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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师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具体职责为:(一)、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章。(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四)、审核、检验、管理参与交通运行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五)、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六)、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七)、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八)、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建设“五型公安”、 开展“七项攻坚战”;交警支队“五项重点工作”;师宗县公安局“四五四”工作要求,主动适应公安交管工作新使命,扎实推进交通管理中心工作,多方入手,积极投入,打牢各项管理基础,紧盯防控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这个核心和重点,全力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各项工作。
一、2018年开展工作情况
(一)队伍建设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方针为根本遵循,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交管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认真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努力锻造新时代过硬公安交警队伍,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维护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使命。坚持以党建引领,开展好“两学一做”活动,努力实现队伍零违纪,促进公安交管工作提档升级。
(二)事故预防工作
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夯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主责、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推动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事故预防工作的责任压实到乡镇,层层分解、担当。细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同时,督促乡镇(街道)与村社、村社与村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大队主要负责人把责任落实到肩上,抓在手上、思想认识上、工作力度上,与分管领导、民警层层签订责任,直至签到每一位驾驶人、车主。共印制9万份《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承诺书》由各中队牵头入村签订,共签订30000余份。三是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要求,深入推进道路事故防控体系“1357”工程建设,强力推动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五小工程”建设,共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排查上报隐患42处,治理14处,报请县委、县政府“APP”督办4处。四是协助配合县安委办修订完善《师宗县村级“三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辖区10个乡(镇)、街道110名兼职协管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深入推进农村110个村社交通安全劝导员全面履职。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师宗县辖区内共发生交通事故2921起,同比下降0.1%。其中死亡事故53起,死亡63人,同比上升21.2%,伤人事故608起,受伤748人,同比下降18.1%,财产损失事故2260起,同比上升6.5%,经济损失247.0905万余元,同比上升2.1%。
(三)城市交管工作
严格按照《师宗县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五年会战实施方案》及《师宗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发展的作用,健全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加强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科技建设,健全道路交通疏堵保畅社会联动机制。一是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为重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秩序整治为契机,持续加大城市交通乱象整治力度;二是持续联合巡特警大队,丹凤、漾月派出所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社会治安统一行动。
(四)执法规范化
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通过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场所,执法装备建设、配备,严格、公正、文明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件,实现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导致的群体性案(事)件。一是强化思想,全面推动,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交管工作进步发展的突破点,分步推进,全面推动。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养成,切实打造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把提高民警素质能力作为加强执法建设的关键,实现向执法主题要警力的目的。三是强化监督,考评引导,切实打造执法办案工程。完善考评制度、注重动态考核、严格考核运用,贯彻“精雕细刻”办案理念,从头做好习惯养成,促使执法质量再上新台阶。四是强化制度,标准引领,切实打造执法行为规范工程。对容易产生执法的问题进一步设定规定动作,规范步骤和必走程序。
2.加强源头管理
按照严字当头,持续保持对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的高压态势。一是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每月对辖区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切实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加大日常路面查处工作,共查获客车超员46起。二是联合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开展全面检查。三是严格按面包车管理“四个必到位”措施管理面包车。严管严查面包车交通违法,共查处面包车超员330起。四是持续加强对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车辆及重点驾驶人(A/B类)审验清理。
3.集中整治突出交通违法
