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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林业局
  • 2019-08-27 09:47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32701000

师宗县林业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林业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全县的林业行政执法。

2.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征收县级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收入;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和省市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负责陆生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工作。

7.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基本建设。

8.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县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保护优先,森林资源管理全面加强

始终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原则,制定了《师宗县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方案》,明确森林资源管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的各项工作措施。一是加强林地资源管理。认真落实天然林保护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全面完成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切实保护好全县83.39万亩天然林。结合师宗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尊重自然、照顾现实、科学规划的原则,聘请西南林业大学完成了《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2025)》、《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2017-2025)》,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对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进行调整。实施秃杉箐、黑尔猕猴保护工程,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环境。二是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大对征占用林地申报、审批的服务管理力度,在定额内合理调整林地供应结构和重点,切实保障好国家、省、市、县重点在建工程和重要民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2018年依法上报审批永久性征占用林地19件1708.9亩、临时性征占用林地8件284.65亩。三是加强林木采伐、运输管理。编制了《师宗县“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计划》,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2018年分解下达林木采伐限额6.61万立方米,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89万份,完成采伐3.2万立方米,未出现超采伐滥采伐现象;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行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2018年办理木材运输证7562份,查验木材3600余车次3.14万立方米,没收木材187立方米。四是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研究制定《师宗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管理办法(草案)》,切实规范木材市场管理,配合工商部门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52户。2018年,完成加工交易木材13万m3,实现总产值达3.4亿元以上,上缴税收860余万元。五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以开展森林督查为抓手,认真做好国家级和省级移交疑似图斑核实,其中:国家级337个50.6264公顷、省级235个55.8566公顷,并积极组织县森林公安局、林业执法大队、乡(镇、街道)林业办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依法查处涉林刑事案件8件,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68件,收回林地310亩。六是狠抓林业防灾减灾。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和火灾隐患排查,2018年全县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防火任务圆满完成。扎实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和植物检疫,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松叶蜂、扁叶蜂监测、防治,“森防四率”全面达标。

2.坚持造林绿化,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明显

坚持项目造林与社会造林并举,加大造林步伐,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认真抓好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实施,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3万亩、中央造林补贴项目1万亩、天保公益林建设0.2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0.5万亩。二是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对照上级下达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目标任务,建立了工作台账,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完成新造林面积11万亩,城区绿化覆盖率38%、新增绿地11.5公顷,建成绿色景观大道4条25.8公里,水库坝塘绿化14座15公里。整合森林城市创建资金106万元,采购经济林果和绿化苗木10.8万株,免费发放到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村屯绿化、庭院美化,新增集中型村庄绿化面积185公顷、分散性村庄绿化面积111公顷,立体绿化0.26公顷;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个,森林村庄2个,森林采摘体验基地1个,森林校园1个,森林人家1个。争创了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并于2018年11月13日顺利通过省级评审验收。三是面山植被恢复,在小石山片区、召设片区、新村片区完成植被恢复867亩。在彩云镇务龙村委会保家坡、赵家坟等地完成植被恢复59.7亩,在丹凤街道海晏社区白雾厦村完成植被恢复12.39亩,在大同街道三角山村、大小大色从村完成植被恢复481.4亩,在漾月街道丰岭村完成植被恢复161亩。完成文笔公园周围、漾月街道法块村面山景观改造1200亩。

