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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8-28 10:17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1401000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3、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
    5、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7、承担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保护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9、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计量及认证、认可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管理。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12、依法综合管理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及成员单位的考核评价。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市场经济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改革,提高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程度,全县私营企业发展到3395户;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107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74户。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二是扎实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2017年度我县企业年报率达96.5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4.21%;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6.95%。圆满完成我县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2、加强三大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稳定有序

一是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全年共抽检食品1711批次,快检食品476批次;开展专项整治10余次,出动执法车辆229台次、执法人员165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1958户、下达整改意见书16份,限期整改52户。夯实了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二是切实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年共抽检药品25批次,化妆品5个批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上报17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4例,化妆品不良事件48例。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是认真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全年共出动140车次、423人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545台(件)、安全附件541件、各类气瓶860只,查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590人证。发现隐患和问题5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份。进一步构建了特种设备长效动态监管体系。

3、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助力质量创建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对39个批次的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检;二是积极引导企业申报注册商标,全年共指导18家企业通过多种渠道申请注册商标25件。全县质量创建大幅提升。

4、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和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全年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91件,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消费环境得到深度净化。

5、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秩序。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28件,罚没收入58.58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件。

6、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全年共组织全体挂包干部入户走访960余次,划拨资金、物资等计15.96万元,助力石碑社区脱贫摘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17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4人),事业人员17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5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7.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1796.46万元增加260.54万元,比上年增长14.50%增长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19.02元。其中:基本支出1595.40元,占总支出的83.14%;项目支出323.63万元,占总支出的16.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的1733.43万元增加185.60万元,比上年增长11%,基本支出比上年的1635.19万元减少3979万元,比上年下降2%,项目支出比上年的98.24万元增加225.39万元,比上年增长229%。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为人员减少及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为2017年项目经费在本年下达,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5.44万比上年的1635.19万元减少39.79万元,比上年下降2%,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及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3.63万比上年的98.24万元增加225.39万元,比上年增长229%。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为年项目经费在本年下达,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9.03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的1712.49万元增加206.54万元,比上年增长12.06%,增加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7%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5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7%主要用于食药类人员工资、行政运行及医疗保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支出

10.住房保障(类)支出7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40元,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预算的8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34.7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加强车辆管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4万元,下降4.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4万元,下降27.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5万元,占94.18%;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占5.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检查、食品安全监测、案件协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83万元,上年155.65万元减少33.82万元,比上年下降21.73%,

下降主要原因为委托业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377.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4.36万元,固定资产1918.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5.05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7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7.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增加74.55万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77.46

384.36

1918.05

1386.98

225.95

 

305.12

 

 

75.05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物资45.99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89万元,点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47%

 

政府采购情况表

项目

行次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 计

1

45.99

45.99

45.99

 

 

 

45.99

45.99

45.99

 

 

 

货物

2

45.99

45.99

45.99

 

 

 

45.99

45.99

45.99

 

 

 

工程

3

 

 

 

 

 

 

 

 

 

 

 

 

服务

4

 

 

 

 

 

 

 

 

 

 

 

 

 

(四)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重点对食品安全项目经费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在各方面均产生了较效果。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部门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收支。

2、固定资产本年增加数和政府采购增加数差异较大原因为部分固定资产由省局统一采购,县局不涉及本级政府采购的审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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