一是以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黄标车治理淘汰”、“面包车、摩托车专项治理”、“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坚持警力下沉一线,全员上路,严防死守,严把驾驶人准入关,强力推进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持续加大对“黄标车”、报废车、脱检车的清理力度。今年以来,共清理报废、督促检验重点车辆400余辆,治理淘汰黄标车1455辆(淘汰率100%)。二是紧盯客车、面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和私家小轿车等重点车辆。坚持交警、巡特、派出所联勤联动,开展城区每周1-2次、乡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酒驾、无证、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40余场次,并向乡镇延伸整治7场次。三是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工作要求,适时调整勤务模式,各外勤中队按责任片区,加强对学生入放学、农村赶集日、重大节庆日的巡查值守,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减少漏管失管面。
2018年1月1---2018年12月31日,师宗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3953起,同比上升9.7%,非现场77264起,同比上升12%,现场查处26689起,同比上升2.9%,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中,无证驾驶1180起,酒后驾驶234起,醉驾69起,面包车超员330起,客车超员46起,脱检1929起,未带驾驶证2108起,未带行驶证874起,未注册登记841起,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741起,摩托车超员231,未系安全带2764起,非法改装5208起,驾驶报废车19起,低速货车违法载人110起。
4.加强农村地区交通管理
一是持续强化全县110个村(社)兼职交通协管员管理。大队组织9次培训对辖区10个乡镇、街道110名兼职协管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做到确实履职;二是大队调整勤务模式,各外勤中队联合挂联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坚持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定点查处和流动巡逻相结合、重点路段与重点区域相结合、严格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对重点整治,持续加强对农村赶集日、重大节庆日的路面管控,确实做到逢集必守,各外勤中队按责任片区深入各乡镇与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开展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放到车流量大、违法突出、事故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严查交通违法。
5.深化“放管服”改革
大队秉承“更快、更好、更方便”的理念,严格落实20条便民利民措施。一是组织警力到重点企业、学校、单位上门、村委会办理面签,违法处理窗口开通代办面签业务,共面签1000余人,同时广泛宣传“交管12123”手机APP;二是持续将摩托车驾管业务下放至各派出所内设中队;三是路检路查中坚持141种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四是全面推行微信、快处快赔、“12123”处理道路交通事故,2017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0日,微信处理603起,同比上升108.7%(去年289起);快处快赔1524起,同比上升39.3%(去年1094起),“12123”处理183起;五是建成小型汽车驾驶证社会化考场并正式投入使用;六是安全卡办理实行首接办理制;七是开辟车驾管服务绿色通道。对辖区内车驾管业务较多的单位,需集中办理的,预约后,由车管所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办理;八是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俊荣及永华两个便民服务站、各乡镇派出所(丹凤、漾月、大同除外)交警中队持续开办免检小型机动车合格证核发业务,共签证3316余本;九是联勤联动管理城区交通。交警、巡特实行联勤联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2场次,从实处发力,从严管理城区交通,为城区市民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8年,办理机动车落户8680辆,机动车检验11509辆,摩托车驾驶员培训1535人,驾驶人年度审验及换证9212人,同比,注册登记机动车增加3201辆,上升58.4%,多检验机动车3525辆,上升44.2%,审验机动车驾驶证及换证增加3134本,上升51.6%,组织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增加409人,上升36.3%。
(五)科技强警
完善彩云科技示范化乡镇建设,目前已接入交管系统。筹办、规划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建设,预计投入80余万元。投资25万元在彩云镇建成交通科技示范镇一个,设备包含1个指挥室、3个高清违停监控球机和3个喊话音柱。不断规范完善县政府投资931万元的城区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套电子警察、停抓拍系统、双向电子卡口的使用。有效提升科技信息化实战能力。通过不断推进城市交通管理“两化”、交通管理科技示范乡镇建设,加强科技设备的投入,配齐各种科技设备、装备,推进公安交管工作整体向前迈进。配合相关部门规划施划临时停车泊位1412个、新增交通标识标牌443块,有效缓解了市民停车难问题。在县城建设一套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子监控设备和实时违法抓拍显示屏。在县城人员聚集区建自助车管所1个,使办事群众只需刷一下身份证、完成人脸识别,便可办理驾驶证补、换、领,车辆六年免检标志打印,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自助照相、交通安全宣传等业务,并于2018年9月30日投入使用。
(六)宣传教育工作
创新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的做法,精心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
一是在10个居民小区设置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栏或橱窗,每季度更换宣传内容,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促进警民和谐共建。二是深化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让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家族,一个家族带动一个村,推进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交通安全。三是按照“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的工作要求,将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延伸到城区KTV、烧烤摊等行业场所,在点歌系统植入“开机一分钟”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尊法、守规、明礼”的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利用“流动宣传车”流动性强、宣传覆盖面广、受众群体印象深等优点,深入农村集镇、学校、城区中央公园等人流聚集区,有针对性地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片,营造有文字、有声音、有画面、有提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今年8月以来,已利用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23场次。五是通“交管12123”平台,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700余条,警示提示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结合师宗实际,发布本地区“两公布一提示”6次, 开展重点人群集中警示教育学习10场次;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通过农村大喇叭等方式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有效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守法意识。