范等制度,将党务与警务日常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规范党员干部、公安民警的警容风纪和行为举止,规范办公场所、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内务管理,狠抓持久养成,培养党员干部及民警的优良作风,让师宗自然资源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纪律作风通过每个党员展现出来,形成协同、顺畅、严肃的内部工作制度。

③强化监督,践行党章党规。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发挥内部监督、日常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队伍建设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建立抓党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成立以政委或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监督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务和警务等工作实施跟踪督促,发现因工作不负责任、推诿塞责、失职渎职,造成队伍内部管理混乱、发生违法案件和影响较大的违纪案件,将严格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遏制腐败现象,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④务实创新,构建民主评议党员好机制。统筹考虑民主评议党员、业务工作质量评价和专项工作检查等,改进工作评价方式,努力使评议工作更加科学、实用。区分普通民警和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和机关、基层和上级,探索建立分类党员评议评价机制。以过程控制与结果并重、量与质并重、业务工作与党员队伍管理并重为原则,进一步提升民主测评党员工作的科学性。

二是内强素质,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党员队伍。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突出政治建警、依法治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自然资源公安队伍,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个人自学。坚持党对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念信念摆在自然资源公安党员队伍建设的第一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②坚持依法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警,不断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严格执行各项警纪警规,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切实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公安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等专题学习教育,把忠诚为民的优良作风根植在党员和民警心中。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顽强拼搏、敢打必胜的英雄气概,着力培育为党和人民利益而战、为法律尊严而战、为警察荣誉而战的战斗精神,努力锻造一支有灵魂、有血性、有本事的队伍。

③全面落实“云岭先锋”推动工作。始终把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治本之策、长久之计,采取以上好“党课”为主、专题学习为辅的方式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党纪党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素养。

④务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根据评议要求,认真安排党员自评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各位党员认真对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并联系实际工作进行评议,着重从理想信念、学习、工作、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四个方面内容展开,检查自己是否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否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中心工作、大局工作,自觉履行职责;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以及禁令警规,有无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行为。

⑤准确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党支部坚持落实党建及党员学习教育责任制,随时掌握党员、民警思想状况,每年总结一次民警思想动态,采取交心谈心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自然资源公安队伍,为捍卫林业发展成果、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3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5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619.51万元对比,减少68.30万元,预算下降11.0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在2020年预算中减少公务费和辅警人数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1.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1.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1.21万元(本级财力551.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619.51万元对比,减少68.30万元,预算下降11.0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公务费和辅警工资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1.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5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3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公务费和辅警工资预算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53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部分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447.2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9.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支出9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22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年终考核称职以上一个月基本工资)支出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人员工资2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支出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工伤保险缴费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1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支出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支出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支出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减少2.6万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2.6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在2020年预算中,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务费大量减少,为了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提倡厉行节约,在预算中不做公务接待费的有关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03万元,与上年95.11万元对比,减少53.0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公务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