3.坚持示范引领,林产业发展不断加快

紧紧围绕促进“产业增效、林农增收”思路,以资源培育为基础,扶持新兴产业发展,不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林产业集群化和规模化发展。一是注重特色产业发展。加大林业融资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依法依规采取多种形式承包经营国有、集体林地和林木,打破了过去单纯依靠国家投资办林业的局面,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齐参与新格局,为多元化筹资、多渠道发展林业探索出了新路子,注入了新活力。目前,全县已建成以杉木、川滇桤木为主的速生商品林100万亩,林木采伐蓄积量达461万立方米,其中杉木种植已成为五龙、高良、龙庆等三个乡群众增收致富的主要产业;发展以核桃、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12万亩,其中:核桃:10.6万亩、油茶1.4万亩,年产量234万公斤,年产值达3600万元,打造了葵山冒水洞、龙庆白泥井2个核桃示范基地。结合国有五洛河林场改革中长发展规划,盘活现有国有林地资源,引进有实力的林业龙头企业与五洛河林场合作开发热区水果,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示范带动全县热区水果发展。目前,五洛河林场范围内已引入云南瀚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佳洲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4家,建成以柑橘为主的热区水果示范基地2万亩,种植冰糖橙5600亩、柠檬4200亩、沃柑3600亩,完成项目总投资3亿元。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以南盘江林业局为试点积极探索林下种养殖经济增收渠道,积极增加森工企业职工收入。2018年,南盘江林业局林下土鸡出栏11000只,种植薏仁、生姜3000余亩,实现林下经济产值360余万元,职工人均增收3500元。引进中药材种植龙头企业在大同街道下阿甸村租地1100亩进行核桃树下套种中药材,林业部门给予退耕还林政策扶持,群众享受租金、项目补助、打工收入,让农民在自家林下淘出“金疙瘩”。引进起点胡蜂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在师宗县凤翔轻工业园进行胡蜂养殖,采取龙头带动基地和合作社、合作社连接林农的产业组织形式,公司与合作社(蜂农)签订合同,由公司负责提供蜂种、技术指导、市场保护价收购,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2018年,林下胡蜂养殖2300余窝,实现总产值757万元,解决就业760人。三是大力发展林木种苗。把林木种苗培育基地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区域经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引进专业苗木培育龙头企业在师宗县丹凤街道古城村进行林木良种培育,示范带动周边村寨林木种苗培育,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产业发展提供优质苗木。目前,全县形成了以“古城育苗基地”为中心的林木苗圃134户0.65万余亩(其中优质核桃采穗圃1个200亩),年可产造林苗木3200余万株、绿化苗木160余万株,产值可达2900余万元。

4.坚持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成立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切实解决林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深化林业改革中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建立起市场运作的林业投入机制,拓宽林业发展的融资渠道,促进全县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林业可持续发展,使林业发挥应有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充分发挥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作用,为林农提供林权流转、供求信息等服务,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行为,全年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户280万元、抵押清偿3户327万,林木权证101户205宗正处于外业审核中,调处林权纠纷13起;办理林业贴息贷款90户951万元,贴息44.35万元。认真贯彻《曲靖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稳步推进国有五洛河林场改革,目前,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改革已全面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

5.坚持精准施策,林业产业扶贫收到实效

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师宗县林业局贯彻落实林业行业扶贫惠农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师宗县打赢生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大对贫困地区政策、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计划、政策措施、责任分工及组织管理等内容,有力地支持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全年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建档立卡贫困户8521户84.14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兑付建档立卡贫困户438户615.12万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1户9.14万元;商品林木采伐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62户15110.13 立方米;将73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按8000元标准发放补助。积极抓好挂联点的帮扶工作,先后划拨高良乡雨厦村委会工作经费16万元,保障了脱贫攻坚的正常业务开展;协调中华思源公益基金会捐资扶贫项目在挂联的高良乡雨厦村委会落地实施,投入资金34万元采购杉木15万株、油茶8.565万株免费发放给高良乡雨厦村委会20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杉木500亩、油茶1000亩。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40万元采购、杉木、柑橘、板栗、软籽石榴、核桃等经济林果苗木23.7万株免费发放给高良乡雨厦村委会107户群众,扶持产业发展900亩,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99户426人810亩。通过林业扶贫项目的实施,雨厦村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呈现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师宗县林业局(现改为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师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为正科级,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管理暨产业发展股、生态保护管理股和森林草原灾害预防股。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师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3.其他事业单位:师宗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师宗县营林站、师宗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理办公室、师宗县农村能源管理站、师宗县木材检查站、师宗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师宗县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046.69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3389.36万元增加1657.33万元,增长48.9%。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956.17万元,占总收入的98.21%。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3355.16万元增加1601.01万元,增长47.7%。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没有拨入退耕还林专项资金,2018年拨入退耕还林专项资金1628.2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也是为0元。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事业收入也是为0元。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经营收入也是为0元。

