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竹基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师宗县竹基卫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竹基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院内设有公共卫生服务部、医疗服务部、综合服务部,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五官科、医技科、收费室、医保等专业科室,承担着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医保管理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培训等,普及卫生保健常识,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的技术指导、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助配合监督执法部门做好监督执法工作以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保报销制度,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确保医保政策惠及每一位患者。保证了广大农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优质、价廉、便捷、规范的医疗服务。规范和完善医疗处方书写和存档工作,定期组织对医生处方进行“回头看”考评,不断提高处方精准度和合格率,对病历档案全部按期归档,确保每一位患者就诊记录完整全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竹基卫生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竹基卫生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竹基卫生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160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95万元,占总收入的40.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956.17万元,占总收入的59.56%;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1万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368.28万元,增长29.77%,其中:事业收入增长8.91%,财政拨款增加80.03%,主要原因一是拨入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上年度基本药物补助,专项项目增加及政策性工资调整,二是本年诊疗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减,事业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竹基卫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158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21万元,占总支出的86.79%;项目支出209.56万元,占总支出的13.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长21.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3%:项目支出增长121.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厉行节约,压缩事业支出;二是本年新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和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支出,以及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算经费在本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6.2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9.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卫经费、基药补助在本年度列支,政策性工资调整及补发定向医学生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3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师宗县竹基卫生院2018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21.8%,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其他公共卫生专项两项项目支出,以及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算资金在本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竹基卫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83%。与上年对比增长56.8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补发定向医学生工资,以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工资。
2.住房和保障支出2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4.公共卫生支出20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8%。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家庭医生签约项目以及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6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1%。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及乡村医生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竹基卫生院2018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师宗县竹基卫生院资产总额1325.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0.29万元,固定资产805.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4.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0平方米,账面原值0.0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6项,账面原值164.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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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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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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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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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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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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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25.79 |
520.29 |
805.49 |
368.74 |
13.19 |
0 |
423.56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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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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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综合医院:是指区域内人民医院;
(二)中医医院:是指区域内中医医院;
(三)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是指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乡镇卫生院:是指除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指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卫生监督机构:是指区域内卫生监督局;
(七)妇幼保健机构:是指区域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九)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是指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包括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卫生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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