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301000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师宗县住房和建设局成立于1979年,其前身为师宗县城镇建设办公室,建设科、城建局、师宗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因机构改革,土地管理科于1987年析出成立土地局,2002年分设师宗县建设局与师宗县环保局,同年师宗县旅游资源开发领导小组从县建设局析出成立师宗县旅游局。2005年师宗县建设局与师宗县环保局正式独立。2013年7月师宗县规划局、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出独立。其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职责。
(4)、承担城市管理职责。
(5)、承担村镇建设管理职责。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职责。
(7)、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师宗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39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93.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024.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政府工作重点是脱贫攻坚,资金主要集中在农村危房改造,师财社[2018]19号文件从财政直拨乡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600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51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64万元,占总支出的5.12%;项目支出16,617.52万元,占总支出的94.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433.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政府工作重点是脱贫攻坚,资金主要集中在农村危房改造,师财社[2018]19号文件从财政直拨乡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600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7.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工资结构调整及单位工作人员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17.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6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政府工作重点是脱贫攻坚,资金主要集中在农村危房改造,师财社[2018]19号文件从财政直拨乡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600万。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师财预[2018]1号2018年度县级配套城市污水处理费400万;2、师财预[2018]41号市政道路工程结算审计费下达资金15万元;3、师财预[2018]19号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等费用50.67万元;4、曲财建[2017]{107号2017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283万元;5、师财预[2018]2号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绿化维护费下达341.37万元;6、师财预[2018]120号下达2012年存量资金88.36万元;7、师财预[2017]88号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230万元;8、师财农[2017]86号易地搬迁房屋产权办理相关经费17.06万元;9、曲财综〔2016〕54号中央用于2017年棚户区改造,曲财综〔2017〕32号2017棚户区改造下达专项资金300万元;10、师财社〔2018〕19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3650.98万元,师财社〔2018〕19号异地搬迁危房改造资金10949.02万元;11、曲财综[2016]22号2016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下达专项资金149.49万元;12、曲财建[2017]68号2017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下达150万元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2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上年对比增加15322.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政府工作重点是脱贫攻坚,资金主要集中在农村危房改造,师财社[2018]19号文件从财政直拨乡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600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普查;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31.56万元;养老保险41.96万元;职业年金0.05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费400万;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4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606.7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8.57万元;荣海新区专项审计15万,廉租房租金返还维修50.67万元;师财预〔2018?{2号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绿化维护费下达341.37万元;曲财建〔2017?{107号2017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283万;师财预〔2017?{88号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23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易地搬迁房屋产权办理相关经费17.06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3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3%。主要用于曲财综〔2016〕54号中央用于2017年棚户区改造,曲财综〔2017〕32号2017棚户区改造下达专项资金300万元;师财社〔2018〕19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3650.98万元;师财社〔2018〕19号异地搬迁危房改造资金10949.02万元;曲财综〔2016?{22号2016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下达专项资金149.49万元;曲财建〔2017?{68号2017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下达150万元专项资金;职工住房公积金36.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5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预算的12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276.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是师宗县脱贫攻坚关键年,各项检查多,公务接待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66万元,比2017年减少0.28万元,下降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6万元,下降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8万元,增长36.3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下降35%,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36.36%(2018年是师宗县脱贫攻坚关键年,各项检查多,公务接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万元,占44.11%;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占55.89%。具体情况如下: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市政公共设施、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检查、提升人居环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安全检查发生的149批次892人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6万用表,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是师宗县脱贫攻坚关键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重,全县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普查经费25万元,易地建设1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273.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5.48万元,固定资产238.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6.8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3.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