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05046701000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师宗县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报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审核、审查城镇建设规划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本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县城内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3、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县自然保护区;制定全县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区域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4、依法执行排污收费制度,做好全县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县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使用。
5、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及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编制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县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公布重点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6、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承办县人大、县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建议、意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污染纠纷;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受理环保行政复议案件。
7、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并对项目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
8、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污染治理资质认证工作;参与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9、负责环境统计、信息工作;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
10、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各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部门实行双重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问题导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一是截至目前,师宗县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梳理列入整改方案的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还有工业园区规划修编环评审批未完成整改。二是根据省政府关于畜禽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会议精神和2018年市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按时完成丹凤街道小阿赞村恒达农牧公司、丹凤街道大阿赞村盛兴荣发养殖场、竹基镇上补召村谷秀养殖场、彩云镇小长山村明媚生猪养殖场共4家养殖场关闭搬迁。三是根据生态环境部第13督察组对师宗县东风、大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大堵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一个600平方米的钓鱼池塘,二级保护区内有旱地100亩存在农业面源污染,警示标志标识标牌不足等问题,县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并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关于工业园区未完成污水集中治理问题,师宗县工业园区大同片区生物产业园日处理0.05万吨污水处理项目已建成投运。五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群众投诉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废水、废气排放不达标、长期或间歇使用高硫煤等环境问题。企业已于2018年8月27日完成雨水收集系统防渗改造,待上级检查验收;计划投资4950万元新建的尾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项目正在进行招标。六是圆满完成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期间,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5件(3件为重复举报)举报案件办理。
2.多措并举,切实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重点抓好水泥脱硝、焦化脱硫减排工程,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切实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确保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上报。师宗县煤焦化工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元建成的脱硫脱硝设施于2018年8月26日投运。深入开展南盘江师宗段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开展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实施城区扬尘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风水库径流区内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有效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煤炭清洁利用和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根据统计结果,预计全年共削减化学需氧量678.86吨,氨氮72.86吨,二氧化硫538.77吨 ,氮氧化物1399.5吨,可顺利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
3.形式多样,切实营造浓厚环境保护氛围。在师宗电视台录制2018环保重点工作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以“三月综治维稳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深入10个乡(镇、街道)共发放环保购物袋35000余个、环保围裙1000余个、宣传资料13000余份,进一步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有序推进绿色创建工作,完成丹凤、漾月、竹基、彩云、葵山、雄壁6个乡(镇、街道)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创建文本编制上报。完成《师宗县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总体规划(2016-2030)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全年依托师宗县人民政府、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累计公开各类环境信息50余条。
4.严格准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是严把环保准入关。在项目审批工作中,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新增量。二是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对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特别是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等重点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加快评估、缩短办理时限;对于前期工作不够完善、要件不全的项目,耐心沟通,主动在技术和政策上提供服务、咨询和指导。2018年以来,完成备案登记项目68个,报告表审批15个。
5.夯实基础,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强化学习交流。2018年选派15名监测人员到楚雄、昭通等地参加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环境空气废气、噪声、水质和土壤采样培训,并完成监测项目持证考核;选派监察执法人员20余人次参加省、市执法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并成功选派1人到河北参加环保部组织的环保大督察,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2018年以来,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43起,其中,查封扣押1起、限制生产1起、行政拘留4起4人、移送公安刑事拘留1起1人;对8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共处罚金66.462万元;年检排污许可证75家、新办证8家;查处各类信访案件31起。
6.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自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来,在前期准备和清查建库等基础上,我县初步确定入户调查对象507个,其中工业企业40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73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个、入河排污口28个、生活源锅炉使用单位1家。进入入户普查阶段后,根据纳入系统工业源数的393家企业实际入户调查,相关数据核查填报录入工作已基本完成,后期各项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时间节点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师宗县环境保护局
2.师宗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师宗县环境保护局下属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3.师宗县环境监测站为师宗县环境保护局下属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8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629.11万元)增加69.82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刚性增加(增加并补发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调整工资标准补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5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39万元,占总支出的82.47%;项目支出97.00万元,占总支出的17.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653.79万元)下降100.4万元,下降15.36%,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调出3人,2018年度省市下达的工作经费由于资金紧缺,年度内未实现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6.39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560.79万元)减少104.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调出3人,2018年度省市下达的工作经费由于资金紧缺,年度内未实现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00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93.00万元)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央下达《曲靖市国家考核断面师宗设里桥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47.00万元,是属于年度新增,以往年度没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8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曲靖市国家考核断面师宗设里桥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47.00万元,已完成,投入对得起,交付省厅委托第三方管理。
2、2018年县级环保专项资金《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项目(环境监测、监察、统计工作专项经费):50.00万元,完成省市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此项工作每年由省、市政府组织考核到县,每年市政府下发《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方案》,各县按方案要求组织地方年度考核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每年项目由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等部门配合完成专项考核,形成“师宗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上报”市政府考核组审查,部分考核工作委托第三方作技术保障,完成“国控河流断面监测”、《土壤重金属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通过招标,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653.79万元)减少支出100.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调出3人,2018年度省市下达的工作经费由于资金紧缺,年度内未实现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社保缴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事业单位退休补助相关支出情况);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社保缴费(用于医疗保险。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8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预算的5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2万元,完成预算的6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2.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由于资金紧缺,预算未得到执行,开支未列支,支出单据压着没经费报销。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7万元(2017年13.85万元),下降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3万元(2017年11.49万元),增长6.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万元(2017年2.36万元),下降76.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由于资金紧缺,省市补助的工作经费缓拨,预算未得到执行,开支未列支,支出单据压着没经费报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2万元,占95.62%;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占4.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监管、机要和应急(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检查、督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2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139.06万元)减少74.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18年资金紧缺,省市补助的工作经费缓拨,预算未得到执行,开支未列支,支出单据压着没经费报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师宗县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578.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82万元,固定资产388.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2017年12月31日524.89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8万元(2017年12月31日396.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8.18万元(车辆改革处置报废),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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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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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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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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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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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78.12 | 189.82 | 388.29 | 134.34 | 167.56 |
| 8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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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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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2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4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