5.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也是为0元。

6.其他收入90.52万元,占总收入的1.79%。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34.2万元增加56.32万元,增长164.7%。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专户拨入林业石油补贴44.92万元,浙江华海木业捐赠绿色健康扶贫资金34万元,其他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减少10万元,其他工作经费减少12.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203.62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4395.51万元增加808.11万元,增长18.38%。其中:基本支出1490.34万元,占总支出的28.66%;项目支出3713.27万元,占总支出的71.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0.34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1483.20万元增加7.14万元,增长0.48%。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13.27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2912.31万元增加800.96万元,增长27.5%。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天然林保护支出793.0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588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森林管护支出504.4万元(上年有34.4万元)、五洛河林场森林管护126.48万元、集体林管护支出14万元、木材公司社会保险补助61.19万元、森林公安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14万元、天保公益林建设支出72.99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939.26万元减少146.2万元,下降15.6%。下降主要原因是南林局2018年社会保险补助经费县财政局直接拨南林局,没有拨我局,导致收支减少。

2.退耕还林支出1556.44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生活补助1222.29万元、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活补助77.9万元、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造林补植补造支出64.35万元、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造林支出191.8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612.22万元增加944.22万元,增长154.2%。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拨入2015年退耕还林生活补助经费支出,其他工程建设支出主要上年结转增加2018年使用,基本没有新增加。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8.56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森林抚育支出158.56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141.44万元增加17.12万元,增长12.1%。说明2017年县财政预算2016年森林抚育资金300万元,2017年支出141.44万元,剩余158.56万元结转2018年支出。没有增加预算。

4.森林培育支出380.21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森林抚育345.92万元、2018年机关义务植树10万元、2018年绿色健康扶贫支出24.28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427.12万元减少46.91万元,下降11%。下降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2017、2018年森林抚育、造林补贴资金纳入扶贫整合,没有用于森林培育项目,导致森林培育支出下降,而且2018年支出的森林抚育资金也是2016年的项目,2017年和2018年上级下达的森林培育项目资金全部整合用于扶贫。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8.99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190.73万元,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78.26万元,2018年木材公司天保森林管护经费60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251.69万元增加77.3万元,增长30.7%。实际上2018年与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没有增减,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的天保项目资金下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科目,上年有结转资金没有拨入。

6.动植物保护9万元,主要用于菌子山保护区调整调查规划支出9万元,上年没有该项支出。

7.林业执法与监督20万元,主要用于葵山林业站办公用房补助支出20万元,上年没有该项支出。

8.林业产业化37.37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核桃提质增效支出37.37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181.63万元减少144.26万元,下降79.4%。实际上2017年、2018年林业产业化项目都没有新的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拨入2016年未拨资金比2017年拨入2016年未拨资金少。

9.林业贷款贴息支出19.92万元,主要用于翠楹花卉有限公司贷款利息补助19.92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0.71万元增加19.2万元,增长2704.2%。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拨入的贴息资金比上年多。

10.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44.92万元,主要用于南林局国有森工企业、木材公司和五洛河林场林场森林保护和营林生产油价上涨补助。2017年没有支出预算。

11.林业防灾减灾149.2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病虫害防治10万元、森林救灾专业扑火队90.95万元、森林防火48.62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95.5万元增加53.71万元,增长56.2%。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森林专业扑火队90.95万元经费由县林业局列支,增加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支出10万元,2018年上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没有划拨。

12.其他林业支出209.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植被恢复造林18万元、葵山林业站办公用房建设支出60万元、太阳能热水器安装21万元、森林城市建设21.2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造林支出43.5万元、乡镇执法中队林业行政执法成本补助45.5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125万元增加84.2万元,增长67.4%。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拨入2016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比2017年拨入2016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增加增加27万元;办公用房经费支出增加60万元、天保经费支出减少60万元;2018年乡镇执法中队林业行政执法成本补助45.5万元,2017年没有该项预算;2018年太阳能热水器安装21万元,2017年没有拨入该项经费;2018年森林城市建设21.2万元,2017年没有拨入该项经费。