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110主题宣传日”、“3月开学季”、“5月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和教育讲座。制作“温馨提示”宣传单、宣传海报20000余份,并在城区粘贴、发放,提示城区道路易被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直播活动4场次,通过直播,规范了民警、辅警的执法。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377篇(其中,曲靖日报11篇、曲靖文明网5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14篇、掌上曲靖27篇、曲靖交警微发布25篇、云南通﹒师宗县25篇、曲靖M96篇、微信﹒师宗城记22篇、微信﹒师宗警方53篇、微信﹒师宗广播电视台 51篇、网上公安30篇、云南法制报4篇、今日头条1篇、云视新闻1篇、云视新闻1篇、云视网1篇、一直播2篇、云南警方手机报3篇、曲靖警方发布1篇、曲靖交警新浪微博1篇、人民交通网1篇、人民网1篇、人民网1篇、中国网1篇、云南手机台1)。散发各类宣传教育资料10万余份。
二、阶段性工作
(一)圆满完成各项安全保卫任务
大队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强化协作、严格管控,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严厉整治酒驾、无证、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了“三个不发生”,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和谐稳定,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节,全国、省、市、县两会,清明节,五·一小长假,上合峰会,南博会,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
(二)强力推进各项专项行动
大队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安排,针对每一次专项行动,专题研究,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今冬明春,百日会战,2018年春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秩序整治,农村面包车专项治理,农村面包车专项治理,周末酒驾毒驾醉驾统一行动,“黄标车”治理,“摩托车、面包车”两车专项治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整治等各项专项行动的开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990.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0.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1381.09万元对比增长1609.1万元,增长率为116.51%,主要原因是本年省市划拨对1261辆黄标车淘汰补助经费,县财政划拨县城区隔离栏安装建设经费及购买交通事故科技设备、红绿灯维修费、交通安全宣传等开支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65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46万元,占总支出的53.88%;项目支出1,226.15万元,占总支出的46.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是本年省市划拨对1261辆黄标车淘汰补助经费,县财政划拨县城区隔离栏安装建设经费及购买交通事故科技设备、红绿灯维修费、交通安全宣传等开支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2.46万元。上年1296.38万元对比增加136.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是今年单位工资调增,协警人员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6.15万元。与上年收入35.31万元对比增长1190.84万元,增长率为34.72%,主要原因是本年省市划拨对1261辆黄标车淘汰补助经费,县财政划拨县城区隔离栏安装建设经费及购买交通事故科技设备、红绿灯维修费、交通安全宣传等开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省市划拨对1455辆黄标车淘汰补助经费,县财政划拨县城区隔离栏安装建设经费及购买交通事故科技设备、红绿灯维修费、交通安全宣传等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8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及长期聘用协勤人员工资行政运行1324.07万元,道路交通管理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65.64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本单位民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本单位民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节能环保(类)支出1,06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9%。主要用于对全县1261辆黄标车淘汰补助经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支出3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本单位民住房公积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8万元,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大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1万元,下降2.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2万元,下降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3万元,下降46.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大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万元,占91.32%;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占8.6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车驾管业务的办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68万元,所以列支出时也在此范围内列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元,差旅费,维信息维护费,培训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2,879.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1.11万元,固定资产2,387.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1.12万元,固定资产增减少39.2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0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9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持续加强“两学一做”,狠抓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自觉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行行动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以“四个意识”为标杆,自觉担当主体责任,高标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坚强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进一步把交警大队党支部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民警综合素质。教育和引导民警辅警队伍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奋勇争先,不断开创公安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新局面。三是强化监督机制,促进队伍执法公正,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内、外部监督 。四是落实从优待警,提高队伍凝聚力,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五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民警辅警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主动跟进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强化整改。
