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师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二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职能是为人民健康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承担着本辖区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整体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
1、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推进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城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管理和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2、加强高质量医疗团队建设,全年选派骨干医疗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组织医疗队伍内部交流学习和内部规范化考评,致力于提高全员医疗素质,打造学习型和成长型医疗队伍。
3、规范和完善医疗处方书写和存档工作,定期组织对医生处方进行“回头看”考评,不断提高处方精准度和合格率,对病历档案全部按期归档,确保每一位患者就诊记录完整全面。
4、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身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侵蚀,杜绝不良诱惑,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以群众满意为最高目标,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保报销制度,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确保医保政策惠及每一位患者,保证了广大农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优质、价廉、便捷、规范的医疗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事业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42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38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9.5万元,占总收入的54.84%;事业收入622.14万元,占总收入的44.92%;其他收入3.35万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79.98万元,增长14.94%,其中:事业收入减少2.9%,财政拨款增加35.5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诊疗人次较上年有所下降,事业收入有所减少;二是财政补助2017年基本公共服务结算经费在本年到账,财政补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21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14万元,占总支出的81.5%;项目支出224.81万元,占总支出的18.5%。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长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项目支出增长98.1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厉行节约,压缩事业支出;二是本年新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和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支出,以及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算经费在本年支出。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基本支出990.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0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29.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5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本年厉行节约,压缩事业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224.81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8.11万元,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68万元,其他公共卫生专项支出4.02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长111.36万元,增长98.1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其他公共卫生专项两项项目支出,以及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算资金在本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42%。与上年对比增长16.1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新招录事业编制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工资。
2.住房和保障支出2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4.公共卫生支出22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6%,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家庭医生签约项目以及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9%,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及乡村医生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220.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9.06万元,固定资产261.0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1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9.7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6项,账面原值67.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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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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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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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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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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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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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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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20.15 |
959.06 |
261.09 |
91.31 |
0.00 |
0.00 |
169.78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等。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在职在编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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