1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培育造林管护(2017年后续支出资金)项目(林业火灾保险赔偿款)。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57.14万元减少54.74万元,下降95.8%。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际没有赔偿款(直接兑林农或单位),2018年支出资金属于2017年结转结余资金,2017年公益林火灾保险赔偿款2017年支出数比2018年多。

14.成品油价格补贴其他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森工企业补贴兑现。2018年决算数与2017年决算数4万元一样多,不增不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6.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5.80万元。与2017年对比增加791.05万元,增加幅度为15.96%,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耕还林资金收入增加相应支出随之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费101.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91万元、工伤保险缴费补助支出1.59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0.62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234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793.06万元(生态护林员504.4万元、五洛河林场森林管护126.48万元、集体林管护支出14万元、木材公司社会保险补助61.19万元、森林公安政策性社会性补助14万元、天保公益林建设支出72.99万元)、退耕还林1556.44万元(退耕农户现金补助1300.29万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补助支出256.15);

   4.农林水(类)支出228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7%。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运行1164.24万元、林业事业机构2.6万元(扶贫联系点扶贫工作人员补助2.6万元)、森林培育355.9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8.99万元(含木材公司森林管护经费60万元)、动植物保护9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20万元、(葵山林业站办公用房)、林业产业化37.37万元(核桃提质增效支出37.37万元)、林业贷款贴息支出19.92万元(绿化公司贷款补助19.92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39.21万元(其中:森林救灾专业扑火队90.95万元、森林防火48.62万元)、其他林业支出206.6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项目48万元、太阳能热水器安装21万元、森林城市建设18.6万元、葵山林业站办公用房补助30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43.5万元、林业行政执法成本补助45.5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6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9.43万元(为职工缴费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3.44万元,完成预算的80.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4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37.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5.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公函接待,按标准接待;2.由于第四季度公用经费财政没有下达额度,部分公务接待费没有公务费支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28.38万元减少4.94万元,下降17.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4万元万元,增长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8万元,下降68.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公函接待,按标准接待);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小幅度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6万元,占87.29%;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占12.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2018年没有该项预算;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8年没有该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4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业执法、森林管护、营林生产管理和局机关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业执法、森林管护、营林生产管理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没有该项预算。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支出94.31万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61万元。与2017年对比减少25.3万元,减少幅度为21%,减少主要原因是:1、2018年公务费只保障了年初预算的3/4,有1/4没有下达额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56.68万元(其中公务员公车补助26.25万元)、会议费1.84万元、培训费2.04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6.64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维修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1万元(其他森林消防车辆运行费在防火经费中列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万元(拨乡镇执法中队公用经费11.29万元、缴大病医保0.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6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师宗县林业局资产总额2270.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8.88万元,固定资产871.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7年年末支出总额2786.9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5.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1.5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75.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53万元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71.19平方米(小河口苗圃管理用房,2012年已处置给云南子午会馆有限公司,没有下账),账面原值154.3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37.59万元(云南子午会馆有限公司还没有交款);处置车辆3辆(公车改革减少,以前没有下达下账文件、2018年才下达文件),账面原值87.8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师宗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3.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局下属9个事业单位,师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师宗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师宗县营林站、师宗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理办公室、师宗县农村能源管理站、师宗县木材检查站、师宗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师宗县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财务没有独立核算,并入局机关统一核算。另外师宗县林业局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名称改为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
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扔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节能环保(类) 天然林保护(款): 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森林管护(项): 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社会保险补助(项): 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 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反映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

三、 林业: 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均事业单位) 的基本支出。林业事业机构(项): 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项): 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森林资源管理(项): 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动植物保护(项): 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林业执法与监督(项): 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 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 反映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林业防灾减灾(项): 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其他林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五、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32701111

 

 

 

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