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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2-21 10:40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1400000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点击下载)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点击下载)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 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6.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9.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师宗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 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交流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1.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推进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2.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4.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制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6.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

17.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新的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师办通201924号),市监局职能增加,局机关设置办公室、消费环境建设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管股、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监管股、食品(特殊食品)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股、药械监管股、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法规股、知识产权股、装备财务股、党建人事股等13个内设机构,比上年内设机构数量增加2个。设置1下设机构(行政执法大队)和9个派出机构(各乡镇监管所)。下属师宗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师宗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重点工作概述

1. 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培育发展市场主体。进一步推进落实“先照后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各项改革举措,激发社会投资创业热情,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2. 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为依托,整合信用信息资源,积极推进各领域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和公开。

3. 认真落实“贷免扶补”的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创业人员贷免扶补工作,做好入户核查、贷款审批业务,推动人员就业。

4. 切实抓好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按时完成省、市局下达的年报工作目标和考核任务。

5. 全力推进商标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商标注册指导,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引导企业正确注册商标、合理使用商标、主动保护商标。

6. 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全面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促进我县经济提质增效。

7. 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执行标准的管理。

8. 开展计量管理工作。加强计量宣传,开展计量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计量工作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9. 开展认证认可管理工作。督促各检验检测机构按时完成折统计、年报、机构资质认定上报;开展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安检机构等监督检查。

10.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生产环节食品质量专项检查和检测等监管机制;在流通环节开展校园及周边、农村、景区、集市为、保健品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餐饮环节开展学校食堂、“两会”、“中高考”、农村集体宴席、野生菌防控等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管工作。加大信息员、执法人员培训,监测能力提升,保障全县人民食品安全。

11.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药品经营许可,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毒麻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执业药师从业管理,以及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样任务和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上报工作。

12. 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做好特设设备登记注册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13. 加大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加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检查,认真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和合同监管工作,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规范广告市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14.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抓好消费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15. 深化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紧扣民生热点,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和整治,对无照经营、制假售假、虚假宣传、非法传销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16.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进一步推进师宗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7. 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8.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保证自身发展动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的行政单位。截至201911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其中工勤人员12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88人,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 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9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2.96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4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职业年金未列入本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2.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2.9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2.96万元(本级财力1692.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酱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4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职业年金未列入本年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2.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9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2.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4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职业年金未列入本年预算;项目支出4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58.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维护单位运转的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4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食品安全抽样检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6.88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91万元,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2.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万元,用于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94.04万元,用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3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52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21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工伤保险缴费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9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4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6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8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32.21万元,较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0.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0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21万元,较上年减少2.69万元,下降54.9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288人次

原因为厉行节约,参照上年实际接待费用只减不增预算本年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9.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9.09%。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为上级配置食品安全检测车1辆,车辆增加,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药品飞行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具有突击性、独立性、高效性等特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车辆运行费、邮电费增加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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