(二)、紧紧围绕“事故预防”这一中心工作,筑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线。
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仍呈上升趋势,尤其是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上升幅度较大,事故预防工作任重道远,必须盯紧事故预防这根防线。今后,大队的一切工作、一切投入都将继续紧紧围绕“事故预防”这个中心开展:一是加强事故分析研判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死亡事故的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全力推动各乡镇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和派出所交警中队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农村地区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兼职交通协管员、劝导员的作用。二是按照严字当头,紧盯“两客一危”和校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固化隐患滚动“清零”机制;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车辆安全状态的监控、检查,规范和完善客运车辆GPS动态监管,切实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狠抓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挂牌整治一批隐患突出的点、段、路。三是保持对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的高压态势。坚持开展城区每周1至2次,农村乡镇(街道)每月不少1次的集中整治酒驾行动,保持对超员、违法载人、酒驾、毒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严处态势,强势推进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努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充分借助城区智能抓拍系统,广泛宣传,强化整治,进一步加大对乱停乱放、大货车随意进城、闯红灯、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改善县城交通环境,实现政府提出的改善县城环境的“中期、远期目标”。
(四)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思想,全面推动,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交管工作进步发展的突破点,分步推进,全面推动;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养成,切实打造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把提高民警素质能力作为加强执法建设的关键,实现向执法主题要警力的目的;三是强化监督,考评引导,切实打造执法办案工程。完善考评制度、注重动态考核、严格考核运用,贯彻“精雕细刻”办案理念,从头做好习惯养成,促使执法质量再上新台阶;四是强化制度,标准引领,切实打造执法行为规范工程。对容易产生执法的问题进一步设定规定动作,规范步骤和必走程序。
(五)加强源头管理,继续深化“放管服”工作。
狠抓源头管理,一是车辆源头上不放过可疑车辆,持续加强对“六类重点车辆”的源头管控,把好事故预防的源头关,筑牢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二是道路源头上进行风险评估,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路段和易发交通堵塞路段段定期进行全面排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道路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强化事故预防;三是人员源头上清楚隐患,努力消除驾驶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等)安全隐患。
将便民利民措施延伸到各农村派出所、车管便民服务点、公园自助便民超市和交管“12123”等环节和场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车管所、事故中队、违法处理办等服务单元(窗口)内部管理机制和民警辅警的日常养成教育,努力让“人民公安为人民”成为全体民警、辅警的一种自觉遵循。
(六)加大科技化应用,推进“两化”建设。
坚持向科技要警力的方针,广泛应用科技手段及其优势,统筹抓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运用电子警察、智能卡口、警务通、缉查布控系统做好相关工作。将缉查布控系统放在科技强警的战略高度上来推广应用,常抓不懈,加强对“各类重点车辆以及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预警信息的综合研判,熟练应用各类优势资源信息。
(七)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不断创新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全面形成县、乡、村直线三级,开展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宣传网络,推动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以点对点、人对人、面对面的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受众面,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和文明交通素养,努力营造文明出行、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2.交通秩序:①道路交通井井有条的状况。②人们为维护交通安全与畅通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交通秩序包括车辆行驶、停放秩序,行人走路秩序和占用道路施工作业、摆摊设点秩序等由国家法律、交通法规和人们的道德风尚来维护。遵守交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应急处突的机制的意思是:应对紧急事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机制。在不同的机构里应对的紧急事件所遵循的原则和采取的措施是不一样的。应急管理体制是指为保障公共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避免、减少和减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其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建立起来的以政府为核心,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有机体系。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