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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点击下载)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师宗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点击下载)
师宗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条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有关单位(部门)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5、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监狱与社区矫正、监狱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
7、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整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公证;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10、完成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设政治部和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以及10个派出机构:丹凤司法所、漾月司法所、大同司法所、彩云司法所、雄壁司法所、葵山司法所、竹基司法所、龙庆司法所、五龙司法所、高良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筑牢基层维稳防线;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尊法守法意识。
3、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控,严管严控严防重新违法犯罪;
4、夯实基层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我县社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1个(财政负担70%)。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部分供养(财政负担70%)人员2人。
实有部分供养人员130人,其中社区矫正辅警15人,司法行政辅警5人,调解员11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 4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1.46万元。2020年财务总收入比2019年856.11万元减少14.65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同期减少;二是职业年金本年未列入预算;三是人员与上年相比有变化,行政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事业差额在职人员(财政负担70%)比上年增加2人;四是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有所降低。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1.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1.4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1.46万元(本级财力841.46万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6.11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4.65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同期减少;二是职业年金本年未列入预算;三是人员与上年相比有变化,行政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事业差额在职人员(财政负担70%)比上年增加2人;四是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有所降低。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41.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4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46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806.11万元对比减少4.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职业年金比上年减少23.94万元,二是人员与上年相比有变化,行政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事业差额在职人员(财政负担70%)比上年增加2人,三是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有所降低;项目支出40万元,与上年50万元对比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2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司法-行政运行650.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维护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司法-事业运行12.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差额拨款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公共安全-司法-普法宣传2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费用;
公共安全-司法-法律援助1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公共安全-司法-社区矫正1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伤保险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39.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738.44万元
30101基本工资14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2万元);
30102津贴补贴28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7万元);
30103奖金1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万元);
30107绩效工资8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7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6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6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6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3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2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4.31万元
30201办公费1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30202印刷费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30205水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
30206电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
30209物业管理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
30211差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30213维修费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30215会议费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万元);
30216培训费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30226劳务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30229福利费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3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8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1万元
30302退休费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万元),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退休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2.5%,压缩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53批次,共计约接待496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无文件或公务接待函一律不予接待、同城不接待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0年度我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二)2020年度项目经费预算为40万元。其中社区矫正经费34万元,法律援助经费11万元,普法宣传5万元。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是我局开展对全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管控的必要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定位监控费、组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汇报思想和生活情况,组织其进行公益劳动、到矫正服刑人员家中开展走访活动等,以便随时了解其行踪和思想动态,防止脱管漏管,防止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法律援助是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主要用于支付办案费、卷宗印刷费、支付必要的办公费用等。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必要保障。
普法宣传经费用于开展法制宣传,制作宣传资料,法制宣传车辆使用费等支出,通过宣传,树立法治观念,使法律进入千家万户,为打造平安师宗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它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国家的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合计数为54.31万元,其中办公费4.58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0.25万元,培训费2.64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2万元,福利费3.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数97.47万元相比减少43.1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降低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
2020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